第36部分(第1/4 頁)
養育一個正常的孩子太難了。把一切怪罪在這些東西頭上則容易得多。
大眾卻似乎忘記了:是誰把連續殺手的肖像當作明星般放在雜誌封面上?是誰的法律決定,人們隨便走進百貨商場就可以買到自動步槍?約瑟想起剛才那首《Mr.X》的歌詞。辛普森。曼森。廣島。越南。肯尼迪……不,我們並沒有忘記。這麼多年來我們都在呼吸暴力。只是我們假裝它不存在……
約瑟猛力搖頭。夠了,再想下去也沒有意義。你不過是個他媽的警察,你的工作是在事件發生之後才開始;你的工作是把事件的所有細節調查清楚,記錄歸檔。然後等待人們漸漸淡忘它,回到正常生活——直至下一個事件發生……
「正常生活?」約瑟再次苦笑。
無論如何,人們也不得不承認:羅勃特和簡尼夫成功了,他們進入了歷史。以一種醜陋的方法,一種在電視發明以前不曾存在的方法……
約瑟無法想透的是:單純的仇恨、憤怒,甚至成名的慾望,能夠支援兩個沒見過多少真實人生的少年幹下這種惡行嗎?
那不只是一時衝動。殺戮持續了好幾小時。用的是霰彈槍與九毫米半自動步槍——這兩種子彈打在人體上的情景一點也不漂亮。飛散的腦漿和撕裂的內臟,還有黏在他們軍靴底的血——這些通通不是《STOMP!》裡面的電腦畫素畫面。還有聲音和氣味。兩人卻在保全錄影鏡頭前高興得大笑。他們當時處於怎樣一種精神狀態?沒有任何恐懼嗎?不會覺得噁心嗎?
無法理解。
約瑟想起自己到警局上班的第一天。他告訴班尼,自己在大學裡修過犯罪心理學,班尼聽完後只是聳聳肩。
約瑟一直都不服氣,直到一個星期後在酒吧裡,他終於有機會問班尼:「你認為人們為什麼會犯罪?」
那快要退休的黑人探員搔搔半白頭髮,同樣聳聳肩,「沒有什麼原因。邪惡不需要解釋。」
——邪惡……
約瑟皺眉。他在書架上有所發現。
《新約全書》。
約瑟把它拿下來。像平裝版小說般大小,紅色的軟封皮帶點破舊,是主日學校送給孩子的那種廉價版本。
先前的調查員也許覺得,一本《聖經》沒有什麼,可是約瑟卻留意到它。
赫爾夫婦並不是虔誠的教徒——約瑟在屋裡看不見半個十字架飾物。
更重要的是另一點:那個《STOMP!》貼紙的爪印符號代表獸人族。羅勃特在遊戲裡獨鍾獸人族,從來不使用天使或惡魔的戰士。顯然他對於宗教——不論是光明或黑暗的一面——並沒有多少興趣。
——大概整個執法部門裡只有我會留意到這一點吧?
約瑟猜到了這本《新約全書》的用途。他自己少年時也用過這種詭計:有什麼不想給別人發現的東西,就把它藏在《聖經》裡。父母絕對不會留意,也永遠不會把一本《聖經》扔掉。到訪的朋友不論多無聊,《聖經》也是他們絕不會碰的東西。
還沒有翻開,約瑟已察覺書裡夾著東西——白色的紙張邊緣突出書頁外。
然後約瑟翻開第一頁。他要先確定這本《新約全書》是否是羅勃特的。
扉頁被撕去了。
——也就是說上面有別人的簽名。否則羅勃特沒必要撕掉它。
約瑟緩緩開啟夾著白紙的那一頁。在最後面的《啟示錄》。第四章九節與第六章八節之間。
「……當羔羊開啟第二封印的時候,我聽見第二個活物說:『來!』就出來另一匹馬,是紅色的,騎馬的得到從地上奪去和平的權柄,使人彼此殘殺,又有一把大刀賜給他……」
那物件滑了下來。約瑟合上了書放到桌上,俯身把它從地上撿起來。
是一個雪白的信封,裡面裝著硬挺的紙,似乎是賀卡或請柬。信封上沒有書寫任何東西,也沒有貼郵票,後面的封口早已給撕開。
握著這個信封時,一股莫名的惡寒襲擊約瑟。胃裡感到極不舒服。信封裡可能藏著任何東西。那怕是一小粒粉末也是重要的證據。約瑟知道現在應該把它用塑膠袋密封,交給局裡化驗室或是FBI檢查。
當約瑟無意識般地把信封裡的東西抽出來時,連他自己也感到吃驚。
——我在幹什麼?
藏在信封裡的是一張對摺的白色硬卡紙。
約瑟深吸了一口氣,才敢去看那張卡紙。
Heaven's Door〈插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