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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知道這個人已經死了。但是根據我們國家的火化管理條例,就算是人死了,不管死因如何,火葬場是一定要看到死亡證明,才敢燒人的。否則他們沒膽子就這麼把一個人給燒了。那麼這個骨灰的主人是一定在醫院或者街道開了死亡證明的,看看這個房子的周圍,醫院雖然不少,但是具備火化功能的火葬場也只有南岸區四公里那兒有一個,巧合的是,那個地方離小彭的房子並不遠。街道應該是不會開這種死亡證明的,因為現在死在家裡的人少之又少,就算是發現了死亡,也會第一時間通知醫院,醫院120把人接到醫院後才下通知,既然以前的房主甘願把骨灰盒費了那麼大的精力來藏在天花板裡,這其實可以說明兩種假設,一種就是房主和骨灰的主人一定是矛盾很深,深到死後不肯替對方下葬,但是這麼一來的話,死者就算去世,也輪不到原來的房主來操心火化和骨灰處置的事,另外一種就是完全相反的可能,兩人感情極好,但是迫於某種壓力不得不這麼做。而小彭家裡第一次開始出現那種牆壁裡的哭聲,恰恰就是重新安裝了吸頂燈的那天,在那之前家裡的電路只是時不時的出點怪象,並沒有太多的特別之處,這說明這個鬼原本好好呆在天花板上,只不過用自己的方式來提醒下這裡的人,我在這裡,好像是希望讓別人找到自己,這就是應了之前那位師傅的話,它存在著極度的不甘心。而安裝好吸頂燈開始,諸多很實際的怪事就開始發生,再加上我收集到的這些粉末,於是我不難想象得出,電工在安裝的時候,電鑽是透過天花板上的石膏板,然後直接鑽到了骨灰盒,導致骨灰散落出來,這才造成了一系列很實際的諸如鬼壓床,鬼上身等現象的發生。
我告訴小彭,我可以斷定,這天花板上放著一個骨灰盒,而被鑽破後骨灰掉了出來,才出現了這麼些怪事,我很佩服他當初的觀察能力,有時候我甚至心想,假如我能有小彭那種縝密的心思的話,或許很多看似很難的案子,也都會相應簡單許多。我告訴小彭,現在你有兩個選擇,第一個就是打電話報案,讓警察來拆了這天花板,但是你得找到一個合理的理由去說服他們,也許他們能夠幫你破案,但是未必就真的能把這鬼給帶走。第二個選擇就是你告訴我那個房東的兩個電話,由我來想辦法找到他,讓他自己說出實情,並且承擔自己的責任,這樣的話,我也比較容易找到根源,從而帶走這個鬼,不過我沒有辦法保證我一定能夠找到這個房主,如果我找不到他,那麼你只能再度把房子賤賣,或者硬著頭皮住下去。
小彭思考了一陣,他大概是覺得即便是交給警察,就算是抓到了人,也是治標不治本,鬼依舊還在,所以他還是選擇了第二種方法,接著他給我他手裡的兩個號碼,一個是那個房主自己的號碼,但是我打過去就如小彭說的那樣,是一個空號。我沒有辦法去給這個號碼充值從而掌握機主的資訊,甚至能夠查到他的最後一個電話是從哪個城市裡打出來的。空號是充不了的。於是我接著打通了另外一個電話號碼,也就是原來房主的嬸嬸,那個說不要再找他的老年女人。
“喂。。?”我是用我自己的電話打的,當那邊接通後,我立刻就說:“你好,我找XXX,我是重慶警方。”我說話的聲音鏗鏘有力擲地有聲,極高相似度的模仿了人民警察說話的腔調。我必須坦白,這已經不是我第一次冒充警察同志了,有時候我必須用這樣的身份來混淆視聽,首先讓別人對我在小心的同時多了一種害怕,這樣稍微威逼一下,也就比較容易詐出實話來。
至於這些人為什麼要害怕警察,我也不知道。但我絕對不相信人人都幹過偷雞摸狗的事情,也許是“警察”這兩個字本身就是一種具有震懾力的詞語吧,例如我前陣子去給兒子上戶口,那個女警察就讓我挺害怕的。人民的公僕嘛,他們是公,我們則是僕。
果然對方一聽我說是重慶警方,就有點慌神了。對我說她不是XXX的號碼,她們也無法聯絡到XXX,有什麼事我們應該直接找本人比較好。這一套說辭和先前回答小彭的幾乎是一樣,於是我就咳嗽了一聲說,不行,我們現在在對XXX的犯罪情況進行排查,任何和他相關的人,我們都要一個不漏的調查,否則我怎麼知道你的電話的,我還知道你就是XXX的嬸嬸!
我把嬸嬸兩個字刻意加重了語氣,以達到有點嚇人的效果。我接著說,你們最好是配合我們警方的調查,不要有任何的包庇行為,一旦被查證有包庇現象的話,你們一律都會被當作從犯,協同犯罪,那可是大罪!要槍斃的!
然後我察覺到說槍斃好像是有點過了,於是改口說,就算是不槍斃,判你個十年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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