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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親戚。
在蘇幼薇畢業前夕,張毅的公司已經步入了正軌。他按照承諾把所有財產移到了蘇幼薇名下,並簽訂了一份不平等的婚前協議。
兩個人順利結婚,家裡的財政大權也到了蘇幼薇手裡。
因為本科學的是金融,再加上蘇爸爸的耳提面授,她把兩人的流動資產做了投資,幾年下來收益可觀。
對於張毅的家庭,蘇幼薇不喜歡也不排斥。在她看來,那是一群只顧著從張毅身上吸血的蛀蟲,根本當不起“家人”這個稱呼,可他們畢竟給予了張毅生命。看在他的份上,她對他們明面上的尊重從來沒少過,錢財上更是毫不吝嗇。
與其時不時為了“給不給錢,給多少錢”和張毅吵架,以致影響夫妻感情,倒不如一開始就大大方方的。
畢竟錢是張毅掙的,他要孝敬父母無可厚非。她相信他有分寸,不會盲目地聽從長輩的指令,不會降低他們小家庭的生活質量。
事實也是如此,張毅心中有槓秤,只要家裡的要求超過了他容忍的範圍,哪怕蘇幼薇不介意,他也不會允許她向他們伸出援手。
幾年下來,兩家人倒也相安無事,只除了蘇幼薇生女兒夏夏時有過一場鬧劇。
比起城市,農村重男輕女的情況會嚴重一些。蘇幼薇沒有指望過婆家會喜歡夏夏——且不說她是個女孩,單憑張家夫婦對張毅和他弟弟妹妹天差地別的態度就能猜到他們對夏夏也不會有多少喜歡。
不喜歡就罷了,她的女兒又不是人民幣,怎麼可能人人喜歡?問題是,在蘇幼薇坐月子的時候,她的婆家突然帶著一群親戚找了上門。
彼時蘇媽媽也住在蘇幼薇和張毅的家裡,和一個月嫂一起幫忙調理她的身體和照顧孩子。
當著所有人的面,張毅的媽媽李春華將蘇幼薇和夏夏損得一文不值,並且用一種紆尊降貴的口吻表示,看在親戚的份上,他們不想蘇家和張毅家絕後,決定勉為其難地將某個遠方表親家的小男孩過繼到他們夫妻倆名下。
接著就推了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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