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部分(第2/4 頁)
中胖晃晃悠悠地大馬金刀地坐在虎皮椅子上,眼睛惺忪地拍拍身邊站著的賊頭:“你!辛苦了!一直帶著他們過、過苦日子,真是、不、不容易!放、放心吧,很快、就能、回去!”
賊頭自從遲炎伏誅之後也不在乎誰是頭了,他現在改名山賊乙,熱淚盈眶地握著顧偃的手說:“大哥,你真是救了我們所有人,更救了逐風城的所有平民和冒險者!只有你,能當我們的城主,留下來吧!”
“不……”顧偃甩甩頭,“哥!只是個、傳說……傳說!是、不能、留在人間的,嘿嘿嘿嘿嘿……”
望著顧偃微紅著傻笑的臉,山賊乙有點懵,艾瑪大哥這是喝多了嗎?大哥酒量這麼差嗎?他之前明明看見初寒大哥給把酒換了啊!
感覺到自己的手有點涼颼颼的,山賊乙立刻放下自己緊握著的顧偃的胖爪,初寒終於忍不住走過來,掃了山賊乙一眼,扶起顧偃道:“已經佈置好防禦魔法陣,今晚不用值夜,盡情喝就是了。顧偃白天戰鬥已經累了,我帶他回去休息,你們自己喝。”
眾山賊歡呼,在初寒扶著顧偃走後,立馬一個抱著一個大笑或者痛哭起來。他們被困太久了,需要瘋狂地發洩一下。
騎士望著這群山賊低低嘆口氣,想當年他也是個貴族,繼承了大片的土地,受過高等的教育,舉止優雅得體,無論什麼時候都保持風度,哪怕戰鬥中,儀態也是十分優雅的。曾經,接受騎士授銜的騎士最大的課題就是如何一邊打鬥一邊帥得不得了,絕對不讓自己處於狼狽的狀態,即便是汗流浹背也是風度翩翩,打鬥時更是規規矩矩,先行禮,表示對對手的尊重,然後一板一眼地掄起劍,打得方方正正。可是現在……最開始認識顧偃時,他還想著用錢買最好的馬車,穿最好的衣服,住最好的房間,現在卻是殺了騎獸徒步從斷隘峽谷走三四天,身上穿著山賊們已經洗得發白的舊衣,住著屋頂、四處透風還不隔音的帳篷以及山寨裡的茅草房。曾經他是那麼紳士,現在則是為了勝利無所不用其極,什麼招數都使得出來,節操碎成渣渣,禮儀拋到腦後。這全都是拜某隻胖子所賜。
可是,很自由。
騎士拎起一個酒罈,手中端著不知有多少人用過的大碗,一晃身來到大廳的棚頂,一邊望著星空,一邊聽著大廳內的鬼哭狼嚎,一點點喝著碗中酒。這樣自由的生命,充滿了鮮活的味道,讓人沉迷,讓人無法自拔。家族領地仍在,如果就這樣在天塹城失蹤的訊息傳出去,超過一年他不回家接手家業,財產就會被自己的叔叔繼承……
不過這些也無所謂,某隻胖子不是說過嗎,他老有錢了,應該能養得起他這個揮霍無度的騎士吧?
金髮碧眼的帥哥微微一笑,幹掉碗中酒。只覺得以往使用銀製高腳杯飲酒的舉動不夠大氣,便直接對著罈子喝了。
…
顧中胖一開始是被初寒扶著離開大廳的,後來整個人便掛在男神身上,色迷迷地盯著帥哥道:“你……真……好看,嘿嘿嘿嘿嘿……”
初寒會心一笑,心中有些癢,不過考慮到還沒回房間,便只在中胖的圓臉上啃了一口,沒捨得用力。
“美人與……野獸,美人兒、怎麼……像野獸……一樣喜歡、咬人?”顧偃摸著自己微痛的臉不解,最後甩甩腦袋,摸著初寒的臉問:“帥哥帥哥,你是我的男神嗎?”
“不,”初寒嗓音暗啞,眼中滿是情潮湧動,摟緊中胖道,“你是我的男神。”
“嘿嘿嘿嘿……”顧偃傻笑起來,點點初寒的鼻子,“你很上道,我喜歡!”
彼時初寒已經將這隻酒量不怎樣的醉熊抱回房間,隨手佈置了魔法陣不讓人打擾,將人放在床上,幫他脫衣擦身。一大片軟綿綿白花花的肚子頭露出,初寒只覺得一陣眼花,頭頂充血,腳步虛浮,手居然拿不住毛巾。
顧偃還在看著初寒傻笑,他只覺得自己撞了大運,居然能撈到這麼個極品帥哥過夜,話說帥哥眼睛瞎了吧,能看上他這隻胖子?艾瑪真是男神,男神是初寒。
“初寒?”顧偃遲疑地喚著。
“在這裡。”初寒握住顧偃的手,細細地吻。
“我教你一件事,”顧偃抓過初寒,湊在他耳邊,神神秘秘地說,“你是個笨蛋,只知道用手,笨蛋!”
初寒眼睛微微一亮,湊近顧偃,誘哄地問:“那……我們之間,還能用什麼?”
“嘿嘿嘿……”中胖眯眯眼,笑得十分可愛,摟住初寒說,“好好服侍爺,爺就教你下一個步驟。”
“好。”初寒摟住顧偃,虔誠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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