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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而且很快上了馬車。
“公子饒命。”時鶯跪在地上央求,連連磕頭,“是我錯了,我錯了。”
小廝不依不饒,喝斥道:“來人!把這蠢丫頭拖下去打一頓。”說著,便有幾個跟班兒上來抓人,拉拉扯扯,頓時惹得人群圍觀起來。
仙蕙急忙提著裙子過去,鑽進人群,喊了一嗓子,“等等。”
小廝仰起下巴,打量了下,“你誰啊?”
“你們別打人了。”仙蕙硬著頭皮,說道:“既然只是弄髒了公子的靴子,那讓她洗洗,賠個不是也就行了。”
“喲喲,瞧這管閒事的啊。”小廝啐道:“你說洗洗,就洗洗?不說你們會不會洗壞了好鞋,單說你讓我們四公子光著腳,這能成嗎?走開,走開。”滿臉嫌惡的揮手,“別不識趣啊。”
馬車裡,年輕男子似乎微有不耐,“行了,打一頓就丟開了。”
仙蕙一則同情時鶯,二則還等著她過幾天送仙靈芝,要是打傷了,誰送?因而咬了咬牙,忙道:“那就賠你一雙新靴子,總行了吧?”
“喲嗬。”小廝譏諷道:“你一個鄉野村姑,居然說賠我家四公子的新靴?你以為隨隨便便做雙鞋,就能賠了?你賠得起嗎?”
仙蕙挺直了腰身,正色道:“你去打聽打聽,在仙芝鎮上,有誰不知道邵家娘子刺繡第一?別說是做一雙靴子,就是更精緻的活計也難不倒。”
馬車裡,年輕男子語調淡淡,“刺繡第一?口氣倒是不小。”有一種漫不經心的不屑之意,“既如此,那倒要見識見識了。”
仙蕙把帷帽上細布撕了一截,走上前,放在馬車踏板上,“煩請閣下在上面踩一個腳印,好比著大小做靴子。”
車簾一晃,裡面伸出一隻男人的腳。
青底粉面小朝靴,做工精緻,上面刺繡隱隱暗紋,奢華但是又不會顯得花哨。再往上看……,雪白的綾褲,寶藍色的錦緞長袍,顯然對方是富貴人家的公子哥兒,從頭到腳,就沒有一處不講究的。
他踩了一腳,留下一個淡淡的完整腳印。
仙蕙拎起細布起身,“敢問公子住在何處?十天後,我親自把靴子給你送過去。”
“十天?”年輕男子隔著車簾,徐徐道:“我都已經離開仙芝鎮了。”
“就是,就是。”小廝趕緊幫腔,“你這是想耍賴啊!”
“當然不是。”仙蕙雖然是小女兒養得嬌,但是自有骨氣,耍賴的事做不來,飛快琢磨了一下,“三天!那就三天時間,不能再快了。”
“姑娘。”年輕男子似在輕笑,“你先說十天,後說三天,要麼是開頭沒有誠意,要麼就是後來在吹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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