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部分(第1/4 頁)
好,真的很好。
恨?
恨。
————————————————————————————————————
事情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呢?還要從很久以前說起。
還記得小時候爸總是不在家,他要去外面出差。我記得爸媽的關係非常不好,他們總是打架。我爸把我媽的鼻樑骨打斷了,我媽拿菜刀追著他砍了好幾條街,差點沒把他腿砍下來。說實話我不喜歡我爸回家,因為每次他回來都會狠狠地揍我好幾頓。
記得有一次,我正和弟弟一起在公園裡玩兒。玩的什麼已經想不起來了,只記得和我朋友發生了點不愉快。我爸二話沒說衝上來對著我就是一腳,當場飛出一米多遠。我絕對沒記錯,當時整個人真的是飛出去的。
那可是公園,旁邊還有我朋友!他就當著這麼多人的面揍我,狠狠的揍我,連我朋友也揍了。後來……還用說嗎?不僅朋友沒得做,對方家長找上來的時候他還直接把我推出去說“你揍他一頓,都是這癟犢子的錯”。
我是親生的嗎?
我覺得不是。
我殺了他,算是弒父嗎?
我覺得不算。
我從小到大都很親我媽,我感覺對我好的只有她一個。雖然她也會用實心木棒外頭裹著膠皮的衣架打我,打斷兩三根自己沒力氣了才罷手,但我依然很親她。
和她不親,我還能和誰親。
她一直跟我說,自己完全是因為我才留在這個家的,我也一直這麼認為。直到我初三那年,父母大打一場後離了婚。在那之前已經有過跡象,所以我想用努力學習得來的好成績留住她。你們看,新聞裡不是總這麼說嗎?因為有個好孩子,一家人的家庭保住了。
妄想,終究只是妄想而已。
那天放學回家,我媽正在收拾行李。我還以為她又要帶著我去姥姥家住,於是也準備收拾一下。結果她只說了一句話,就讓我所有的動作徹底僵住——
“我和你爸今天離婚了。”
我問她我呢。
“我沒法帶你走,我啥都沒要,根本沒錢養活你。”
我問她為什麼要離,我學習還不夠好嗎?
“這跟你學習好不好沒關係。我不能再在這兒呆下去了,再待下去非變成神經病不可。兒子,你不用擔心,好好學習,等我找個好地方就接你走。”
我信以為真。
等了將近半年,每天吃冷飯,忍著打,就為了等我媽接我走。沒錢買參考書,我可以借;沒錢交學費,我舔著臉去跟我姥要;沒錢上補習班,我可以自己學。
我一直等著,然而她杳無音信。
後來我聽大姨說,她已經去了南方,因為有個大款娶她。
從那時起,我就變成了另一個人,老師口中不求上進的壞學生。老師眼裡只有兩種人,一種是好學生,一種是壞學生。以前我是前者,被所有老師寵愛。現在我是後者,被所有老師唾棄。
學習?
沒用。
學習挽不回家庭。
洗衣服不能用洗衣粉,用了會捱揍;吃飯不能和他們一起吃,一起吃會捱打;家裡來客人我要躲出去,因為我給他丟人……衣服越穿越小,鞋子越穿越破,但我沒錢換。大姨買給我的不敢要,要了會捱打。姥姥家不敢去,去了要捱打。
我真的再也難以忍受,所以我選擇離家出走。
走到哪裡,就算哪裡吧。
但我最後還是回去了。
這是,責任。
一切都是責任作怪,一切都是。
我知道,我沒必要為了別人而付出自己的青春,可是我卻不得不違背自己的心意。迎合侮辱我的人,不停貶低自己,直到讓他們滿意,直到讓自己體無完膚。他們欣喜,他們為此而開心,可是我得到的只有傷害,只有傷害。
我不欠他們的,一點都沒有!
在我最無助的時候,媽媽拋棄了我。
“我不得不走,再不走我就要變成神經病了。”
哈,說的多好聽?
是,你沒變成神經病,你從這個家解脫了。
我變成神經病了。
是的,從你離開之後,我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神經病。無論是成天逃課還是在其他人面前自言自語,這在那些“普通人”眼裡都是神經病的徵兆。我知道。我的行為在其他人眼裡完全就是一個精神有問題的人才能做出來的,這一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