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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對致傷方式和致傷物進行研究。所謂損傷方式,就是損傷是怎麼作用到人體的。是車輛撞擊呢,還是高墜?是別人施加來的呢,還是自己形成的?這些都有關於案件的性質判斷。在確定了案件性質後,法醫還需要研究兇手是處於什麼體位,用什麼姿勢(甚至哪隻手),怎麼樣作用於人體。這些都是致傷方式的研究。這些研究涉及豐富的理論和實踐知識,是現場重建的重要依據。
而對於致傷物的推斷,則又是一門法醫學研究的難題。法醫要根據屍體上的損傷形態,倒推形成這樣損傷的工具是什麼。這項推斷難度很大,風險也很大。但是對於指導偵查有著重要的意義。比如屍體身上有一處刺創,那麼這處損傷是什麼物體形成的呢?首先,應該是一個鋒利的刺器。其次,要根據創口形態判斷刺器是單刃的還是雙刃的。再其次,要根據刺器刺入人體的長度來判斷刺器至少有多長。最後,要根據創口長度來判斷刺器的刃至少有多寬。這應該是最簡單的致傷物推斷的例子了,法醫必須在日常工作中,經常總結研究各種工具形成損傷的形態,才能在關鍵時候發揮作用。比如刑警學院的依偉力老師最喜愛做的事情就是研究工具型損傷形態,有一次他坐火車,看見鐵路維修工人身上帶著的釘錘,於是想象了一下這個釘錘形成損傷的形態。沒想到在幾年後,他出勘了一個命案現場,屍體上的損傷形態和他當年想象出來的損傷形態是一樣的,所以他果斷判斷兇手是一名鐵路維修工人。
鐵路檢修錘
【案例】在一起鬥毆案件中,一名男青年被人刺中心臟而死亡。經過法醫檢驗,死者身中4刀,3刀位於腹部,都不是致命傷,只有1刀位於胸部,是致命傷。抓獲的3名犯罪嫌疑人,均否認捅了死者的胸部,案件偵查一時陷入僵局。但是法醫對屍體進行檢驗時,發現死者胸部致命傷的創口邊緣有一個小皮瓣,這說明捅死他的這把刀,應該是捲刃了。偵查人員對這一線索如獲珍寶,對3名犯罪嫌疑人的刀進行檢驗後,果然發現犯罪嫌疑人甲的刀子捲刃了,從而鎖定了直接導致死者死亡的犯罪嫌疑人。
另外,法醫有時還需要研究損傷時間。對損傷時間的主要研究內容是辨別是生前傷還是死後傷。比如在一具屍體上發現大量死後損傷,說明兇手在殺完人後,又對屍體進行了加害動作,而這個動作可能就反映出他的仇恨心理。對於生前傷還是死後傷的判斷,法醫主要是根據有沒有生活反應來進行(指機體存活時才會有的反應)。比如出血、充血、梗塞、吸入等。法醫經常會透過創口有無生活反應判斷損傷是生前還是死後形成。比如表皮剝脫,生前傷創面呈紅色,損傷周圍會有隆起;死後傷則呈黃白色。這需要法醫積累經驗,大部分時候,肉眼就能分辨。
◎刑偵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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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美說,“我們在研究損傷之前,還有一項很重要的事情要做,知道是什麼嗎?”
趙偉搖了搖頭。
王小美說:“那就是判斷損傷是生前傷還是死後傷。這個工作很簡單,有經驗的法醫一眼就能看出來,但這個工作又很重要,絕對不能忽視。”
“為啥?”趙偉問。
王小美說:“比如,這具屍體是在水中的對吧?我們有個打撈的過程對吧?如果是在打撈的過程中形成的損傷,或者是屍體在水中被魚兒啃出來的損傷呢?”
“哦,對!”趙偉說,“不能讓這些死後損傷混淆成生前損傷,從而誤導我們的判斷。那麼,現在我們可以煮骨頭了嗎?”
對於趙偉來說,煮骨頭是一項很痛苦很恐怖的工作,所以他急著在天黑前完成。
王小美一眼就看透了他的心思,笑著點了點頭。趙偉馬上就去準備鍋灶,而王小美則默默地為屍體縫合。
骨頭依舊在鍋裡翻滾。
不一會,骨頭上的軟組織就可以輕易分離了。
王小美拿著那一副恥骨聯合,說:“看見沒,明顯比那個巨人觀的恥骨聯合要年輕了許多,所以你說25、26歲不準吧?”
趙偉對照著教科書,計算了一會,說:“居然只有20歲!”
“是。”王小美說,“差不多。”
“這女孩,20歲,看起來怎麼和30歲一樣呢?”趙偉說,“長得有點著急啊。”
“這就是個體差異啊。”王小美說,“醫學也好,法醫學也好,最麻煩的問題就是個體差異。大千世界、無奇不有,我們不能用固定的眼光去看人。因為人和人是不一樣的,甚至可以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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