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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在某種程度上,法醫是命案偵破工作的重中之重。
上文我把現場勘查說得那麼重要,現場勘查究竟有什麼作用呢?警察叔叔在對現場進行勘查的時候,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在現場找尋一些可以證明犯罪的物體或者“檢材”,這些東西都是可以直接認定犯罪的證據。無論罪犯多麼狡猾,有了這些物證,他不僅無處遁形,而且也無從抵賴。
【案例】在某命案現場,被害人身中十幾刀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法醫在勘查現場的時候,發現有幾處滴落狀血跡和死者並不在同一位置,這些滴落狀血跡很有可能是犯罪分子自己受傷後滴下的血跡。經過DNA檢驗,這些血跡果真不是死者的,那麼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分子的。經過偵查人員排查,很快鎖定了幾名犯罪嫌疑人。DNA檢驗部門對這幾名犯罪嫌疑人進行檢驗後,確認其中一人王某就是這幾滴血跡的主人。偵查人員立即對第二個現場——王某的家裡進行了勘查,發現了一件血衣,經過DNA檢驗,確認衣服上的血跡就是死者的。有了這些證據,王某無從抵賴。在法庭上,檢方出示了證據,說明王某在命案現場留下了血跡,死者的血跡又被王某帶到了家裡,王某正是這起命案的罪魁禍首。
根據上述案例,大家可以看出,現場勘查對一起命案的偵破、起訴和審判有著多麼重要的意義。當然,任何孤立的物證,都不能成為直接定罪的依據。要想給罪犯定罪,必須要有完整的證據鏈,且證據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所以,現場勘查工作不能因為有一點點發現就終止,而必須勘查務盡,掌握整個現場能夠發現的所有物證和線索。
除了尋找證據,現場勘查工作還可以給偵查提供線索。
【案例】某命案現場,兇手在現場留下了一把菜刀。勘查人員對菜刀進行提取檢驗後,發現是一把新的菜刀,而且並非常見的品牌。偵查人員拿到這個線索後,立即排查這種菜刀的銷售渠道,發現某超市在案發當天就賣出去一把一模一樣的菜刀。透過對超市監控錄影的查驗,確定了買刀人的相貌,從而迅速破案。
現場勘查工作不僅僅可以在現場提取到可以證明犯罪的物證和線索,還能讓勘查人員對作案現場進行還原,對現場情況進行分析,這項工作叫作現場重建和現場分析。這項工作如果做得準確無誤,就能對案件性質進行判斷,對犯罪分子進行刻畫,從而縮小偵查員的偵查範圍,可以更加迅速地鎖定犯罪嫌疑人。
那麼,警察叔叔在到達命案現場後,是怎麼工作的呢?
1。現場保護
警察叔叔抵達現場後,首先要對現場進行保護,即用警戒帶把現場和外界隔離開來,禁止無關人等進入破壞現場。當然,如果遇見天氣不好的室外現場,警察叔叔會用一些搭帳篷之類的辦法保護現場痕跡。
勘查人員進入現場後,第一時間會對現場是否有險情(如爆炸、有毒氣體、犯罪分子還在現場)進行排查,如果有險情則要先排除險情。然後法醫會踩著勘查踏板(一種類似小板凳的東西,人可以踩在上面進入現場,從而不會破壞現場地面的痕跡物證)先來到被害人身邊,確定被害人是否死亡。
2。現場勘查
勘查人員準備完畢後,就會逐步進入現場進行勘查。最先進入現場的是痕跡檢驗專業的警察叔叔,因為老秦也不精通痕跡檢驗專業,所以在這裡就不贅述了,主要說一說法醫對現場的勘查。
法醫在痕跡檢驗專業技術人員開啟現場通道(即固定地面有價值的痕跡,並用粉筆畫好,沒用粉筆圈的地面就是法醫可以踩踏的地面)後,進入現場,首先對現場環境進行全面瞭解,主要對現場的血跡形態進行記錄,並且要在腦子裡有個大概的記憶。然後,法醫會逐漸靠近屍體,對屍體周圍進行勘查,發現一些可能和犯罪有關的物體(如菜刀、繩索等),最後再重點觀察屍體。這叫作“由外周到中心”的順序。
現場勘查的同時,警察叔叔會對現場情況進行記錄、拍照和錄影,固定現場最原始的狀態,以備後期分析和法庭質證。
3。屍體檢驗
法醫會在現場對屍體的表面進行一個初步的勘查,這項工作叫作現場屍表檢驗。法醫會仔細觀察屍體的一般情況、狀態、體位、姿勢、衣著和可能的死因,然後檢驗屍體上的衣著情況、屍體現象等。這叫作“由靜到動”的順序。這一步驟,可以讓法醫儘早瞭解屍體的狀況,比如可以證實死亡時間的屍體現象以及主要的損傷所在。同時,可以在屍體的周圍發現一些可能和犯罪有關的證據(比如:血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