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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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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沒有變,沒有像馬克思希望的那樣,人有什麼飛躍性的變化,外部世界改變了,但人的痛苦跟以前沒有什麼本質的差別。只要能從中間找到現代人能夠感受到的這種東西,戲劇就有生命力,就會有人看。

有趣是不能複製的。比如一個人說笑話,他用他的表情方式來講這個笑話大家笑得特厲害,我重複一遍表情變了,語氣變了,我努力模仿他的語氣、表情但是肯定模仿不了,這當中產生的差距可以想象。

技巧都能學習,但是這中間好和不好之間的差別比會和不會之間的差別還要大。

壞的東西其實差不多,都是枯燥、無趣、表達混亂,對人沒有新鮮感,或者膚淺,拿無聊當有趣。壞的東西的標準就是這些,但是好的標準很難講。會有各種各樣的,而且就算照著大師列出來的“一、二、三、四、五、六、七”來寫也不一定好,藝術這個東西常常是分寸很難拿捏的,拿捏完全靠自己,靠天賦靠領悟力。

我不寫作的時候,可能就是看著生活表面的那些色彩斑斕的泡沫一個一個地碎掉,因為實際上大多數的時候,在你周圍泛起的是泡沫,我不想花時間和精力去對每一個泡沫都作出反應,我在等著那些泡沫都碎掉。

在我的作品裡我比較熱衷寫兩類人,一類是偏執狂,另一類是花花公子,這兩種人都令我著迷。

我認為一個創作者最重要的素質就是沒有成見,沒有規則,需要有你自己的完整的世界觀,不要相信這世界上有真理這回事,然後你再有一個自信去發現別人沒有發現的東西。

詞都是概念,很難用一個詞來概括一切。

我不太喜歡寫那種一時一地的那種有地域性或者民族性的對人有具體束縛的東西,我更喜歡寫那種無論你是誰,在哪兒,在什麼狀況下都可能會遭遇到的困境,這種困境是擺脫不了的。

作家應該是致力於把自己的腦子寫透的人,你對自己的剖析會對別人有用,會讓別人看到很多東西,發現自己。我覺得如果寫作者有什麼用的話就是這個用處,他不是編造出一個謊言或者是一個美麗的東西來讓你忘卻自己,而是讓你更尖銳地面對自己。

創作者肯定不是救世主,也不是先知。他們試圖替人找到出路,試圖就是一種努力。

如果一個人特別平衡,他一定沒什麼可說的,他一定沒有寫作的衝動。一切想寫作,真的有話要說的人都是因為他達不到平衡。

不要把創作者神秘化。

作家從本質上都只描寫他們自己,所有的書都是自傳。他們所有的作品都來源於他們跟這個世界的接觸。

編劇首先是一個創造的工作,而“創造”可能是人生裡頭所能找到的最美好的工作。從第一個字開始,慢慢構造出一個世界;你設想的人物在中間走動,所有的愛恨情仇在裡面生髮,而且你可以把你喜歡的所有的品質賦予你的男主角,賦予你的女主角;你會創造出你愛的人,和你恨的人;你可以完全充分地表達自己,讓他們生,讓他們死。

所有的創作者都是雌雄同體的,我並不特別看重女性的身份。

編劇的樂趣就在於把你的幻想呈現出來,然後和所有人一起分享。

我不可能永遠站在同一個位置上跟人交流,我也要轉換我的方式,轉換我的視野。

我從來都不是一個寫老少皆宜的戲的人。

我不會為任何一個人、任何一個地方寫任何東西。一個東西有生命力應該是為所有人寫的。

被誤讀是創造者必然的命運。就像博爾赫斯在80歲的時候說的,我不相信任何語言表達,我覺得這是作家的宿命。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角度,所謂懂不懂不是什麼硬性標準。只要你有所感受,哪怕就是你生命裡某一瞬間被啟用了,這就叫看懂了。

我肯定是充滿缺憾的,如果我認為自己是完滿的,我就不會不斷地寫作,肯定有很多問題,我不能給自己答案,所有的作家都是如此,一個完滿的人,其實是沒有什麼好說的。

先鋒是別人說的,我沒有對自己使用過這個詞。任何詞都是一個標籤。你以一個教條的方式看待它的時候,你就理解不了真實的東西。我也不反對這個標籤,因為它能供人識別,起碼貼上它,你至少可以知道它不是既定的傳統的模樣。

寫作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期望它是一個遊戲,但它不是,對我來說,它還是很重要的,它是我生活的一個出口,因為它我得以平衡,如果不寫作也許我會陷入瘋狂。

寫什麼和具體生活狀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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