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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收廢品的人。他看上去有50多歲的樣子。由於風吹日曬,面孔又黑又紅,皺紋密佈,實際年齡其實看不出來了。在沒有廢品可收的時候,他就衣衫襤褸地蜷坐在石階上,以看過往的行人消磨時光。所有經過的人,或者根本不注意他,或者只是偶爾投去憐憫的目光。大多數人只是在忽然發現家裡的破爛需要處理了,才想起他。
我的媽媽也在他這裡賣過一次廢品。以後,每次路過石階時,就好像熟人似地會與那個叔叔(以前,我根本沒有想到這樣稱呼的,因為我們都叫他“收破爛的”)打聲招呼,譬如“還沒收攤哪!”他見了媽媽也常說聲“下班了?”雖然只是幾句極為簡單的寒暄話,但我發現,每次那個人的眼睛都會因為有人和他說話而發亮,當然,後來我懂了,這是一個人受到尊重的一種反應。
從媽媽和他的簡單對話中,我絲毫看不出媽媽對他的鄙視,一切都很自然。有時遇到颳風下雨,媽媽還給他個遮風擋雨的東西。春節前最後一次賣廢品時,媽媽還給了他一瓶酒。他對媽媽的感激,也只能體現在他收我們家的廢品時,總是上門服務,有時還多給幾毛錢(我估計現在沒有人會在乎幾毛錢)。比如,一大捆報紙應該給8。5元,他就說,給您9元吧。而媽媽自然不會收,總會說,就給8元吧。最有意思的是,一次我和爸爸媽媽一起上街,在一個十分繁華的地方,忽然看見他騎著那輛破三輪車幫助什麼人幹活。他興奮地和媽媽打招呼,沒有絲毫自卑;媽媽也大大方方地和他寒暄。我和爸爸都笑了,說人家以為你們真是朋友呢!媽媽說,怎麼不可以真是朋友呢!
在媽媽的影響下,我對那些看門的大爺、修鞋的師傅、賣菜的大嬸都友好地打招呼。我學會了尊重。雖然處在社會的底層,但他們也是渴望尊重的。他們的生活沒有保障,他們遇到的困難和不公比我們多。如果社會再對他們看不起、再冷漠、再傷害,他們可能就會鋌而走險。人本來是生而平等的。但由於各種原因造成了事實上的不平等。我們每個人應該努力消除社會的不平等。在日常生活中,首先要學會尊重他人。尊重他人,是民主文明社會人們最基本的道德準則。尊重他人,才會得到尊重。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
春節過完了。收破爛的叔叔也從老家回來了。我們又在往常那個石階旁見到了他,他滿面春風地對我們說:“年過得好嗎?”
原來,郭沫是從媽媽那兒學會了尊重。
我們在生活中,會碰到不同的人。你早上揹著書包上學校,一路上會遇見公共汽車的售票員阿姨、賣早餐的叔叔;在學校裡,你會見到老師和同學;有機會參加演唱會的話,你可以看見眾多明星。不同的職業只有分工的區別,沒有高低貴賤之分。打個比方吧,社會就像一臺電腦,有的人是硬碟,有的人是顯示器,還有人做滑鼠……哪一個部件出了毛病,電腦都很難正常執行。有的零件,看起來不起眼,卻是不能缺少的,比如鍵盤。郭沫從小明白了這樣的道理,便發自內心地熱愛和尊重每一個普通人,好的品質也就因此形成。
“尊重他人,才會得到尊重;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這是郭沫總結出的人與人交往的基本原則。
我聽過一個美國男孩拉凡·斯蒂恩講的故事,他從父親對一個貧苦孩子的尊重中,懂得了怎樣做人。
我家住在北達科他州莫特市的一個草原小鎮上,爸爸在那裡開了個小商店,我們稱之為“我們自己的五金傢俱店”,我們七個孩子從小就在店裡幫忙。這樣,我們自然就學到了從商的技能。
開始,我們只是做些諸如打掃衛生、把貨物擺到貨架上、以及包裹材料之類的零活,後來我們就開始接待顧客了。在這期間,我們逐漸瞭解到這項工作的意義不僅僅是生存和銷售。有一天,父親給我上的一堂課讓我永遠銘記在心。那是在聖誕節前,當時我上八年級,只在晚上幫爸爸幹活,替爸爸管理玩具部。這天晚上,一個五六歲的小男孩走進商店,身上穿著一件棕褐色的舊衣服,袖口又髒又破。他的頭髮亂七八糟,還有一綹頭髮直直地立在前額上。他的鞋子磨損得非常厲害,有一隻鞋子的鞋帶還是斷的。在我看來,這個小男孩非常窮,窮得根本買不起任何東西。他在玩具部左看右看,不時拿起一兩件玩具,然後又仔細地把它們放回原來的位置。
爸爸下樓走到小男孩身邊,望著他那微笑著的眼睛以及臉頰上深陷的兩個漂亮酒窩,和藹地問小男孩想買什麼。小男孩說他想為他的兄弟買一件聖誕節禮物。爸爸對待他的態度就像接待成年人一樣,這給我留下很深的印象。爸爸告訴他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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