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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蠍美人嘛,她不醜。”
“我不是那個意思……”
“行了,”顏夙琛不想跟他繼續討論下去,“你把人盯緊了就行。要是她知道分寸,不胡來,那我就看在兩家的面子上留她一條活路。要是她胡來……”
韋成卜嘆了口氣,“還有一件事,洛庚午的那個弟弟,我查到了。”
“嗯?”
“那孩子叫洛子祥,今年十八歲。中學的時候學橄欖球,有一場比賽是在大雨裡進行的,結果發炎高燒,導致器官衰竭。”
顏夙琛皺了皺眉,“那直接換器官不就行了?缺心換心,缺肺換肺!”
“洛庚午從小就知道洛家的人身體有問題,只是一直以為是器官的功能性問題。沒想到在給洛子祥治病的過程中,發現洛家的骨髓本身就有問題。洛家有遺傳性基因,附著在男性的染色體上。洛子祥出事,一方面是他從小照顧到大的弟弟必須得救,二來也剛好給他提供了一個實驗體……”
顏夙琛冷笑一聲,“那他還真是一個好哥哥。怎麼,在自己弟弟的身上做實驗嗎?”
“算是吧,不過他也沒有太過分。因為洛子祥畢竟還小,能撐個幾年。他一直跟自己的醫療團隊尋求最好的解決方案,一邊耐心的在人的身上培育各種器官。”
顏夙琛有些不解,“那為什麼要用‘上帝之手’的名號?”
“似乎是因為第一個實驗體被你救了,”韋成卜說道這裡,也是一陣心塞,“還記得你在衣索比亞救過一個難民嗎?就是那個因為飢餓而吃了觀音土之類,導致體內硬結的那個人。”
顏夙琛想了想,“那是我第八個病人。”
顏夙琛最初開始救人是意外,後來發現借用這個身份確實能夠方便他做事,就預設保留了。
每年他會到各種偏僻的地方去給人義務治病,一方面算是磨練自己的技術,一方面是想要發現並且解決新的疾病。
那個衣索比亞的難民,是他在路上遇到的。
那不過是個孩子,因為飢餓在大草原上流浪。他年紀太小,沒有辦法去獵殺大型的獵物,還要躲避獵物的傷害,只能在雨季過後挖些野果來吃。
他發現那個孩子的時候,他已經快要死了。
長時間找不到食物,孩子竟然從地裡挖出泥來裹腹。
大量的泥土在體內堆積,他見到那個孩子的時候,那個孩子的肚子已經像是孕婦那般大,而且硬邦邦的如同石頭。
“那個孩子……怎麼樣了?”
“那個孩子是他們的一號實驗體,你救了他以後不到三年,他就被帶到義大利殺害了。”韋成卜有些懊悔,“也怪我,當時沒有關注這個新聞。”
義大利是浪漫之都,也是黑色之都。
不少的勢力都是在義大利發家,並且擁有各種合法的受保護的破壞力。
在那裡,別說是偷盜,就是命案都屢見不鮮。
那時候顏夙琛已經回了國,韋成卜對西歐的監控就少了許多。偶爾遇上什麼大的新聞才會關注一下,小事上已經漸漸不理。
顏夙琛沒說什麼,只是默默地把手機給掛了。
他沒有立刻回到房間去,而是站在陽臺上,看著不遠處。
顏夙琛選擇做一個醫生的原因,其實很簡單。
家裡有些淵源,讓他對醫學有好奇,但是卻不足以成為他學醫的動力。
最初願意接觸這個,不過就是因為手裡拿著手術刀,能夠在人身上為所欲為的感覺太過肆意。
顏夙琛從不覺得自己是個好人,或者說,因為他的能力太強大,太聰明,所以對很多事情反而沒有了常人那麼多束縛。
人們常說,天才和瘋子只有一線之隔。顏夙琛就是一個徹徹底底的天才,但是也曾經站在瘋子的邊沿。
得益於顏老爺子耳提面命的教誨,讓他有了完善的人格。在他還沒有走到歪路上之前,自己扼殺了旁門左道的念頭。
然而這樣的事情並不少見,在大家族裡,天才少年屢見不鮮。
像是洛庚午,也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
只是他的聰明用的不是地方,他不斷的把自己的成就和快|感加諸到別人的痛苦之上,自然不會被這個社會理解和接納。
這也是為什麼,顏夙琛一點都不像是一個大家公子,跟那些所謂的狐朋狗友們廝混。
他寧可享受天才的孤獨,也不願意去跟那些熱鬧的瘋子們在一起胡來。
在陽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