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蔥椿���
雖然早已進入到了電子時代,但是里昂特大師還是非常熱衷於用鋼筆在白紙上描繪出美麗的花體字的過程——這和字跡美不美並沒有任何關係,里昂特大師一向認為,看著漆黑的墨水滲透進白色的紙張內,那視覺觸碰著的效果真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
“你的字怎麼還是這麼醜,里昂特。”
里昂特大師:“……”
瞬間被怒火吞噬了的里昂特大師怒氣衝衝地轉過頭去,一邊轉首一邊低聲呵斥:“字跡並不能代表任何東西,是誰敢說我的字……”醜。
最後一個字並沒有說出口,當里昂特先生看清那個坐在自己身旁、殺千刀地敢揭穿自己字醜的男人時,他倏地驚駭地瞪大了雙眼,望著對方平靜深邃的眸子,驚訝地說不出話來。
只見男人將鼻樑上的墨鏡挑到了眉毛上,那雙狹長凌厲的鳳眸就這麼淡定沉著地看著一臉呆滯的里昂特大師。看了半晌,他垂眸看了眼那筆記本上的字,當看見第一行樂團名稱的時候,他已經擰了擰眉頭。
而等到看見第二行寫著的指揮和首席名字後,男人終於忍無可忍地伸手拿過了里昂特大師的鋼筆,將那一行醜到極點的“戚暮”劃掉,在一旁輕鬆流利地再寫了一遍。
新寫出的名字用的是花哨至極的花體字,每一筆都彷彿大自然最精心的雕刻,華麗流暢,甚至連墨水的乾涸都考慮到了細緻,短短几筆便勾勒出了兩個最漂亮英文字型——
戚暮。
你看,法勒大師曾經說過:“奧斯頓的花體字寫得真是太漂亮了!我從沒見過那麼漂亮的字,哦不,小七……其實你的德語寫得也不比奧斯頓的差。”
不過現在,里昂特大師可沒有心情去欣賞這個字到底寫得比自己優秀多少,畢竟這字和他剛才寫下的那些實在差別太大,放在他這堪比塗鴉本的筆記本上,真是格格不入。
里昂特大師猛地將自己的筆記本闔上,小聲地問道:“奧斯頓,你怎麼來了?我記得昨天晚上你不是剛開了鋼琴獨奏會,不過多久柏愛就要開始今年的全球巡演了吧?你哪兒來的這麼多時間,跑過來聽一場學院樂團的演出?”
閔琛將寶藍色的寶石筆帽輕輕地蓋上,聽著里昂特的話,他淡定冷靜地回答:“華夏有位文學家曾經說過,時間就像海綿裡的水,擠擠總還是有的。里昂特,我還沒忙到那種程度。”頓了頓,他又道:“你就按照我剛才寫的那個字,多練習幾遍,應該會改善一點你狗爬一樣的字型。”
里昂特:“……”
什麼華夏的文學家啊!他只知道華夏有句古話叫做——
小狗的嘴巴里沒有大象的牙齒!!!
早已聽聞這個男人的毒舌,里昂特大師無奈地接受了現實,攤攤手道:“反正我只是習慣性地記錄下每一場音樂會的演出名單和曲目,哪需要多練習這些樂手的名字。”
“不。”
男人堅定肯定的聲音讓里昂特一愣,只聽閔琛認真鄭重地道:“你有必要多練習這個名字,因為……你以後可能會經常寫到。”
里昂特:“……啊?”
沒過半晌,音樂廳裡的燈光漸漸暗了下去,演出即將開始。閔琛將鼻樑上的墨鏡摘了下來,露出一張俊美淡漠的面龐。
里昂特大師完全不明白自己以後為什麼會突然寫這個名字了,雖然他之前確實是為這個優秀的青年寫過一次樂評,但是這個世界上能讓他寫第二次樂評的音樂家真是少得可憐,年輕的小提琴家裡……克多里算是一個。
不過片刻,閔琛刻意壓低的聲音響起:“里昂特,我們打個賭吧。”
心裡頓時湧起一股不祥的預感的里昂特:“……什麼……咳,什麼賭?”
“如果今天晚上的演出超出了你的預料,那麼……你為這支樂團寫一篇樂評,發表在《世界音樂》上。”頓了頓,閔琛微微眯了眯眸子,看著一個個上臺的樂團成員,“如果……你認為今晚的演出不夠出色,那麼,我為你里昂特個人,寫一首鋼琴小品。”
里昂特大師完全愣住:“等等,奧斯頓……什麼叫做‘我認為今晚的演出不夠出色’?怎麼樣才算是出色?這個標準到底是什麼啊?”
閔琛鎮定淡漠地轉首,目光悠長:“標準就是……你認為出色,那就寫篇樂評。”
過了半晌,里昂特大師試著問道:“所以說……如果我一口咬定今晚的演出真的不出色,那無論這支樂團到底表演的怎麼樣,那都算是你輸了?你要給我寫首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