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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一些最前沿的知識。這種新知識的學習過程本身就是一種思維訓練。
第20節:思維的分類
3.思維的分類
從抽象性來分,主要可分為:
(1)直觀行為思維
直接與物質活動相聯絡的思維,又叫感知運動思維。孩子最初的思維往往是直觀行動思維。運動員對技能和技巧的掌握也需要直觀行動思維做基礎。這種思維主要是協調感知和動作,在直接接觸外界事物時產生直觀行動的初步概括,感知和動作中斷,思維也就終止。
(2)具體形象思維
以具體表象為材料的思維,是一般形象思維的初級階段。它藉助於鮮明、生動的表象和語言。在文藝創作中經常運用。
(3)抽象邏輯思維
以抽象概念為形式的思維,是人類思維的核心形態。它主要依靠概念、判斷和推理進行思維,是人類最基本也是運用最廣泛的思維方式。一切正常的人都具備邏輯思維能力,但一定有高下之分。
以目的性來看,可以分為:
(1)上升性思維
以實踐所提供的個別性經驗為起點,把個別經驗上升為普遍性的認識。個別性思維大多來自日常的活體驗,過於直接和個性化,因而不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其真實性有待實踐檢驗,最終上升為普遍性認識。
(2)求解性思維
圍繞問題展開思維,依靠已有的知識去尋找與當前現狀之間的中間環節,從而使問題獲得解決。如小孩子解答數學題,先分析已知條件,看看問題,最後再找由條件到問題之間的橋樑。
(3)決斷性思維
以規範未來的實驗過程或預測其效果為中心的思維。遵循具體性、發展轉化、綜合平衡三條原則。
從智力品質上劃分,可以分為:
(1)再現思維
是依靠過去的記憶而進行的思維。把已經學過的知識原封不動地照搬套用,就屬於這一種。
(2)創造思維
依賴過去的經驗和知識,但卻是把它們綜合組織而形成全新的東西。如把已經學過的幾個數學公式綜合起來運用到某個具體的問題上來。那些被稱作有發明天才的人,就是善於進行這種創造思維的人。
從思維技巧上看,還可分為:
(1)歸納思維
從一個個具體的事例中,推匯出它們的一般規律和共通結論的思維。
(2)演繹思維
把一般規律應用於一個個具體事例的思維。在邏輯學上又叫演繹推理。它是從一般的原理、原則推及到個別具體事例的思維方法。
(3)批判思維
一面品評和批判自己的想法或假說,一面進行思維。在解決問題的時候,歷來都強調批判思維。批判思維包括獨立自主、自信、思考、不迷信權威、頭腦開放、尊重他人等六大要素。
(4)集中思維
從許多資料中,找出合乎邏輯的聯絡,從而匯出一定的結論;對幾種解決方案加以比較研究,從而匯出一種解決辦法的,就屬於這種思維。
(5)側向思維
利用“局外”資訊來發現解決問題的途徑的思維,如同眼睛的側視。側向思維就是從其它領域得到啟示的思維方法。
(6)求異思維
也叫發散性思維。同一個問題探求多種答案,最常見的就是數學中的一題多解或語文中的一詞多意。
(7)求證思維
就是用自己掌握的知識和經驗去驗證某一個結論的思維。求證思維的結構包括論題、論據和論證方式。每個人每天都會用到求證思維。
(8)逆向思維
從反面想,看看結果是什麼。
(9)橫向思維
簡單地說就是左思右想,思前想後。這種思維大都是從與之相關的事物中尋找解決問題的突破口。橫向思維的思維方向大多是圍繞同一個問題從不同的角度去分析,或是在對各個與之相關的事物的分析中尋找答案。
(10)遞進思維
從目前的一步為起點,以更深的目標為方向,一步一步深入達到的思維。如同數學運算中的多步運算。
(11)想像思維
就是在聯想中思維,這是在已知材料的基礎上經過新的配合創造出新形象的思維,是由此及彼的過程。
(12)分解思維
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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