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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怎麼抓人,陸揚一家又有什麼反應、證物是如何獲得的…等等,全都說清楚,一點東西也不能遺漏。”
戴龍心中始終有個疑惑,這起案子充其量是起刑事案件,毀壞公共財物罪。為什麼一開始的基調就定成了“敵特”案件了。經驗豐富的他敏銳地感覺到,要做好陸揚的工作,必須清楚那些不能寫在報告中的小事兒。
張大豪見戴龍的臉色始終陰沉著,小心地說道:“陸揚的案子起初是市公安局定的罪,市委書記一開始就把事件說成是敵特搞破壞,擾亂人心。後來是這樣的……”
接著,張大豪將事件原原本本地再次彙報了一遍,但始終宣告自己到達現場時,陸家三口已經被擒住。而且證物也是東海市公安局局長黃星親自送到國安局的。
“黃星?這個人不是你的朋友嗎?這個人辦案粗魯,生活作風也有點問題。加上公安局長這帽子,做事情更有點不著邊際。你沒有袒護他吧?”戴龍看著張大豪,眼中都是懷疑之色。
“戴局長,我敢嗎?案件一被定性,我是一點也不敢馬虎。黃星能做到公安局長,我都感到吃驚。這人的確有很多的缺點,但是還不敢貪贓枉法。而且我跟他也不是很熟悉,僅僅有幾次辦案上的工作接觸……”張大豪從戴龍的話語中就聽出上司對黃星的不滿意,在表明自己的立場後,隨即補充道:“……特警隊在抓人的時候肯定使用了暴力。我到現場的時候,陸揚是被擔架抬上囚車的,劉欣、龍安姌的臉上、身上都是泥,很狼狽。”
“媽的,對一個患了五年腦瘤的人下狠手,他們還有人性嗎?太胡作非為了!”戴龍氣氛地罵道:“現在地方上有些執法者,恣意妄為,一定要有人出來管管他們了!”
“是,警察是紀律部隊,現在好像他們都忘記了這一點,缺乏約束。而且在國際形勢如此緊張的局面下,他們這麼做,更讓老百姓感到不安。這一點,我在三個月前的工作報告中,已經提到這一點。要不就借陸揚這件事兒給他們一次深刻的教訓?”張大豪也是從國安局第一線站起來的人,具備很強的工作能力。他很快判斷出戴龍的意圖,有的放矢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好!速度要快。讓檢察院配合,先把那天打人的全部都抓起來,一定要嚴肅處理,還要新聞界監督。另外,派人把從陸揚家搜出來的證物全部都還回去。對陸家的損失,要公安局做雙倍賠償。”
戴龍對張大豪的反應很滿意。儘管身上帶著陸揚案件的結案檔案,但是要打動一個高階軟體專家,還是不夠份量,只能從“情”字下手。
“證物中,電腦已經轉到總部去了;剩下的東西,我請專家看過。有陳舊的示波器、過了時的模擬儀、還有自己拼湊起來的幾臺被燒糊的裝置。拿回去也沒有用。”張大豪疑惑地道。
“沒用是你下的定義,不是陸揚下的定義。還有……”戴龍說著,從公文包裡取出兩頁紙的清單,遞給張大豪說道:“這是海軍傳到國安總部的清單。其中電腦、硬碟、一塊三十厘米見方的鋼板、三個實驗記錄本被紅筆圈上,應該是他們最關注的東西。電腦、硬碟在總部,鋼板和三個實驗記錄本去哪裡了?”
“什麼鋼板?什麼實驗記錄本?我們分局從來沒有見過這種東西。”張大豪詫異地說道。
“什麼?你沒有見過!”戴龍的記憶力很好,他知道絕不會記錯的。記得黃海艦隊的龍少卿在電話裡三番五次重申,清單上的物品屬於高階軍事機密。因為戴龍考慮到其他的都在東海分局,也就沒有仔細核對。現在聽到張大豪的話,心情頓時一緊。
張大豪思考了一下,又拿起電話,命令分局的人去查一下證物庫房,這才對戴龍說道:“他們核對過公安局的交接清單,的確沒有這兩樣東西。有些書籍和筆記本,但都是高等教材、原文科技讀物、讀書筆記和練習題冊之類的,使用最頻繁的一本書就是《世界兵器大觀》,書面被摸得有些發毛,顯然是總被看的緣故。而這本書也是新華書店很容易買到的,沒什麼秘密可言。”
戴龍莫名地感到好一陣緊張!
能被軍方稱作機密的物品,一定是涉及到軍事安排和尖端武器上的秘密,這要是被人偷走,事情可真大了!作為一個國安部的中高層人士,戴龍的智慧絕對不能被低估,他敏感地意識到不該發生的事情發生了。
“放我下車,你立即帶人去公安局,翻遍整個東海市公安局,也要把這兩件東西給我找到!從局長到那天現場的所有警員,都有嫌疑,命令他們一個小時內,必須到指定地點交代問題。清單中獨獨少了這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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