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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院總理,一個黨中央書記處總書記,從中擇一。
1962年10月19日劉少奇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開會,聽取國防工業口的彙報。他說:導彈和原子彈都需要中央有一個專門機構來抓,做組織工作、協作工作,下命令的工作。這兩彈要搞個小的機構,不這樣抓,這裡一拖,那裡一拖,時間過去了。這種尖端,各國都是這樣抓起來的。我們社會主義要抓得更好。無非是創造條件,使它能夠順利地前進。(注:《劉少奇同志生平年譜》)
10天后,羅瑞卿以他個人的名義給毛澤東和中共中央提交了一份報告,報告中重申了在1964年爆炸第一顆原子彈是可能的;再次強調了原子彈的研製“絕非一個部門所能單獨辦到的”,明確提出“在中央直接領導下成立一個專門委員會”。報告是這樣寫的:“根據少奇同志的指示,我們考慮,最好是總理抓總,賀龍、富春、張愛萍、先念、一波、定一、榮臻、瑞卿、趙爾陸、王鶴壽、劉傑、孫志遠、段君毅、高揚等同志參加,組成這個委員會……”
這份為原子彈專門成立的委員會的報告上去的第四天,毛澤東就批准了。
毛澤東的批示是:“同意。要大力協同做好這件事。”
毛澤東一下子就抓住了要害。“大力協同”是針對誰講的?當然是指中央了,這樣的事情,必須由中央親自組織協同。毛澤東的這句話,不僅是對這顆原子彈,它後來成為了我國兩彈一星事業最基本的方針——大力協同。
這一天是1962年11月3日。
但這個小組織叫個什麼名稱呢?周恩來說,既然是專門為搞原子彈成立的,就叫它“專門委員會”吧!在黨的歷史上有過類似的情況,為處理某件特殊的重大事件專門組成的高階別的委員會,如清除叛徒等。於是,周恩來在中南海的西花廳主持召開中央專門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宣佈了中央15人專門委員會成立。這時距父親的調查報告遞交到毛澤東那裡已經過去11個月了。
毛澤東在中央專委成立的請示報告上的批示我是後來才看到的。他在“1964年”底下畫了道線,在“少奇同志已原則同意”和“最好是總理抓”劃了道線,在賀龍、富春、張愛萍三個人名字下畫了線。他看得很仔細,還把王鶴壽的名字勾到了前面。中辦下發時給它加了個標題:《羅瑞卿關於加強原子能工業領導問題的報告》,並對名單的排列順序按職務做了調整;若干年後在一些權威性的書籍中,不知為什麼把羅瑞卿的名字拿掉,改為《關於成立原子能工業領導的中央十五人專門委員會的建議》。忌諱什麼?羅瑞卿是個軍人,是總參謀長、公安部長,當初他可是當仁不讓的。
中央專委的成立,標誌著原子彈工程的組織指揮級別,由國務院部委一級一下子躍升到中央常委一級,是建國以來級別最高、權威最大的工程指揮部。這在全世界都是罕見的。形勢決定了中國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拿到進入核俱樂部的門票,形勢把周恩來推到了前臺。因為只有周恩來才有這個能量調動、協調全國各地各部門的人力、物力、財力;只有周恩來才有這個權威和能力,卓有成效地組織全國範圍的黨政軍民的大協作。
原子彈成功後,大家發現這個辦法太好了,集中全國的力量搞大型工程,非要這樣的權威組織不行。於是這個委員會後來又把導彈、衛星、運載火箭、核潛艇都囊括進來。簡稱中央專委。這個辦法一直延續下來,歷屆的國務院總理都是當然的專委主任。
父親在這份報告上加上了自己的意見:
“軍隊方面已有賀、聶和你(注:指羅瑞卿)參加,我不必再參加了,至於屬我們要辦的具體工作仍照辦。供考慮。張愛萍”
這行嗎?
父親回憶說:“專委開會後,羅對我說,我們這些人都還兼著職,總理的意思是,下一步,原子彈要靠你上去抓了。你要全力以赴。”
“聶老總也交代了羅,這是關鍵性的一年,全靠愛萍去跑了,他在總參的工作就讓其他同志分擔吧。”
其實專委辦公室是分兩條線的,從人員分工看,一條是趙爾陸負責的繼續完成原子彈的研發任務;再一條是由我父親負責的,組織原子彈從製造到試驗的全國大協作。父親回憶說:“我參加書記處的會議,小平同志對我說,毛主席已經定了,你就放手大膽的幹吧,幹好了功勞是你們的,幹壞了,就算是書記處的。至今回憶起來,言猶在耳。我到下面去檢查工作,一是說,周恩來總理掛帥;二是說總書記的這句話。這就是黨中央的聲音。每次都是熱烈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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