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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緣這種事,女方家長因嫌棄男方家境而反對
,除非男方真是無賴,否則肯定是跟著反對的。你嫌我家窮,我就嫌你家富,你舉一百條例子說明窮不好,我就能舉兩百條證明富有罪。總之
你宣戰我就奉陪,反正吵架又不要成本,動動嘴唇權當健身。在中國,很難找得出貧富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的事,但吵架無疑是個例外。
女方家長的意見是:老子家不但比你家條件優越,女兒還長得漂亮,又美麗又聰明。你男方家一窮小子又醜又呆,成績比老子女兒差,拿
什麼來和老子女兒談戀愛?
在那個年代,年輕人還懂什麼叫輩分,寧捱罵也不願冒犯長輩,不敢輕易說老子是拿你女兒沒有的器官在和你女兒談戀愛之類的話。男孩
和女孩(當時還是真正意義上的男孩和女孩)雖然真心相愛,但對己方和對方的家長充滿畏懼,不敢再光明正大,天天把自己壓抑得像桶方便
面,被思念泡漲了才爆發一次。爆發的方式如下:先忍不住(思念)的人,在兩人共讀的學校後面的小山丘的頂端的最大一塊石頭下(好有耐
心)埋一張紙條,約定見面的時間地點。因為不知道對方是否當天就能看見紙條,所以見面時間只約點不約天。發出邀請的人因為主動,所以
得受點委屈(愛情裡通常都是先主動的一方受委屈),每天的那個時刻都必須到約定地點等候,風雨無阻,直到成功與對方見面。
這個約會方式雖然不像有點文化的人應該做出的舉動,但還是被戀愛中的兩人延續了一年,原因大概是每次被等的一方看到有一個人在這
樣痴痴地等待著自己會很感動。
這樣的痴心是可貴的,但更可貴的是雙方都沒有浪費對方的真心,一年後,二人終於在等待中悟出了一個真理——為了不讓心愛的人苦苦
等待,要隨時檢視紙條的埋藏情況。於是男孩和女孩每人每天至少進行三次攀山丘運動。就這樣,不知不覺中,二人又攀過了一個年級。
也許是緣分註定,也許是連上帝都看不下去,在男孩和女孩以這種方式約會的兩週年紀念日當天,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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