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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的來龍去脈,訴說著自己對他的思念。可是他卻不知道許諾已把那手機扔了,根本一個簡訊也看不到。
對方的律師是和許諾同期執業的律師,姓陳。今次是他和許諾第一次正面交鋒,也想藉此穩措勝卷的案子揚名。
陳律師開始時陳述了當晚案情:「劉小玲是個美麗的女孩,案發當天她第一次在男朋友陪同下到酒吧消遣;可是卻不幸的遇到被告。被告貪圖劉小玲的美色上前結識,可是卻被拒絶。當晚在劉小玲男朋友離開後不久後,劉小玲也離開酒吧,怎知被告卻不甘被拒,在後巷將她強暴,還用極冷血殘忍的手段將他凌虐至死。被告的行為實在令人齒冷!我懇請各位陪審團判被告陳建龍謀殺、強姦罪名成立,還死者一個公道!」
陳律師陳示了劉小玲的驗屍報告,庭上各人都譁然。陳律師一臉自信地看著許諾,像在告訴他自己贏定了。
許諾沒有被影響,不慢不急地上提開始自己的辯護。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我的當事人當晚的確在那酒吧出現,也曾經上前結識過死者,可是這並不代表他殺害死者。試問我的當時人有什麼殺人動機?他當晚第一次見死者,二人無怨無仇,難道真的會因為被拒絕而痛下毒手?要是真的是這樣,我相信每晚酒吧也會發生不少命案吧!
在死者身上找到我當事人的精液和面板組織,這代表什麼?這隻能代表我的當事人和死者曾經進行過親密的性行為,並不代表他殺害死者。警方至今仍未找到兇器,那又如何指控是我的當事人殺害?其實我的當事人在被捕那天已作了合理解釋,當晚他曾付錢給死者劉小玲進行援交,並進行性交;可是大部份人都認為他在說謊,原因是什麼?因為大家都認為我的當事人是一個富貴的人,而死者是個天真善良的女孩,所以大家都認為援交這理由並不成立。」
許諾深呼吸了一口,接著說:「法官大人,我要求呈上新的證據。」
黃偉取出一片光碟在庭內準備播放。
「各位,這是案發現場那家酒吧的閉路電視影像。大家請留意,影像的日期由去年十二月至今,大概一年左右的時間。我們翻查記錄看到劉小玲小姐從一年前開始已經常出入該酒吧,而且每次都和不同男伴出入;所以說死者第一次到那所酒吧並不成立,而且我已聯絡過不少影像中的男人,他們也直言曾和死者進行過援交。」
此言一出,全場又是一陣的譁然。
許諾傳了數個影像中的男證人上庭,每個人都證言他們曾和劉小玲進行過金錢交貿的性交。許諾更提出從網路上劉小玲的援交廣告,該IP地址正是劉小玲的家中電腦。
「當晚我的當事人雖然被拒絕,也沒有懷恨在心,可是他在洗手間門前再度遇見死者,死者要求我的當事人付出二千元作為與他進行性交貿的酬金;於是我的當事人當場付了二千元,並和死者在洗手間內進行性交,精液和面板組織正是當時留下。當二人完事後,死者拿著二千元離去,而我的當事人則從後門離開。我的當事人沒有從正門離開,原因是因為他在後門約了另外一個人。
可惜警方一口咬定他從後門離開是去殺害死者,其實當晚我的當事人離開後一直和兩個人在一起。那時他一直不願意說出那兩人的身份,因為他想保護那二人,可是警方卻認定他在說謊。」
許諾和黃偉眼神交流,像在確定什麼,接著道:「法官大人,我方想傳召證人,但鑑於二人為公眾人物,我要求保密她們的身份。」
庭上作了特別安排,將證人遮蓋。二人逐一作供,同時也承認三人當晚一直在一起,她們之所以不願作證,第一是因為她們身份尷尬,其次是當晚他們三人進行多人性交。
想不到案情會峰迴路轉,另有內情。庭內所有人無一不在猜想那二位女子的身份,同時也為劉小玲那虛假的純情面具感到錯愕。
「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既無殺人動機,也有不在場證據,證明他根本沒有殺人。也許他與少女進行金錢上的性交貿被人不恥,可是我們不能因此而冤枉他殺人。他之所以被誤為兇手,無非大家都有種錯覺他是以財欺人,可是我們又能否因為他富有而對他產生偏見?甚至將不屬於他的罪名加在他身上?我現在懇請陪審團以雪亮的眼睛去看清整件事情,並判我的當事人無罪釋放。」
陳律師呆立當場,本來以為簡單明確的案件,怎想到竟別有內情?明明是必勝的仗,竟會弄至一敗塗地?
可是在場的所有人都沒有人比阮崇天更震驚,後悔、羞愧、痛心、無助……一堆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