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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沒想到是你接了電話。倪美在電話裡電話裡逼問你路小燕和王偉的去向,進而你才知道這三人的關係,也因此,你和倪美談了一個半小時之久,你們結束通話的時間是凌晨04:35。這耽誤了你原計劃的出發時間。你結束通話房間電話以後,就離開了商貿酒店出發,前往本市。以你的車速來計算,最多用兩個小時就足夠。也就是說,你在26號凌晨06:30左右就到了海濱酒店。王偉,那個時候路小燕在哪裡?”
最後的問題甩給王偉,就聽他回到道:“她06:00離開我們約會的酒店,06:30已經回到了海濱酒店。”
林遙再次看著鄭飛,問:“聽見沒有!路小燕入住海濱酒店503房間這件事只有你一個人知道。所以,你在和倪美通話的時候告訴她路小燕的房間號,好讓她打電話確認路小燕是不是和王偉在一起。因此,電話記錄上,才有了海濱酒店的號碼,因為倪美根本不在房間,通話時間也就只有接通總機的一分二十七秒。”
鄭飛像是要發瘋,對林遙吼叫著:“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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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飛,我有證明你殺害何領隊的證據,你早晚會交代所有的問題。在何青青被殺的時候,傷口成上斜狀,也就是說兇手是站在她面前刺殺。當天我被人擊昏的時間是19:00王偉也是那個時間見到了何領隊,他們談話的時間有五分鐘,也就是19:05,而何青青的死亡時間是19:00…19:15。兇手就在體育館內的事實不容爭辯,而過於匆忙的時間裡兇手沒有及時洗去沾染在袖口的血跡,所以匆忙之下換了衣服。我記得,你在當天被我們的人帶回警察局的時候,你那件外衣還是皺皺巴巴的,一看就知道是在包裹裡壓了很久的樣子。所以,我剛才拜託一位同事做了調查,事實證明,你在何青青死亡前後的確換過衣服。”
“這算什麼證據?換了件衣服就是殺人兇手了?”
林遙笑著指了指鄭飛的那件工作服,說:“鄭飛,你該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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