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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動,愛調查案子,有什麼事情都是衝在第一個。進去之後沒多久他就把警察局裡沒破的案子翻了個遍,只是沒找到什麼能有實質性突破的案子。
就在這時候,在警察局呆了小半月的張軒被一件事情吸引注意力,那件事情就是李言成入學時聽說的那個案子,團伙搶劫案。
聚眾搶劫什麼的在G城並不少見,多數也就是搶了東西就跑了。
那案子原本只是個小案子,但是因為搶劫的時候遇到反抗的人,所以拉扯間被搶劫的人受了傷,事情也就鬧大了。已經從搶劫上升到到故意傷人,警察局也不能不管了。張軒本以為是個小案子,抓到人就能解決,但是讓他沒想到的是,自己接手的第一個案子就讓他碰了壁。
剛剛發現李言成時他正追著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雖然最後沒抓到逃跑的人,但是被他抓到了連一個罪犯,而且對方也供認不諱。
但是案子依舊沒被解決。
因為被害人說,傷了他的人是張軒抓的人沒錯,但是當時在場的不只是這兩個人而已,還有另外一個年輕些的男人。
那之後張軒無論怎麼審問也撬不開他的嘴,再加上後來又發生了血嬰案,這件事情就暫時被擱置下來,直到血嬰案期間有人去找李言成麻煩他才再次開始調查。
但那時已經沒什麼可追查的事情,因為沒有嫌疑人也沒有第三方在場的目擊者。張軒也只能提審之前在學校抓到的,去找李言成麻煩時抓到的兩個男人。
讓張軒意外的是,這兩個人根本就只是小嘍囉,態度雖然還可以,但是都是一問三不知的人。
除了知道是有人牽頭,搶了又分成之外,連對方是什麼人都不知道。
而且更大地問題是聯絡上方的人是第一個被張軒抓到的人,那人根本不會對張軒開口。
案子依舊毫無進展,張軒之後又參與了吉文那瘋子的案子,到吉文的案子結束,已經是他接手這案子之後的第四個月了。
但到此為止,事情都還算是小案子。
被害人只是被傷到,三個月之後也出了院,並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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