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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眼的自信,應了一聲。
若是有那麼一匹坐騎,是如此的讓人得意。
無關其他,這是一種征服的快感。明月且以為,只有這樣的坐騎配得上他的重陽。如此的桀驁不馴,如此的狠厲殘暴,何其相似,何其相似!
赤膊與狼王搏鬥,重陽享受的是獵取的快感。
重陽的氣勢雖然很強,但在殺生慣了狼王眼中,不過是一塊肉。見這塊肉直接收了兵器朝著自己走來,那狼王先是一愣,後趁著重陽與明月說話的時間,閃電般的撲了過去。
動物世界的守則,活下來的,便是勝者。
對面狼王的進攻,重陽沒有奪,反而迎了上去,待到狼王快近身,他隨身一轉,又輕輕的跳躍,非到了狼王身上。
狼王體形巨大,當感覺沒有捉住獵物在改向時,已經來不及轉身。他很靈敏的發現背上有人,想要把重陽甩下來,但顛簸了半天,又動又跳又嚎叫,重陽卻盤腿坐在它身上,動作沒有絲毫的變化。
就在這個時候,狼王突然打滾,用透過後揹著地的方式處理掉背上這個人。
狼王剛一翻身,重陽就利落的從他背上滾了下來。
那狼王馬上去撲重陽,重陽卻身形一變,又竄到了狼王的背上。
狼王又想故技重施的翻滾時,重陽一用內力,只聽撲通一聲,把狼王壓趴下,並且死死地卡住它的喉嚨,用上所有的力氣,讓它怎麼掙扎都不行。
在狼王掙扎越來越慢時,重陽附在那狼的耳朵上,用十分冷冽的語氣說,“我知道,你跟它們不一樣,你很聰明,比其他所有的狼都聰明。我很喜歡,做我的坐騎,跟我身邊!”
不是詢問,而是命令!
那狼王在聽到重陽的話時,全身不經意顫抖了一下,但因為就在眼前越來越模糊時,終於點了一下頭。
就在這個時候,又突然竄出一頭和狼王一樣大小的狼,它像一道黑色的閃電朝著重陽撲去,卻被重陽一下子踹到在地上起不來。
“我不想見血,你就以為我沒那麼能力?”重陽放開身下的狼,直接快去,踩著那狼的頭,非常嗜血的說道。這個時候,從那狼的耳朵中,已經流出了潺潺的血。
“你們,將會是西靳皇的坐騎,我不會圈養你們,但是,現在……你們必須被我騎著回去。”說著,重陽又抽出那把紅色的劍。
似乎感知重陽的情緒,那劍身閃著紅色的幽光,帶著嗜血之氣,嗡嗡的響。
那兩隻狼被重陽用不同的方式對待,此刻卻都匍匐在他的腳下。狼王非常的靈性,既然技不如人,自然俯首稱臣。
動物世界和人間最本質的東西都一樣,就是勝者為王。
只要你有絕對的實力,就能讓別人匍匐在腳下。不過,腳下的人,也有服氣與不服氣之分。若是讓腳下的人服氣了,他就不會反抗,若是讓他不服氣了,就要天天害怕被手下反抗。
狼喜歡弒主,很大方面,是因為它們自由、奔放,只臣服於強者。
如果它們的主人,強大到只有動一下手指他們就臣服,這如此能不讓它們為之匍匐。
常見騎著馬趕狼,但很少見騎著狼帶著馬跑。
但部落中的人,看到重陽、明月回去後,都用不可思議的眼神看著他們。
重陽和明月不知道這裡的事,所以更不知道,方才他們去的地方被西靳部落的人成為死亡禁地。那裡牧草肥沃,卻因為狼王太強大,數次攻擊,喪生無數勇士,也沒有奪取那個地方。現在……只是短短的幾個時辰,這麼巨大的狼就被制服。
而且,不是殺,是降服。
重陽、明月兩個人本身氣質出眾,又做了如此驚人的事,一下子被部落封為神明,眾人皆是下跪膜拜。
這件事像長了翅膀一樣飛到西靳都城,幾乎所有的人都知道西靳的新皇徒手降服了草原狼王。
重陽和明月也很得瑟,在進入西靳都城時,騎著兩頭高大的狼。那狼似乎知道它們的主人現在很想炫耀,在荒野,那兩匹黑狼便像飛一樣的跑,到了人多的地方,反而走的很慢,專門供路邊的人瞻仰。
西靳的人本來看著那狼王心生恐懼,但見它們被訓練的跟狗差不多,便想上去摸一下,只是那狼王的眼光太犀利,只是微微一瞪,就讓那人半天回不過神來,等到他們回過神來後,便發現隊伍已經走遠了。
這個時候,一個身穿黑色袍子拄著柺杖的黑衣人站在西靳城樓上,看著城樓下的語氣,深深的嘆息了一聲。他身邊有個小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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