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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了“馬甲”,有幾個能被人拍著說“小樣兒!脫了馬甲我照樣兒認識你!”
所以,在我一再在回覆中強調他叫錯了我的名字,他依然還是把我的“藍幽靈”叫成“藍精靈”我也就聽之任之了!就當成他對年少的懷念,對那禿頭尖鼻子格格巫的懷念吧。
很喜歡他的長篇,寫的兩個男人之間的愛情,看似粗糙實則細緻入微,將感情貫穿於圈套陰謀之中,還真吸引人,尤其滿篇京腔對白,讓我這個北京人看了尤為舒服,雖然有些性事描寫,倒也沒令我覺得色情。
從他文中的感情以及其他的細節描寫中,我猜測他是個同性戀。
現實中的我,並不排斥同性戀。早先在一家香港公司工作,第一次見到文學影視作品以外的GAY,很出色的一對兒,一個書卷氣十足且精明強幹,另一個非常陽光,活潑外向卻進退得體,於是打消了我僅從別人傳言中得來的形象,再加上工作中一來二去的交往,反而與其中一個做了朋友。他每次到北京來,都會找我喝酒聊天,接觸多了,也認識了其他一些朋友,我覺得他們都是非常普通的人,並沒有什麼特殊。
當“落大雨”要求私下交流時我便順口問了,因為我一直沒有當他們做特殊人群,況且是在網路上,不就圖個隨意隨性麼?君子坦蕩蕩嘛,沒有什麼不能問的,當然,答不答不在他!
他回:【嗯,我是同性戀。你呢?你喜歡怎麼虐人?】
耶?我虐人?心裡一翻個兒,才明白,這罈子裡的文我雖然沒看完一篇,大致看些個開頭,倒是有不少所謂的“虐文”,把文中的主角虐的一個比一個慘。大概跟我從他文裡猜測他的性向一樣,人家看我泡在這裡猜測我與“虐文”有關倒是不奇怪。
我答:【我不虐人,我一正常人。】
他回:【正常人你來這兒幹嘛?】
我答:【給朋友撐場子――你不是也一正常人麼。】
切!啥意思啊?在這裡混的都不正常?不管正常不正常,反正你跟我一樣!他的文裡沒有那些為虐而虐的情節,這點我喜歡。不管對方願不願意,先把他劃到自己這一邊,抓著這一點,不管他說啥,心裡都有底兒了!
他回,【得,你朋友夠神,那你就混水區?】
哎呀,思維跳躍性很大嘛,為了顯示我不是個靠關係混個版主頭銜的飯桶,於是回到:【因為我比他更神,嘿嘿!基本只在水區自由泳,有篇舊文讓他搬來了,小白文!如果願意,你可以去翻翻看,運氣好的話或許能找著。PS:我是藍幽靈,不是藍精靈,你是不是惦記那格格巫啊?要不怎麼總對藍精靈念念不忘?】順便還是強調了一下我的名字,我實在受不了這個一心念著格格巫的小子!
……
早上一上班,匆忙處理完了手上的工作,我又爬進了“幻境”――那個格格巫的忠實追隨者的專欄。
按他更新的速度,今天應該是出結局的日子了,讓我失望的是――沒有結局。失望之餘轉回水區看看,看到我有條論壇資訊,訊息來源――落大雨。
【我知道小管為什麼拉你撐場子了,你丫玩虐心的,還是高手!操的,騙我!黑線!!】
一時不知道這話從何說起,看看訊息時間,凌晨五點多,這小子不是真的去看我的文了吧?還看一夜?
我抽出一支菸,點上,煙霧繚繞間朦朧出淡淡的回憶――
……
“你總是拿些沒創意的東西送我!”
“那你說說什麼東西是有創意的?”
“用錢買不到的。”
“這世上用錢買不到的東西不多也不少,你還是給個提示吧!”
“……你寫封情書給我吧!我還從來沒收到過呢!”
“我也從來沒寫過,再說,都什麼時代了,誰還寫這個啊,MSN,QQ,再不成還有E-MAIL,咱們得走在時代的前沿,就算不是最前沿,也得弄個第二梯隊。”
“你就是不願意寫是吧?哼!”
“喲,生氣了?換一樣成不?”
“那寫篇小說吧,愛情小說!”
“再換一樣……”
“不行!兩樣挑一樣!我算是寬容的女人了。”
“那你再寬容點,寬容是美德,咱再發揚光大一把,行不?”
“免談!就這兩樣,隨你挑!我已經讓了一步了,你不能得寸進尺!”
“那我寫篇小說給你!”――我沒再猶豫,說不清為什麼就是不肯寫情書。
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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