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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電話出去。
“這領養程式可能需要點時間。”校長說,“不過我可以讓派出所的所長先跟我去孤兒院,給這事當個保證人。孩子們的學習不能耽誤,尤其是華宇和萬超。還有一個月的複習時間。”
“好。”韓斌說,“這邊哪裡有銀行?”
“出門就有。”
“恩,那麻煩校長和我一起去下。”
“好。”校長點頭,收拾了下桌面。把一邊的公文包拿上跟著韓斌到校外的銀行去取錢。韓斌在心裡算了下,一個農村孩子的到大學畢業的花費可能會在十幾萬上,按照最低標準來算,加上趙鳳英開的領養費,也至少得三百多萬。並且這次的領養還不是處於自願,生活費方面自己肯定要多擔待點才能讓這些孩子在他們的新家過的好。
那麼費用就不知三百多萬了,恐怕把養父留下的錢全部用完也不可能夠。
和校長商量了下,對方讓他每人先出五萬到十萬,因為主要的花費還是在高中和大學。等他們高中畢業的時候,可以勤工儉學,大學也可以邊讀邊打工,雖然作為教育者這樣說有些過分,但是孩子們能早點自立,對他們自己也是很好的。
校長給的建議不錯,但是韓斌又考慮到自己以後不可能再出現在這裡。所以費用的話要給就一次給清。
稍微再計算一下,韓斌決定給自己留一百萬,反正他已經是不可能上大學了,至少是現在。其他四百萬全部取出來好了。
但是在一個貧瘠的鄉鎮一家銀行一下子取四百萬顯然有點夠嗆,對方銀行堅持只能讓一次性取走一百萬。最後把鎮上的農行,建行,郵政銀行三家銀行轉完了才取了三百二十萬。不過顯然這樣的費用要給孩子們在這裡優越的生活是不夠的。不過中學校長還是堅持孩子們能在大學之後自己打工賺錢增加社會經歷是最好的,不能總依賴別人。
韓斌沒有辦法,看看時間現在已經三點多了,未免夜長夢多,在下午六點小鎮最後一班客車出發之前,他必須離開這裡。
回到學校,校長找來的老師或者是對方的家屬已經到了,總共十五個人。校長簡單的講了下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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