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第2/4 頁)
汐心裡被針扎過似的抽痛,同時也開始明白自己再苦苦哀求只是自取其辱,最後連唯一的尊嚴也將失去,就算他卑微弱小可是不代表他喜歡被人侮辱,他第一次覺得自己像個傻瓜一樣,把所有的自尊都拋開,只為了能留在男人身邊,得到的卻是這樣的結果,男人根本就不看他。既然如此,他也不可能再下賤下去,男人要趕自己走,既然不能留,那他會決絕一點的走。
努力的止住自己的眼淚,林文汐對著男人搖搖頭,“我不需要你的東西。我會走的,再也不出現在你面前,我會走得遠遠的,我現在就走……”
沒有接過那一張支票,林文汐只拿了自己的賣身契。一邊呢喃著將自己臉上的淚胡亂的抹掉,讓自己儘量看起來自然瀟灑一點。
林文汐轉身,向著黎家的大門口走去。是啊,媽媽說,把東西還給那個男人,他就可以走了。現在遺物也到了男人的手中,他的任務還算是完成了吧。所以他真的只能走了,本來就沒有立場。難怪媽媽說,黎家的人不要惹,還了東西就走。自己不但惹了,最後還把自己輸得一塌糊塗。要是從一開始他就知道黎琰是自己的爸爸,他真的還會跟他發生關係,愛上他嗎?林文汐甩著腦袋告訴自己不要想了,事情永遠是沒有假如的,但心底卻還是不斷的冒出各種假設。如果自己不是男人的兒子,如果他們只是陌生人,是不是還是可以有勇氣面對接下來的困難,而不會明明說好一起面對卻因為這樣的事情分道揚鑣。
林文汐走出門口,才想起來摸摸口袋,還好,男人送給他的手機沒有被他帶出去,不然他真的沒有勇氣再倒回去將東西還給男人。
從黎家走出來,他迷迷糊糊的想到了曾經他也是這麼從黎琰的公寓走出來的,那時也是充滿了迷茫不知道自己應該去向何處。那現在呢?除了迷茫,還有難以抑制的心痛。男人竟然真的就這麼趕自己走了,想到以後他們就成了路人,眼淚便不爭氣的不停的掉。想起昨天還說著好好的有什麼一定要一起面對,想起上一秒男人還把自己摟在懷中說不想讓他再掉眼淚。結果命運卻不斷的跟他開玩笑,下一秒男人就告訴他他已經什麼都知道,下一秒男人就懷疑起了自己來找他的動機。還這麼狼狽的被趕了出來。
他現在才明白原來這輩子最遠的距離,就是那個男人,這輩子最遠的夢想,僅僅是呆在那個男人身邊。抹乾淨臉上的淚,林文汐看看手裡的賣身契,再抬頭望一望天空,安慰著自己,他終於自由了不嗎?就算身上沒有一分錢,起碼他不再欠債了,不用再被打,可以自己掙錢吃飯不用再捱餓,也不用再因為錢跟別人籤賣身契給別人當傭人了,他走出了這裡不是嗎?以後他自己的身體就是自己的了,他應該開心的啊,可是一想起男人曾經對他說過“你身上每個地方都是我的”,視線便再次模糊。明明自由了,明明是自己前幾年做夢也想要的東西,為什麼在短短的時間,徹底被男人顛覆了?什麼時候他已經徹底接受了男人給他的“囹圄”?什麼時候他已經這麼依賴這個男人了?為什麼他不但沒有絲毫的開心,還覺得像離開了水的魚一樣難以呼吸?
看著小孩的背影消失在黎琰的大院裡,直至出了門。黎琰才用力的一拳打在牆上。他是很恨那個女人所以波及到林文汐也無可厚非,但是他不是傻瓜。起初是非常非常生氣,但是他知道這些都不是所謂阻止他們的理由,恨一個女人不至於讓他變態到去恨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孩子身上。但是他還是必須這麼做,他知道,黎宗生今天拿這個東西出來無非就是想要挾自己。知道他一向尊重哥哥,要是跟害死哥哥的仇人(間接的也算)在一起,他是肯定做不到的,就算他要堅持,黎宗生也可以想盡一切辦法阻止,直接幹掉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孩子對他來說不過是舉手之勞,更何況本就是個私生子。趕他走,是最好的選擇。這出戏黎宗生應該也看夠了,以後要是還敢找林文汐麻煩。他就真的不顧一切直接翻盤了。黎琰手裡那張寫了五百萬的支票被捏在手裡,揉得粉碎。
(12鮮幣)94 家裡的“親人”
黎琰看著那張撕爛的支票,神情帶著隱忍的痛苦。為什麼不拿呢?林文汐你是傻瓜嗎?!沒有錢你出去能幹嗎呢!其實在最後黎琰幾乎是可以肯定了,小孩絕對不是為了錢才接近他,他之前騙他,也一定是有理由的,但是就是當時清醒了,他還是做了一樣的決定。他給他錢其實根本也不是想侮辱他,他知道一個孩子在外面生活很艱難,他把他趕出去他也不知道這個孩子要怎麼生活,而那是,他現在唯一能給他的。並且給支票也是最不會引起黎宗生懷疑的,畢竟那也是他的孫子,被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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