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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其中的一位。
現在大多數人可能對這項不合理的制度並沒有太深刻的印象,但是在它被廢除之前,曾經釀下無數慘劇。這是一項完全違背法治精神的制度,而收容站本身,就是一個黑暗的發祥地。只要你在異鄉,並且沒有攜帶暫住證,你都有可能被投入收容站,你的下場一般有以下幾種:一,被打死,二,被失蹤,三,被賣|淫。
這項制度存在了二十一年,期間被報道過的死亡案例不計其數,但大多是民工,個體戶,直到一個大學生的離奇死亡才得以終止,不得不說非常諷刺,然而如果不是以杭志永為代表的社會良心發揮著作用,它很有可能會繼續下去。
如果你學過法律,那麼你一定會讀到這個事件,因為它是共和國法制史上的一個里程碑。然而以一條生命來終結一個不合理的制度本身並不容易,它需要社會的良知站出來,代表民意,挑戰公權力。
這是一種高度,但是站上去之後,難免摔得很慘。那以後很長一段時間,杭志永都致力於幫助弱勢群體,提供各種法律援助,他不同於我們中的任何一個,他從不喊口號,卻每天默默地奔走忙碌,他以一個專業化的身份,靜靜地做著這樣的公益事業。
直到他的律所被以稅務原因查封,而他本人也被扣押。一切似乎都在黑暗中,顯得明朗。
我也曾有過一顆維護法制之心,像你們所有尚有良知、一腔熱血的善良人一樣,我憤怒過,悲哀過,可是到頭來為什麼我沉默?是因為我知道吶喊的下場。
這個社會的每個齒輪都彼此咬合,司法界更是如此,改變,沒有那麼容易。
所以我選擇沉默,起初我給自己定的標準是,即使不行善,也一定不作惡,然而在這個染缸裡泡得久了,標準漸漸降低為:主觀上不作惡。
我從內心裡,還是很欣賞杭志永的,而且不可否認,對於他這樣一個人,我心底還深藏著一份嫉恨,因為我知道,自己這輩子必定不如他,而我們中的大多數,也將永遠不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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