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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林君受不了眼前這位的陰沉,穩著臉色說道,然後想起什麼似的:“你好意思說啊,你說說你幾天沒有來看他了!戀人是你這樣當的!”
被“戀人”二字刺激到的向笙不幹了。死鴨子嘴硬的說:“誰說我和他是戀人!”
林君從來麼有看到如此暴走的向笙,心底嘖嘖稱奇;果然世界無奇不有,沒有人一塵不變。
“好吧,即使不是戀人,你也不告訴他你到底因為什麼事情沒有來,你都不知道,有天他哭了,很厲害。我次日的時候,去看他,眼睛都腫了。我問他眼睛怎麼了,他還笑著說是因為睡不著引起的,他真的很不會騙人啊,根本就是哭才會那樣的。”
話還沒有說完,向笙就風一樣走開了。
“哎,我還沒有說完呢……”林君對著遠去的背影大聲喊。醫院本來要保持安靜的,被林君這樣一喊,眾人齊刷刷的看著他,唯獨向笙,早就出了醫院門。
林君從口袋裡面拿出東西,“好像林君寫的是信來著。我又得送過去給他,果然兩個人鬧彆扭了說啊。”
作者有話要說:
☆、遊戲(因後臺無法顯示13章)此章為14章
林君的話,是沒有錯。
是一個遊戲衍生出來的情感,維持不會很長的。但是他厭惡被遙信這樣的人牽著鼻子走的感覺。他的高傲不容許在卑微的遙信面前受挫。
關於喜歡之類的,他不會告訴他的。這樣一個人!憑什麼!居然還帶著女人回家,這樣給他幾個拳頭,似乎已經是便宜他了!
向笙這樣怒氣的想道。年少的時候喜歡自己到骨子裡面的人,不就是這個嗎?一年說著喜歡一面與女人在一起,這樣的他多少愛多少喜歡可信!
向笙沒有安全感,也許是因為幼年喪母,父親疏於管教,一人長大,承載萬千孤寂,被當做大哥備胎的庶出,總是被擱置在一旁,受到人的排擠。於是他向後母要了點錢,保證不會回家繼承父業。
大學畢業之後,他沒有到父親的公司上班,自己開了一家公司,越做越好越做越大之後,自己才被父親認可。可是他壓根就不稀罕。
他一直覺得寂寞。
但是遙信出現之後,就沒有這樣的感覺了。或許是因為年少之時,自己被遙信的喜歡填滿,他當他做神來崇拜敬仰,在他面前卑微如同塵埃的花朵。
那個時候他覺得自己有歸屬。是的,因為覺得有歸屬,所以才會和毫不起眼的小白鼠遙信上床□。
“所以從那個時候,是你來招惹我的,現在卻要說和女人在一起。你惡不噁心啊?”向笙對著還在昏睡的遙信說道:“所以不要喜歡女人吧,你醒來,我會試著好好對你的。”
遙信醒來之後已經是三天之後的事情了。他身體不好,那次高燒延續之下,後面發炎,高燒不斷。到現在,被向笙下手太重,弄得哪裡都是傷口。
醒來之後看到向笙沉默不言的坐在一邊,他沒有說話。也沒有叫他。只是忽略了他,當他是陌生人。
“你喝口粥吧,喝完我就走。”不知道是幾次了。向笙如此說話。
遙信還是不去看他,也不端過他送過來的碗裡馨香的食物,反而好幾次重複道:“這樣有什麼意思呢,向笙。放我走吧。”
向笙聽到這話,再一次把碗仍在地上,怒氣衝衝的走出門。
迴圈往復三次之後,向笙沒有在出現。
而遙信眼眶微紅的看著地上那些摔碎的碗,瓷器四散,地上還有粥的香味。撲騰著的熱。醒來之後,遙信就不想見到向笙了。
那樣一個人,自己放在心底就好。不能說出去。不然受到的就是每一次的嘲諷和看低,這次帶著女人回家,和他打架。其實他也不想。但是向笙真的太欺負人了。
他只是想要擺脫他,過自己的日子。
即使貧窮也沒有關係,只要過得安然寧靜就好了,也許可以不找人,就這樣孤獨終老也不錯。有一份簡單的工作,早出晚歸……但是為什麼呢,向笙明明不喜歡他,卻又不放開他。
也許啊,他的惡性根完全還沒有退散下去,欺負和折騰他就是一件很好玩兒的事情。他就像是玩具一樣,因為主人還喜歡,就死也不會丟棄。
還好心沒有交出去,但是為什麼還是會如此疼?疼的四肢百骸的顫抖,疼的眼眶發熱,心臟如針尖插入一樣。
他拔掉吊針針口,掀開被子下床,穿上鞋子。然後整理了一下自己。弄完一切之後,卻看見的手在冒血滴,是被針尖打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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