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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是個無關緊要的人,又不是我的誰,我又為什麼要去在乎他呢。
我困頓地捂著額頭在隔出來的辦公室裡發呆。
沒有期待中的輕鬆,只有突然而至的空落和難過。
我覺得沈翔就像是我人生路上無意撞到的電線杆,我是不小心撞上去的,很疼,也很印象深刻。但他歸根到底也只是一根電線杆,還是通了電的,他不是我該牽手的物件。
他的年輕完美和我有著太遠距離,他的壞心多情也根本不值得我留戀。
我這樣告誡自己。
沈翔的經紀人來找了我,他告訴我沈翔現在不吃也不喝,除非我過去看他,否則他就一直這樣下去。
“他以前是隨便,但現在的確只和你來往了,他為你改變這麼多,你至於這麼狠心?”
他這話讓我聽了十分不舒服,似乎所有的錯都在我身上,沈翔肯收心和我來往,我就該感恩戴德一樣。
“我有要求他為我改變?他可以繼續隨便,我巴不得他趕緊放棄我,這樣我也不用這麼麻煩!”
男人不可置信地看著我:
“真不知道他到底迷上你什麼,整天魂不守舍地,所以我才說和誰認真都別和你這種直男認真,根本就不懂怎麼和男人做還非要在上面,他被你做到肛裂自己去醫院做縫補手術有跟你抱怨過一句?!你就只會趴在他身上享受是吧!”
“……”
我張口結舌。
“看你這臉孔也知道你根本沒關心過他,就這樣你也好意思說愛他,真是可笑。”
見我還幹愣著,男人又冷笑起來:
“他現在就呆在酒店裡,幾天沒有出來了,你要是想放著他這樣不管大可以不去,我不勉強你。”
我在酒店房門外停住,久久盯著門板。
剛才的焦急已然冷靜下來,理智重新迴歸,對上眼前這塊門板,我突然覺得它沉重之極。
我知道進去意味著什麼,一旦推開它,就等於我選擇了裡面這個人,這對目前的我來說無疑是困難的,我無法就這樣毫不在意地牽起他的手。
進去便是萬劫不復,我用各種理由催眠著自己,讓自己可以離開得瀟灑些,不去陷進他精心佈置的牢籠陷阱。
人生可以瀟灑的地方太多,我想讓我的愛情也瀟灑一次,但它卻像個僵硬木訥的愚笨孩子,不聽話到骨子裡。
它好像知道門裡面有它期待的另一半,逐漸吞噬著我的理智,催促我進去。
原來這才是愛情。
沈翔是聰明的,他把我摸得一清二楚,也瞭解我的底線,他知道我不會放下他不管,也很清楚我無法就這樣接受他。頭腦清明的知道強求下無愛情,所以他沒有要求和我立刻開始,而是退一步地只提出住到我那裡,做一名普通房客。
他不惜在他人氣最盛的時候同他的合約公司請長假,只為和我堅持這場持久戰。
將沈翔的行李搬了進來,我和他約法三章。
“這裡沒有多餘的房間,你給我睡客廳沙發,你如果不經我同意就進我房間,我就直接把你趕出去。”我將一條新添置的毛毯扔到他以後要渡過的沙發上,“你要是有任何逾越行為,我一樣把你趕出去。”
只做休閒打扮的青年靦腆微笑:
“可是這沙發會不會太短了,而且質地看去也不怎麼好的樣子。”
竟然還挑剔,我沒好氣地看了他眼:
“要睡好地方是吧,那住酒店去。”
欠扁的人連忙涎笑:
“別,我就睡這裡好了。”
我不禁懷疑他想住這裡是不是早就預謀了,畢竟他可是幾天前就提前讓助理收拾好行李的人。
比記性,我不輸他,要比心機,我真不如他。
沈翔很入鄉隨俗地馬上去體驗沙發的觸感,坐著試了一下,然後又換成躺著的姿勢,他上身只穿了件大V領的黃色毛衫,躺下後衣領滑下一邊,露出半個光滑的肩頭。
因為都是男性,沈翔睡在客廳並不會帶給誰不便,不過他總是無意間走漏春光的香豔模樣讓我十分鬱悶,尤其是在韓凌和他搭話的時候,看著和自己一樣臉孔的人同他聊得開心,我就滿身不舒服,脾氣也跟著蹭蹭上漲。
有種討厭大概是天生的,韓曉白不喜歡沈翔,甚至可以說是討厭,他拉著韓唯去捉弄睡在客廳裡的沈翔,在他喝的水裡加胡椒粉,把他喜歡的衣服用我的毛筆寫幼稚的圖畫,在他的沙發上放毛毛蟲,把有潔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