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部分(第3/4 頁)
收入,現在總價值350萬,領頭不算,”再拿出2盒錄影帶,“要是你們懷疑我們是造假的,那就請你們好好看看這些紙上的蓋章,簽字,說到簽字,裡面可有你當事人當年被抓的筆錄,因為年紀太小,所以不記錄在案,沒有前科,只有送回家裡人好好管教,對於此,我有人證。”戈俊東深呼吸,“要我們賠錢,那,你們先拿出錢陪給他們。”
“這個和現在是兩碼子事。”
“錯,是一樣的,他們從未悔改,一直組織偷盜,你要是說,他們所偷的價值不等同就不算是偷盜行為,那天理何在?”
“法律是有時限的,你指的事已經超過期限,現在要我們所賠,是不是太天方夜譚了?”
“不,他們有要求索賠,特別是被盜取錢財過多的人,我有為這事,去找當時審理此案的法官,法官說,被告方,也就是現在的原告方,沒有可執行拍賣還債的私人所屬物品,所以這個索賠訴訟,就這麼不了了之了。”戈俊東拿出一份手寫紙,上面有蓋章,“這是他給我出示的證明,原告方的偷盜習慣是從小就有的,在一年間裡他們所偷盜的車子幾乎是2、3天就得手一輛,事發嚴重,被抓住後,是幾個丟車主一起起訴原告方,索賠100多萬,年限在這次事件的4年前,不遠啊,原告10多歲不到就合夥作案,真是了不得。”
案件伸到這,視乎有些僵,一個新案,一箇舊案,從未完結的路,原告方要求休庭,私下和解。
亦怎可同意,這不只是用道德指責人性的病點,還是反應社會變化中逐漸產物出的弊端,人類在進步,文化在前進,可素質越來越差,人情薄如紙,位置再高,人走茶涼,別談合作精神,大家就只會談錢,社會的人際關係落到此田地,跟賊將道理,還不如教個磚頭跳舞,來得容易。
一直不做聲的亦,坐著不耐煩了,用冷冷的口氣說,“像這類盜竊案,是怎麼抓也抓不完的,為什麼?警察抓了他們,因為初犯,或是年紀小,不到1個月出了警察局,不找工作,接著再偷,後果也一樣,就這麼一直熬到成年,有意思嗎?”亦發現自己在這坐得太久了,身體麻木得不好動彈,“沒意思,我們簡直是在浪費時間,我提議,小偷所犯下的損失,國家將按損失的程度賠償百分之50到百分之100,絕不低於50,以這個角度來賠償,我想,法律一定比現在還要嚴禁。”亦太明白了,在這個經濟的時代,什麼都是假的,只有錢才是真的,“我不想再浪費時間。”亦起身,“對於他們,我是一分錢都不會給的。”亦很堅決,“戈俊東。”
☆、第 190 章 有以身相許不
“好的,我善後。”戈俊東最清楚了。
亦有他這句話,放心的離開座位,轉身極為不給法/官面子的離開這所謂公正的法庭。
——— ——— ———
街上——
楊毅和夜節逛了幾家店,都是黑和白佔主色調,也不知是不是好賣的原因,全世界的主調色都是黑和白。這可把楊毅氣死了,夜節拍拍楊毅的肩膀,因為現在是正中午1點,夜節怕自己和楊毅在街上中暑,所以夜節帶楊毅到夏末末吃冰沙,一近店裡,夜節點了兩大杯冰沙加多多粘果醬,楊毅想要掏錢,夜節馬上說,“我來。”掏出張大鈔給服務員,“你去找個涼快的位置坐。”
“嗯,謝謝。”楊毅看哪裡靠近空調就坐哪裡。
夜節拿過服務員給自己的錢,點算一下,放錢包,收好錢包,拿著雨傘走到楊毅選的位置對面坐下,“先休息一下,我們再去地下買賣場看看。”
“那裡好多人的。”楊毅一般去有空調的店子,而地下買賣場那種擠人又沒空調的地方,楊毅是不會去的。
“人多證明那裡有很多可挑選的東西啊。”夜節微笑,“我常去那種擁擠的地方尋求靈感。”
“是嗎。”
“嗯,”夜節點頭。
“那好,就衝你這句話,我去定了。”楊毅看服務生端沙冰過來了。“哇,好大的分量啊。”那個裝沙冰的透明玻璃碗有小魚缸這麼大個,裡面裝有透明細碎的冰沙粒,淋上原色的紅黃白果醬,最上面蓋有奶油冰欺凌,滿滿的突出來,讓人一看就有很好吃的感覺。
“嗯啊,我最喜歡了,你要是吃不完,我幫你吃。”夜節不害羞的說。
“好的。”看著冰沙裡的果醬,楊毅的口水都要掉了——真是有損形象。
“你們要的大分量冰激凌沙冰加果醬。”服務員放下托盤,“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