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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看著他爸,手直髮抖,那是白酒!魯暮笑著把他的杯子接過來,說:“還是我來吧!你這一杯下去咱就得明兒早上再見了。”說完,把杯子裡的白酒一飲而盡。
沈爸叫了聲好,繼續倒滿。
沈媽一直用很複雜的眼神看著魯暮,就是給兒子往碗裡夾菜的時候,眼神也稍帶著魯暮。看那爺倆又連幹了兩個,便把酒瓶搶了不讓喝了。“下午上班呢!喝醉醺醺的你不嫌丟人我還怕扣你錢呢!”
沈爸這才笑了笑說:“算了,晚上再喝。吃菜吃菜!你這菜做的真棒!這要是開個飯店,生意得老好了!”
沈維尼笑著說:“爸,他現在就在一家大酒店做經理呢。”
“真的?哎呀,我就說嘛,你朋友一看就不是一般人!”沈爸一臉“我就知道”的表情。
沈媽用手肘碰了他一下,小聲說:“你知道啥?”
沈維尼和魯暮對視一下,然後立刻夾了一隻大對蝦放在媽媽碗裡。
沈媽笑了,說:“你們吃!你們吃!”
午飯過後,沈爸有點微醺,於是魯暮和沈維尼開車把他送回油田廠區,然後找地方把車一停,沈維尼便帶著他在廠區內外溜達,給他講自己小時候都在哪裡呆過、玩過,又在哪裡上學,哪裡闖禍。一個下午,魯暮又認識了一遍小時候的沈維尼,原來他也算是在溫室裡長大的孩子了,父母的工作都不錯,家裡有點經濟基礎。如果他願意,也可以留在油田擁有一分穩定的工作,過毫無後顧之憂的生活。只是他知道自己不屬於這裡,或者說這樣的生活不是他想要的,也不適合他,所以大學畢業後他沒有回來,而是選擇一個人在外地生活。
陪他走了一個下午,聽他講了一下午童年和少年的成長經歷,魯暮慢慢意識到他為什麼總是迴避著帶他走進朋友圈的根源所在,原來他活的很簡單,而自己太複雜,他應該是怕這份複雜一旦帶進屬於他的那個簡單的生活圈,會打亂他原本的節奏,讓他的生活不再簡單、寧靜。
想到這些,魯暮覺得昨晚對他發脾氣真是不對,只是一路上都有人,他也沒找到合適的機會跟他道歉。
晚上魯暮繼續下廚,把自己最拿手的菜都奉獻出來,吃的沈爸直喊撐,酒又沒少喝。
連著兩頓喝酒,沈爸撐不住了,早早睡了。
他們下午出去的時候,沈媽就把維尼以前住的房間整理了,等他們自告奮勇去廚房洗碗的時候,沈媽已經把一套嶄新的粉紅色系的床單被罩和枕套給換好了,然後拿了兩套乾淨的換洗睡衣褲整齊地擺放在床頭。
等他們洗完碗出來,沈媽說了句:“你們大老遠跑回來又做飯又洗碗的,都挺累的,早點洗洗睡吧。”然後就回自己屋裡去了。
當沈維尼拉著魯暮回到自己房間,看到那一床的粉紅和那兩套衣褲時,都怔住了。如果再撒一床花生和大棗,這簡直就是婚床了。
魯暮一臉尷尬地看著沈維尼,小聲問:“你媽……知道了?”
沈維尼先是皺了皺眉,然後笑了,回答說:“我記得剛畢業那會,我媽跟我說有房子好找物件,所以她把所有積蓄都拿出來給我買了房子,拿到鑰匙的時候她又跟我說一定要找個條件也好點的,免得以後坐吃山空。我當時半真半假地跟她開了一句玩笑說:‘您放心,以後我肯定把自己賣個好價錢。’所以我想今天我給她那張卡的時候,她就明白了吧。只是……她做的有點過了。”
魯暮這才說:“怪不得你媽從吃午飯開始看我的眼神就怪怪的,讓人發毛。”
沈維尼笑著說:“這叫丈母孃看女婿,越看越有趣。”
“好吧,既然丈母孃把新房都給咱準備好了,咱可不能浪費了。”說著,魯暮拿起床上的兩套換洗衣褲,拉著他去浴室洗澡。
洗乾淨換好衣服的兩個人悄悄地從浴室出來,回到臥室,鎖上門,鑽進舒服的粉紅被子裡,抱在了一起。
魯暮在上面,低頭看著沈維尼,然後吻了一下他的嘴唇,輕聲說了句:“對不起。”
“嗯?”沈維尼不解地挑了下眉毛。
“昨天晚上……不該和你發脾氣,真的對不起。”
沈維尼笑了笑,雖然想起昨天晚上的情形,心裡還是有股莫名的酸楚,但已經過去了,他不想再提了。從他的眼神中魯暮看出他還是介意自己那些話,於是捧著他的臉,一邊吻一邊說:“我現在知道你的真心了,我再也不會胡思亂想了,你把我帶回家,比介紹給任何朋友都重要,你給了我足夠的尊重,我明白的。”
沈維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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