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第3/4 頁)
這些都是林春最初對性的想像。性,除了是男方將性器插入女方體內之外,還能有什麼搞頭? 一點也不有趣。
可是他昨晚的性卻不是那樣的。
林春跪在床上,被身後的陳秋挑弄、撫摸,激動得無法自已時,他就去思考。林春不喜歡陷入迷亂之中,他必須確保自己時時刻刻能控制著自己,而不是教別人取得主導權。縱是他無法止住逸出口中的呻吟,至少要保持著一定的清醒,他就是如此頑固。
他想,如果神不容許同性戀,那為什麼男人會彼此吸引? 根據一項美國調查,絕對的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都很少,大多數人天生就兼具異性戀與同性戀傾向,差在是偏向哪一方。古希臘更是男風盛,美少年成為一眾哲學家、藝術家的戀慕物件。不是說男人有一種對母性的追求嗎? 所以男人在擇偶時,偏向選擇豐滿的女性。
然而,卻有男人選擇身材同樣平板的男性,作為戀愛物件……
同性戀的愛是否超越了性別呢? 他上了陳秋的床,是因為被他的眼睛、他的靈魂與內在所吸引,陳秋的眼睛有魔力,有時使人迷亂,有時則使他清醒,忽然看清楚眼前的路,有時卻令他一頭霧水,因為他讀不懂那雙眼睛底下的含意。
如果陳秋是一個女人,他也必然會被陳秋所吸引。只要他內在還是那個驕傲、寂寞又惹人憐愛的靈魂,那他就會一次次撲上去,就是受傷、就是痛,也不要緊。
思緒中斷時,就是愛撫最激烈的時候。房間好似成了一個大蒸籠,窗開了一小條縫隙,偶爾有一絲冷風吹入室內,林春才又稍稍回神,看清楚自己的狀況。身上沾了不知是屬於自己或是對方的濁液,合上眼睛,就覺得自己好像同時在跟好幾個人做愛那般。有時是胸口被啃咬著,那雙手有時溫柔地掃過自己的身體,有時卻暴烈地捏著自己的皮肉,明天起來,一定變得又青又瘀。有時他彷佛聽到陳秋的聲音,可聽起來卻很陌生,誘使他睜開眼或放聲呻吟。
他起初會緊合著眼睛,頑固地搖頭,然後就會被陳秋壓著狂吻,直至他幾乎窒息才肯放開他,又在他耳邊低喃、誘惑他 :「不想看看我嗎? 或者在你眼中,現在的我比任何時候的我都要美。」
於是林春睜開眼。他不是第一次在這麼近的距離看陳秋的臉,但這一次卻有異樣的感受。這麼一雙秋水似的眼生在男生身上,真是造化弄人。林春幾乎可以一根根數著那長長的黑睫毛。但陳秋騙他,他還未看夠這一張臉,陳秋就湊過來,細細吻著他,他又合上眼睛。
假如真有所謂的神,那神對於同性戀的看法又如何? 其實林春覺得神未必完全反對同性戀,如果是那樣,那神又何必讓同性戀找到交合的方式? 儘管那的確是很痛,到底還是有快感。痛楚是懲罰,快感是獎勵,神未必禁絕同性戀,而是要世人去思考 : 是不是神說不能夠做的事,世人就絕不能去做? 循規蹈矩後所得到的成果,並不一定理所當然是甜美的。離經叛道又可會殺出一條血路?
雙腿被分開時,仍不清醒,整個人都像一堆火,將一切學識燒成灰燼。做愛是不需要學識的,人人平等,只要放得開,就能獲取快感。無論陳秋叫他做什麼,他都照著做,既然決定要做,就要豁出去。
無論事前將多少膏藥或潤滑油推入後穴,陳秋擠進來時,他還是覺得痛。痛這種感覺是很抽象,無法形容,也難以比較,只聽說女人生孩子的痛,可達十級。那男人接受另一個男人的慾望時,那種痛又應去到多少級?
林春按捺不住,眼淚滑落臉頰,滴到下方的枕頭上,他緊抓住枕頭套的角,手背的筋都暴起來了。他曾經用過這姿勢,在這房間裡第一次接受陳秋的撫慰,可那時候是隻有快感,而無痛苦。現在卻痛入心扉,是不是代表同性戀這條路,是一條愈走得深入、就愈讓人痛苦的路?
跟陳秋做過愛,林春很清楚,在他日後要放開陳秋時,就不能夠只瀟灑地說一句 :「我們分手吧。」那時,他大概要承受比這痛上十倍的苦楚。他不後悔。
陳秋的慾望好似一根深埋在他體內的、燒紅了的鐵柱,堅硬赤熱,可一記細吻落在林春的發上,陳秋好一會兒都沒有動作,那雙細緻的手滑過他赤裸的身體,有意無意按壓著他胸前的凸點,靈活得像一條捉不住的蛇,又掌握著他的慾望,煽情地疼惜著。熱汗自他的額滑下來,熱汗像河川的支流,在身上交錯縱橫,對方的熱汗滴到自己背上,交織成一個難以逃脫的天羅地網,讓人忘卻了尊嚴,只懂得貪婪地渴求。
幾乎是一聽到林春隱忍的輕吟,陳秋就開始律動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