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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這座兩層的小木樓。
學員沒來之前,他開始是自己來這裡喝茶醒酒,後來被花羅漢金馳佔了便宜之後,他們兩個人就一起來這裡,悄悄地溝通一下感覺和情感也是不錯的選擇。
現在學員們都來了,他們也和學員一樣失去了自由,每週也只能出來一次,還要登記,真是麻煩。
不過他們可比學員自由,學員是要請假透過批准才可以出來的,而且這三個月的新兵入伍階段是不給假的。
他埋怨周浩洋保舉他來這裡,他後悔被金馳染上了龍陽之癖,原來只是發牢騷,自從自己喜歡上被金馳蹂躪之後,他發現原來其實一切不想他想得那麼差。漸漸的他和金馳一樣迷戀上了此道,金馳甚至不去喝花酒取樂了,真是邪了門。
古香古色的小木樓,飄揚著一個大大的茶字錦旗,夥計還是原來熟悉的夥計,看見他走過來,老遠就卑躬屈膝的打著招呼。
淡淡的茶香在茶樓四周瀰漫,混雜著小菜和點心的味道,勾起了他的味覺。他踏步走了進來,硬硬的皮鞋踩在木板上發出脆脆的響聲。引得喝茶的客人們抬起頭觀看,然後又迅速的低下頭,假裝什麼也沒看見一樣。
馬旺冶很清楚,是自己這身校官的服裝太扎眼,如今這個兵荒馬亂的念頭,人們的心都很惶恐,就算在這很是寧靜的山區小城,相對寧靜的生活,也不能改變人們心裡的那種不踏實感覺。
沒有人願意看到當兵的,更何況他是個軍官,一身筆挺的軍裝,看上去就威嚴逼人,何況此刻他的心裡在想事情,臉色不是很溫和,看上去有點猙獰。
別看馬旺冶是老牌特務出身,但是他自身的性格決定了他不是那種欺男霸女的人,不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他是不會去招惹這些與自己刮不上邊的老百姓,這大概也和他的家庭出身有關係。
他出身小吏之家,父母從小的教育就是與人為善和睦相處,很長一段時間他也是這麼做的,直到成了軍統的一員,他才發現自己原來還有一種隱藏的本性,那就是喜歡打打殺殺,喜歡鮮紅色的血。
跑堂的在前面引這馬旺冶上了二樓,在靠窗邊的座位上,用白毛巾撣了一下灰塵。馬旺冶穩穩坐下要了一壺毛尖幾樣點心,跑堂的高聲叫著下樓去了,他才掏出三炮臺,擦著了火柴,一邊吐著菸圈,一邊看著過往的行人,等著夥計給他送來茶水點心。
心裡想著周浩洋找花羅漢金馳幹什麼,估計沒什麼好事,他很清楚周浩洋是幹什麼的,更清楚他的為人,是一個地道的偽君子。
相比起其他的城市,息烽相對是比較安寧的,看上去百姓可以安居樂業,坐在茶樓上能聽見下面小販的吆喝聲,能聽見路上行人的嬉笑聲,還有就是來來往往的黃包車,在地面跑過的咕嚕聲。
大街上三三兩兩的行人,牆角處蓬頭垢面的流浪漢,構成了這個小鎮的一道別樣風景,午後的陽光暖洋洋的,沒有了往日的霧氣昭昭,看著這平和的景象,讓人心裡有一種說不出的安詳感。
品茗就是喝茶,但是這兩個字很有講究,品要慢就是最少也要三口,一口喝乾那叫灌,兩口喝乾那叫飲,只有三口以上才可謂品;茗乃多層意思的組合,首先要是名茶才可,大碗茶談不上品茗,只能說是解渴。
名茶名人喝,名人喝的儒雅喝的清閒,一次多半口喝出茶的底蘊,這才叫品茗。你絕對聽不見兩個要飯的說,咱們去品茗呀。
馬旺冶不是粗人但是也算不上儒雅之士,但是他卻偏偏有此愛好,以前在執行完任務之後,躺在竹椅上,泡一壺好茶閉上眼睛慢慢的品,就會忘記剛才的槍林彈雨九死一生,真是一種放鬆神經的好辦法。
跑堂的送來茶點下去忙活了,馬旺冶收回自己的目光,開始用心的喝茶。想著金馳想著周金豐,盤算著自己應該怎樣把玩這兩個人。
“夥計,來壺毛尖,四樣小點,快點。”一個聽起來很耳熟的聲音,在自己的耳邊響起,馬旺冶抬起頭掃視了一下。
一個穿著藏藍色長衫,帶著禮帽的身影映入他的眼簾。怎麼這麼熟悉,無論是聲音還是身形,都讓他更加確信自己的想法。這個人在哪裡見過?還是曾經在一起共事過,他快速的搜尋著自己的記憶。
當大腦中有一個人應在定格的時候,馬旺冶基本上可以確定,不用懷疑自己大腦儲存的資訊,他自己本身就是個出類拔萃的特工。
他一邊喝茶,一邊留意著那個人,當那個人坐穩轉過身,摘掉眼上的墨鏡也在掃視屋子裡的環境的時候,他們兩個人的目光相對了,一點也不驚訝,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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