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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上︱床,當王麗萍拿著步可渾身赤︱裸著和莊純的照片時,我發現自己出奇地鎮定。因為我知道,步可愛我。我當然不能欺騙我自己,我也很在意,但至少我知道,步可心裡最愛的是我就夠了。她又用同樣的手段逼我離開步可,但是這一次我無論如何也不能放手,因為,我也愛步可。
我沒有什麼討厭的東西,硬要說的話,那我討厭意外,不過人是不可是我這一生中最美的意外。
“喂!資料整理好了沒有?你一個人對著窗外發什麼呆啊?”不可走到我面前,捏住我的下巴,“怎麼,想我了嗎?”
這人真無恥。
彷彿聽到我的腹誹,作為懲罰,步可牢牢地吻住我的唇。
和步可交往了這麼久,我的吻技絲毫不見成長,總是被吻得頭昏眼花,最後被牽著鼻子走。
“你是不是更愛我了?”步可靠在我的耳邊,輕聲問我。
作者有話要說:大家有沒有去頂新書《隨風流浪》呀、希望MINA能喜歡~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如果把和我上過床的人名都用16號字型寫在A4紙上,應該能夠寫滿整張紙。但如果把我愛過的人寫在紙上,僅僅只有兩個字。
這是讓我絕望過了兩個字——李喻。
我是男人,李喻也是男人。在遇到李喻之前,我從未想過像我這麼一個人竟然會愛上一個人,更別說是一個男人了!這一點我自己想起來都覺得荒謬,因為我一開始接觸他時,就覺得他是一個被孤立在這個世界以外的人。
根本沒什麼讚揚的詞可以用在他身上,相反的,一籮筐的貶義詞全部可以砸在他身上。這麼貶低一個我愛的人,反而顯得我的品位有問題了。所以在一開始的時候,我根本無法原諒一個這樣的自己。另一方面,我又無所不用其極地接近他、引起他的注意。我不明白,想我這麼一個人,有哪一點不如那些哭哭啼啼的女人。但他為什麼總低著頭不鳥我?
大學時,我透過一些手段和李喻進了同一所大學。我在大學的前兩年給過他無數次的暗示,我終於發現,我愛上了一根胡蘿蔔。不,胡蘿蔔是富含維生素C以及胡蘿蔔素的好蔬菜,李喻哪點比得上胡蘿蔔?於是我開始懺悔,像李喻這麼一個人,有哪一點比得上軟乎乎的女人?
在我還在猶豫要不要把李喻直接按倒的時候,我的父親去世了。我在第一時間得知這個訊息,有些可悲的是,我根本沒有一個可以傾訴的物件。凌晨三點,我一把掀開李喻的杯子,看著他蜷縮在床上瑟瑟發抖的身體。他上個星期剛理髮,不帶眼睛的時候有一點美,真的只是有一點美而已。但這一點美,足以讓我心動。
事實證明,李喻沒有一點可以安慰別人的能力。他像一隻大型犬一樣跟在我身後跑步,連叫都不叫一聲。我承認,我控制不住對李喻發火就像我控住不住對他的愛。
我和他的第一次說來有些讓我慚愧,我不記得那晚是因為什麼去和同學聚會,大概是聯誼之類的事。我給李喻一個眼神,他果然乖乖地坐到我身旁。興致正濃的時候,玩起了酒令,輸的人要麼自罰一杯要麼任人擺佈。輪到李喻的時候,他不負重望地輸掉了,酒他自然不會喝,只能任人擺佈。我忍不住要出聲制止的時候,他們卻要他說一句他愛我。
原話大概是這麼說的:“李大學士你酒量不濟就算了,你就找個人告白吧!得,就近原則,你看你身邊的可是咱們S大的校草,不然你就代表全體女生對步可說句‘我愛你’吧!”
聽了這話,我有點興奮,但依舊故作鎮定地轉頭看了李喻一眼。這傢伙竟然也在看我,鏡片下的黑色眸子閃爍則會盈盈的光芒。我一下子覺得腦袋有些發昏了,然後我聽見他小聲地說:“步可……我知道你討厭我,但玩個遊戲你就不要介意了……”
“快說啊!”這時周圍的人開始起鬨。
李喻的雙頰紅得快要透出血了,他用我永遠無法忘記的聲音說,步可,我愛你。
那時,我的腦袋一下就炸開了。我開始拼命地喝酒,安撫我狂躁的心情。我的酒量很好,所以喝得太多也只是微微發暈。我看見兩個李喻一副為難的樣子,在我面前晃吖晃,晃著晃著變成了四個,我對著一個方向笑了一下,輕輕地喊他:“李喻。”
李喻,我就知道你愛我,對吧?
到家裡的時候,我已經完全清醒了,我聽到自己一遍一遍地喊那兩個字,李喻。我清楚地明白我是在裝醉,我只是藉著醉意表達出我以前從不敢表達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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