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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黎燁。張祁,這是我的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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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買了早點過去的時候,黎燁睡的死沉,可憐我在門口按了半個小時的門鈴,活脫脫一個上門推銷未果死纏爛打的推銷員,形象盡毀。他開門看到我的時候著實吃了一驚,好像只認為我昨晚的話只是信口開河。
“你還要讓我在門外站多久?”我揚揚手中的早點,他臉一紅,讓我進屋。其實以我對他這樣玩音樂的人的認識,他家裡應該是雜亂無章,蛇蟲鼠蟻橫行天下才是,可黎燁的家裡出了奇的整齊,除了那足有一人高的CD架和牆角放著的吉他,看不出任何與音樂有關的蛛絲馬跡。
黎燁青著臉走過來,眼窩下是深重的兩道陰影。他給我泡了兩包雀巢,我知道他這樣的人或許從沒這麼早起過床,唯有夜晚才是他們的領地。
“聽什麼歌?”他順手把長髮撥到身後,在音響邊蹲下身問道。
我其實對搖滾一竅不通,也不想班門弄斧,就說不聽了,他估計還沒睡醒,迷迷糊糊地看了我好一會才說“哦。”
“你家收拾的還挺乾淨,一點不象我印象中的玩搖滾的人。”
“你印象中的?是不是都要磕藥亂交把家裡搞的象收容所一樣的?!在我這沒見到針頭白粉的很詫異?”他居然一下子清醒過來,敏感地諷刺道。
我一時不知道說什麼好,我其實根本沒想那麼多。
他沉默了一會:“因為他不喜歡家裡弄的亂亂的,我已經習慣時時收拾了。”
我直覺地開口:“他?你男朋友?”
這話說出來自己都覺得怪,他看了我一眼,反而笑了,笑的很單純,“是前男友。我們分手快三年了。”
如果分手三年還記得你的嗜好,還保留你用過的東西,還對你念念不忘,這又是一種什麼樣的感情?我不知道,因為我從來不曾擁有。三年。。。對於一段感情的銘記,於我而言,著實是多了。
我想問他為什麼分手,後來又覺得過於雞婆,我畢竟和他並非深交。
黎燁精神不振地在我的監視下吃了早點,就說頭疼的厲害,要去衝個澡。他進去之後我百無聊賴,因為他家裡除了音響連電腦電視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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