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第2/4 頁)
,就算夢醒了我也忍住不哭,我發誓。
“嘟嘟嘟~~~對不起,您撥打的號碼暫時無人接聽,請稍後再撥。”
你看,世界末日終於要來了,而這,就是我的終點,連掙扎的機會都沒有給我。
“柏卿來了沒有?”
“還在路上,紀舒怎麼樣了?”
“傷口很深,正在搶救。”
64(林九視角)
非齊64(林九視角)
作者:蝙蝠草草
每個故事都要有一個開始,我有預感你們對我的開始並不好奇,畢竟在這個狗血矯情的故事裡,我只是個炮灰,我是林九,被男人甩了沒多久,比起馬丁尼更喜歡燒白乾,是個懂得享受激情的純0,說這麼多,你們如果還不知道我是誰,我只能說,作為豬你也不夠格,好吧,其實我可以介紹說我是秦曉肖的炮友兼閨蜜,這樣你們可能對我的印象稍微深刻一點。
先別吐槽為什麼我會出現在你們面前,尤其是在劇情如此跌宕起伏月經不調的時候,先讓我醞釀醞釀,我和秦曉肖一樣沒什麼文化,需要組織一下語言。
其實我一直覺得秦曉肖那貨是個忒矯情的人,比如昨天晚上他特地帶著一群黑西裝保鏢到我家來得瑟他要和紀凌峰去荷蘭結婚的事,我覺得他可能是想告訴我,灰姑娘有王子,他有紀凌峰。
其實我真沒覺得灰姑娘有什麼值得羨慕的,如果是我,寧願當美人魚,畢竟她比較愚蠢比較悲催更容易讓人記住,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橋段只會出現在童話裡,而生活本身總是要重口味的很多。
言歸正傳,說到哪了,秦曉肖說他要和紀凌峰結婚,可能隔天就要走,實際上我晚上約了一個猛男,你們不知道他的八塊腹肌有多性感,我可不想浪費寶貴的時間和秦七話別,尤其是討論他的紀舒怎麼辦。
我對紀舒可沒什麼意見,我這人對美好的事物從來就討厭不起來,我只是懶得看到秦曉肖愚蠢的樣子,聽他一遍一遍地說紀舒怎麼辦,你看,秦七那個蠢貨看不上高富帥,喜歡軟塌塌的缺愛小孩,他那24K鈦合金狗眼果然還不夠閃亮。
我這人記性不大好,我只記得我把秦曉肖那貨一個人扔我那窩出來的時候已經算得上深更半夜了,我打車到了“好月”,甚至還在便利店花十塊錢買了套,是我喜歡的味,便宜實用,我這人從不用貴的,畢竟我也不是什麼貴的人。
我記得我當時挺精神飽滿,也可能是過於慾求不滿,眼睛賊亮賊亮的閃著光,和夜明珠似的,然後我看到了紀舒,他手上拎了個袋子,也不知買的什麼,這當然不是重點,重點是我突然良心發現的覺得應該讓這倒黴孩子和秦七那貨見上最後一面,也不枉我這般鬼使神差的遇到他。
我穿了雙擦得泛光的黑皮鞋,還有些坡跟,請別說我娘炮,我會覺得你是在誇我,我邁著貓步一直尾隨著紀舒,直到他上了樓,我知道那裡是紀舒的家,我幫秦七來他家搬過東西。我覺得可能當時我腦子有被門擠了的嫌疑才那麼八婆,當然也可能是我生性善良。畢竟如果你和我一樣眼尖的發現紀舒手上拎著的袋子裡放著的瓶子上寫著安定片三個字的話,你一定也應該和我一樣破門而入,而不是蹲在門口的角落畫圈圈猜想是不是現在的孩子都壓力太大睡不著覺。
這年頭會有蠢貨為了愛情這種填不飽肚子取不了暖刷不了卡的玩意去死嗎,你看,還真有?
我不知道我該不該翻著白眼大罵紀舒神經病,畢竟現在的年輕人脆弱成這樣真他媽好嗎?但是說實話我挺感動的,尤其是神志不清的紀舒躺在沙發上眯著眼睛,一臉迷濛的說出:“如果你不是秦曉肖,請不要救我。”
多麼感人,畢竟這個年頭,這麼純情這麼執著的蠢蛋連電視劇裡都不常出現了,而這麼稀有的生物,我可不能就讓他就那麼死了。所以即使我不是秦曉肖,我還是幫他叫了救護車,打給了他的隊友和經紀人,似乎漏掉了一個最重要的人,好吧,原諒我現在累攤了,尤其是一想到我的腹肌帥哥估計已經在和別人翻雲覆雨了我的心情頓時也糟糕透了,我可想不起來我漏掉了誰。
事實上,等我想起漏掉了誰的時候,秦曉肖已經坐上了飛往荷蘭的飛機,而他的手機號也永遠的變成了空號,他永遠也不會知道那個愛著他的少年差點死在了他離開的那個白天,只是差點而已,因為比起死,永遠有更殘忍更絕望的等待著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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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蝙蝠草草
鹿特丹是世界上最大的港口,是荷蘭第二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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