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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心卻都飛到了安瑾元的新房子裡。孫嘉的意思他看出來了,只不過他心裡的接受能力,似乎沒有他想象中的那麼好。體育館離得不遠,周武蕭還沒有把這件事情完全消化了,榕泉體院館這五個大字就出現在了眼前。
著著急急地換好球服,周武蕭小跑著到了約好的五號籃球場。看來他是最後一個到場的,先來的幾個人已經在場上開打了。都是之前一起玩過的球友,只不過一個穿著9號球衣的人看著不怎麼眼熟,等那人轉過身來,周武蕭嚇了一跳,居然是程瑜安。
“怎麼這麼晚才來?”
周武蕭接過砸過來的籃球,訕訕地笑了兩聲:“公司給安排了新地方,跟孫哥和元哥一起去看了心房子。”
“元哥,安瑾元?豈不是樂死你小子了。”
“對啊。”
“新房怎樣?”
“挺好的。”周武蕭回到,然後連他也覺得莫名其妙的接了一句:“元哥那房子超酷。”
“恐怕就你覺得,你的審美觀跟元哥有得比嗎?”
“元哥也很喜歡好嗎,你懂個p,少在這裡拆我臺,你小子欠打。”周武蕭搞不懂這傢伙今天怎麼這麼多問題,火氣一上來,就把拍得好好的籃球砸了過去。
“我先走了,還有通告,你們慢慢玩。”在一旁一直沉默寡言的程瑜安,忽然開口了。既然是工作上的事情,其他人也不挽留了,目送著程瑜安的背影消失在了籃球場。
作者有話要說:
☆、第十四章
生物鐘響起,靠牆的床上傳來窸窸窣窣的起床聲,拖鞋的輪廓隱隱呼呼的,臥室裡灰灰沉沉的,只有一點光從細縫中鑽進來。一邊穿拖鞋,安瑾元一邊伸了個愜意的懶腰。安瑾元不認床,即使是第一天在這張陌生的床上入睡,安瑾元也睡得質量奇高。被褥間有著薰衣草的氣息,房間裡也有薰衣草味的香薰,安瑾元在這樣的無形安撫下很快入眠。
拉開淺灰色的窗簾,安瑾元這才發現窗簾不單單是特意繡上了一圈流蘇。窗簾上面還有著手繡銀色的密密麻麻的細線,那是八號針才能穿過的細度。線腳的處理也極其得當,直叫人分不出正反。銀線構造出了一個個極為複雜的圖案,像是什麼圖騰,又仿若一些字元的拼合。
安瑾元覺得自己曾經在哪裡看過這個樣式,許是對美的邂逅都是久別重逢。
泡了一杯30克的速溶型即食麥片,再簡單地烤了一片全麥麵包,最後配上一杯脫脂牛奶。安瑾元在報紙的墨香裡完成了早餐。在亞馬遜閱讀器剛剛上市的時候,安瑾元就買了,粉絲的禮物中也出現過,不過安瑾元還是想聽聽翻報紙的窸窣聲。
每次安瑾元拆開一本新書,首先就是聞聞書頁和鉛字的味道。
已經換上了淺灰色的短衣長褲,用縫紉機織上去的豹子只是加了幾格的灰度。戴上深灰色的耳機,安瑾元開始了一日之計在於晨的晨跑。輕車熟路,秋水的格局沒有什麼大變化,只不過兩邊的花草更有生機了,出來遛狗、晨跑、晨練的人也更多了。
這個地方鮮活了不少。安瑾元在心裡說到。
嬰兒的哭啼和鳥兒的婉轉相互交錯,高高低低。然而更清楚的聲音來自耳機,是安瑾元不用看曲譜就能彈奏出的《鬥牛曲》。
“瑾元哥。”圓潤低滑的男聲。
程瑜安稜角分明的五官毫無保留地展現在眼前,沒有刮乾淨的細小鬍渣,眼睛下那兩彎的淡淡黑色,程瑜安的臉還帶著剛剛睡醒後的微微浮腫。
程瑜安是出來遛狗的,安瑾元也是這才知道他養狗,而且養的種類還很雜。有小型的迷你貴賓,稍大的金毛、哈士奇,更大的還有德國牧羊犬。
呼吸一直處於一個平衡狀態,卻被程瑜安的意外出現攪亂了。把耳機掛在脖子上,安瑾元用毛巾擦了擦臉上的細汗。然後,他問了一個只想反悔的問題:“你也住這?”
穿著一件11號足球球衣的金毛一直顯得很不安分,程瑜安不得不緊了緊繩子,隨著金毛,程瑜安的步子往前又進了一小步。程瑜安的嘴角一直是恰到好處的弧度,一種溫文爾雅的君子溫度。“一直住這。”
“看來他比較喜歡我。”把臉遮住,安瑾元彎腰摸了摸一直在自己小腿上蹭來蹭去的金毛,手感不錯,安瑾元又幫著金毛順了幾下腦袋上的毛髮,金毛舒服地伸出舌頭舔了舔安瑾元的手心。通人性的傢伙,安瑾元蹲下身子和金毛平視,用雙手撫摸著它的臉。
“送給你怎麼樣?”
“嗯?”安瑾元抬起頭看向程瑜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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