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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丁從床上拿起一套衣服,匆匆忙忙地跑到樓下的浴室交給了沈煊。
“把衣服掛在門後。”沈煊一邊撓癢一邊說:“你不是很喜歡火炎嗎?我幫你弄了一套他出版過的小說,上面有他的親筆簽名。”
衛丁驚訝地張開嘴,沈煊看到他眼中閃著興奮的光芒,心裡也跟著開心起來,又說:“那套書放在臥室的床頭櫃上,你自己去拿。”
衛丁點點頭,轉身跑上了樓。
大神的小說,大神的親筆簽名,這是衛丁夢寐以求的東西。
當他拿起小說,還沒來得及細細翻閱,無意間發現枕頭下躺著一本書。
這本書不太常見,看的人少,可它卻有著特殊的意義,它代表著真心,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好。
封面上四個黑體大字煞是耀眼——中國手語。
心被溫暖了,衛丁是個特別容易被感動的人,眼眶一陣陣發熱,他笑了笑,把書塞到了枕頭下面。
心裡念著對方的好,衛丁就想做出回報。
把空碗扔進垃圾桶裡,衛丁做了個加油的手勢,開始打掃屋子。
衣服分類疊好,乾淨的放進衣櫃裡,髒的堆在一旁等會拿去清洗。
四處堆放的雜物一個個整理好了擺在桌子上,屋內頓時看起來順眼多了。
吸塵器運轉起來,將地毯上的灰塵吸進肚子裡,再用抹布把房間徹底擦了一遍。枕套、被套、床單全換了,還把窗簾拆了下來。
屋內煥然一新,看著自己的傑作,衛丁滿意地笑了,抱著髒衣服和床單窗簾走進了臥室裡的衛生間。
沈煊洗完澡來到臥室便看見衛丁正蹲在衛生間裡洗床單,再一看屋內的環境,驚訝地合不攏嘴。
他完全記不起來這屋子有多長時間沒打掃過了,髒亂不堪就不用說了,整理起來肯定得費一番功夫。
沈煊靜靜地站在門口,看著衛丁用力地搓洗被單,雖然額前的髮絲早已經被汗水溼透,但他卻沒有停下手裡的動作,直到汗水快要流進眼裡,他才抬起手臂擦了一下,接著又埋頭洗了起來。
沈煊突然感受到了家的溫暖,以前他一直把這裡當成了一個落腳的地方,就和酒店一樣,累了困了就回來休息,清醒的時候根本不願意在這裡多呆片刻。
他父母的腦子裡只有事業,對他的事不聞不問,認為只要給他最好的生活他便會開心。
十幾棟別墅,他想住哪兒就住哪兒。錢大把大把的給,他想怎麼花就怎麼花。他們從來沒思考過他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他是不會打掃房子的,給多少錢他就用多少,一點都不懂得節儉。他曾經想用這樣的方式引起他父母的重視,事實證明他的想法太天真,對於這種敗家的行為他父母選擇了視而不見。
每個孩子都會經歷青春叛逆期,他媽常說他的叛逆期比別人來得早,而且一直持續著,已經二十一歲了思想還是這麼不成熟。
他媽說這番話的時候,他心裡不知道有多得意。也許幼稚點,做個沒用的人,父母才會繼續牽掛下去。
從小到大,他早已習慣了孤單,習慣了一個人的生活。他性格乖張,不需要朋友,直到衛丁突然闖入了他的生活。
衛丁在論壇裡找他要聯絡方式,他原以為對方只是一時興趣,要不到便會放棄。
可事情和他想的不一樣,衛丁堅持了一個月。
這種鍥而不捨的精神,令他動容,他才留下了自己的郵箱。
兩人認識後,他曾擔心衛丁無法忍受他那暴躁性子。相處了一段時間,他才發現這擔心好像是多餘的,衛丁根本不介意,心甘情願做他的小跟班,乖巧聽話,大大滿足了他的虛榮心。
他平時最大的愛好就是翻看他和衛丁的聊天記錄,什麼時候聊了些什麼他全記在腦子裡。
生活有了寄託,他一點也不覺得寂寞,他知道衛丁會一直陪著他。
沈煊輕手輕腳地走進衛生間從後面把衛丁抱了起來,用臉摩挲著他的頭髮,輕聲說:“笨蛋,家裡有洗衣機。”
衛丁掙扎著想要下來,沈煊把他扔在了床上,接著撲了上去。
兩人正面相對,沈煊將自己身體的重量全壓在衛丁身上,抬著頭,看著他的眼睛說:“你不能對不起我。”
衛丁感到莫名其妙,這人的思維果然跳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