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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子,用手扳住墨雨的下巴硬是扭了過來,使其保持與自己正面相對:
“跟我回來就這麼讓你不高興麼?”
“很不高興。”
“跟那個窮小子在一塊你就樂呵了?”
“對,我樂意。”
“他能給你什麼?一個巴掌大的狗窩和一個月三千多塊錢的薪水?連給你買件名牌都不夠吧?他能讓你隨心所欲地吃你想吃的料理,讓你隨時隨地去你想去的地方嗎?那點錢,夠你保養你的這張小臉兒嗎?”
“住巴掌大的地方我樂意,反正我就這麼大一個人,要那麼多房間有什麼用,看著空,屋子小了反而踏實。三千怎麼了?我自己有錢,名牌算什麼?我穿我自己設計的衣服,我想吃什麼玩什麼是我的事情,我自己會解決,如果他覺得浪費我就通通都戒掉,我哪也不去,也不吃什麼高階料理,我就每天去菜市場買菜做給他吃,我樂意。只要跟他在一塊,我就是天天喝米粥也好過跟你喝燕窩湯!”墨雨的語速很快,語調很高,但是他把每一個字都字正腔圓地吼了出來。
“都快三十歲的人了,說話怎麼都不經過大腦?你若不是受夠了那些苦日子,當初怎麼想起來要勾搭我的?我不記得我有帥到全校幾千號人單單就讓你看上了我一個。”的確,按照墨雨的處境來講,經濟對他而言很重要。墨雨是一個很現實的人,他很需要這種物質生活,從小在孤兒院長大的他,為了得到虛表的一些東西,在15歲的時候便跟了一個比自己大了整整40歲的男人,長達4年的時間他都是活在屈辱之中,血都跟著涼的刺骨。後來男人死了,留給了他一部分財產,墨雨總算在19歲的時候走上了真正屬於他自己的人生。也是在那個時候何闖這個大樹一樣的男人如其名般闖入了墨雨的世界。因為何闖是站在高處的傳說,所以墨雨不怕死地也要到他的身邊,那樣,他會覺得幸福。
如願之後的墨雨,不甘只做一個外表惹人嫉妒的傀儡,於是他不管付出多大代價都要讓自己獲得真正的幸福。他去討好何的父母,去做一切何闖習慣的事,直到把自己變成了何闖的習慣,完完全全不知道哪些才是屬於自己的。八年的時間早已經讓當初那些幼稚的目的都化為了滋養這些感情的肥料。物質上滿足之後,墨雨才忽然發現原來的自己是多麼的幼稚,事實上,除了愛之外,他根本什麼都不需要。墨雨自私,但卻是理智的自私,他知道要得到一樣東西就必須等價交換,於是他把心——這個最後屬於他的東西掏給了何闖,希望自己的愛終究能換來何闖的一絲眷顧,然而一切都在自己目睹了小井與他相擁的那一刻瓦解了。由此之後,大徹大悟的墨雨總結了一個道理:人的一生只有一個蘋果,先吃完了就結束了。而他自己的蘋果,已經在他八年的啃食中吃光了,所以幻想該止步了。
☆、第二十章 誰都不在乎嗎 (1883字)
“呵呵,你說對了,我就是奔著你有錢才窮追不捨的,本來我就是這麼一個下賤坯子,從小就為了錢出賣一起的人渣。既然這麼清楚,你找我回來幹嘛?要消遣不是有很多倒貼的麼?還有你的那個細皮嫩肉小朋友。”
何闖不想再跟這樣的墨雨對話下去,因為再聽下去說不定他會因此而情緒失控,再做出什麼傷害了墨雨的事情。他只是找了墨雨最喜歡看的節目,然後把遙控器又交回到了墨雨手中,自己走進了廚房。墨雨蜷縮在沙發裡,第一次知道原來何闖是這樣想自己的,他不得不說,這樣的事實比起何闖不愛他更讓人受傷。
何闖做了很多清淡的食物,他給墨雨盛了一碗蓮子羹遞到他的面前:“傷口還沒好吧?喝些稀得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這麼在乎我的屁股?也對,它似乎更能比我討好你呢!”墨雨接過碗吃了起來。
“你非要這麼說話嗎?”
“怎麼,聽著不舒服?不舒服你讓我回來幹嘛?找虐啊?”
“差不多行了啊,別得寸進尺,再來勁我可揍你了啊!”何闖本來也不是什麼好脾氣的主,能忍了墨雨這麼半天已經超越極限了,要是換做以前,倆人早就吵翻了天了。但是對於墨雨來說,與其這樣忍著,還不如兩個人撕開臉徹底打上一架來的舒服,最好打得天昏地暗,誰也不認得誰。
“呵呵,來呀,看我不順眼是吧?那就打吧,反正也不稀罕了,你要是能把我打死我算你是個男人,打不死我就是孬種。”
此語一落,何闖啪的一聲把筷子和碗拍在了桌子上。隨後就猛力捏住了墨雨的下顎骨,用一種極其嫌惡的眼神看著這樣討打的墨雨:“老子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