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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居民,此時又是冬季的深夜,夜遊的路人亦寥寥無幾。
林雨不知道有沒有人注意到這聲槍響,不但直到他從爛尾樓裡順利離開,進入到旁邊另一條巷道的陰影之中,也沒看到有人向爛尾樓的方向走來。
林雨沒再急著離開,低頭看了看腳下,見自己已經站在了不會留下腳印的水泥街道上,便從雙肩包裡拿出合腳的鞋子,把那雙小兩碼的旅遊鞋換了下來。
這一次,林雨沒再把脫下來的鞋子放進揹包,直接拎在手裡,轉身朝住處相反的方向走去。
走了大約半個多小時的時間,林雨將這雙鞋扔進了一處居民區的垃圾箱,把那枚藏有毒針的戒指和手機裡的手機卡分別丟進了兩處下水道,然後又繞了一個圈,並在中途換了外套,這才挑揀著那些僻靜的小路,回到了自己的住處。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小白白菜看官打賞的地雷!
上一章留下了一個bug,不知道看完這章後,大家會不會發現。
PS:鑑於我沒殺過人,也不可能教大家如何殺人,所以本章節的內容肯定是不切實際的,大家別較真哈。
41、殺人的理由
回到家,林雨沒有馬上入睡,拿出揹包裡的連帽衫,和頭上的帽子以及手上的橡膠手套一起丟進浴室的浴缸,一把火燒成了灰燼。
當這些東西全都變成黑灰之後,林雨開啟水龍頭,把這些灰渣衝進下水道,然後一屁|股坐在地上,先是發了會兒呆,接著便抱著膝蓋,呵呵呵地輕笑起來。
第一次殺人的時候,緊張是難免的,但當扼殺的生命從一個變成一位數,進而又逼近至兩位數的時候,那種感覺,已不會再比掰斷一根筷子強烈多少。
林雨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想要殺人,甚至喜歡殺人,就像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喜歡同性,會像女人一樣被另一個男人壓在身下。
不過,或許就像某本心理學書籍上所說:每個人都有過殺人的幻想,但絕大多數人終其一生也只是幻想而已,只有極少數人才會將這種幻想付諸實踐——警方將這種人稱之為連環殺手,部分學者則固執地認為這種人其實是一種腦結構存有異常的精神病患。
林雨不確定自己的大腦是不是有問題,他只知道,雖然第一次殺人是在車禍之後,但想要殺人的念頭卻是從幼年時就反覆萌生的,而在那期間,他所蒙受的最大創傷也不過就是因為淘氣而被母親把屁股打到通紅,絕對不曾傷及大腦。
而且,隨著年紀的增大,想要讓他人死去,想要把利刃捅入他人胸膛的欲|望也跟著增強,林雨終於忍耐不住,把這種感覺告訴了母親。
林雨本以為母親不會相信,但母親卻馬上變了臉色,用從未有過的嚴厲語氣狠狠地訓斥了他,不許他再胡思亂想。
後來,林雨才知道,他其實不只有一個姑姑。他的那位奶奶生下的第一個孩子並不是他的大伯,而是一個女孩,只不過,她患有先天性的精神病,十幾歲的時候就被送到遙遠的鄉下,嫁給了另一個有生理缺陷的鰥夫。
這個女孩的存在是林家的一個禁忌,爺爺奶奶把她送走後就絕口不提她的存在,除了最年長的大伯,林家的其他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還有一個姐姐,一個姑姑。直到很久以後,那位姑姑的孩子找上門來,逼得爺爺奶奶破費了一大筆錢財把他打發掉,這才讓林家的其他人獲悉此事。
顯然,林雨的話讓母親想到了他的那位姑姑,生出了林家的精神病有可能遺傳的擔憂。
林雨原本就很清楚這種感覺是不正常的、錯誤的、危險的——殺人是犯法的,這是三歲小孩都知道的常識,林雨更加不想因為自己的不正常而被母親討厭,像那位從未謀面的姑姑那樣被自己的母親拋棄。所以,被母親訓斥之後,林雨便努力將這種欲|望強行壓制下去,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他養成了寫東西的習慣,試圖將自己的種種情緒透過文字發洩出來。
可是,母親死了。
於是,一直纏繞在林雨身體裡的那條鎖鏈便也跟著斷了。
再之後,自欺欺人的文學創作也失去了它本就微弱的一點效力。
林雨深深地吸了口氣,從不理智的情緒中掙脫出來,站起身,用洗滌液將整間浴室徹底清理了一遍,然後又來到廚房,把暗格裡的東西該扔的扔,該換地方的換地方。
作為一個勉強也算是在具有高幹背景的家庭中長大的孩子,林雨很清楚國家機器是多麼的可怕,更清楚在龐大的國家機器面前,所謂的完美犯罪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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