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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我要為了一個那麼傷害我的人難過?是不是我上輩子欠了他?!!
輕輕拍打著宋凱的肩膀,很想陪著他痛哭一場,但忍住。
一個人,一生中,會為了所謂愛情,喪失理智幾次?也許,第一次就是最後一次,多年後回憶起來,會不會覺得珍貴?
作者有話要說:快要完結這一季了,目前長評只出現了一篇,微博地址http://weibo。/u/3206348584
☆、第二十五章
三天後,宋凱搬走,與小金先生同住,替小金先生繳納房租,承擔一切生活費用。
宋凱說,小金先生辭職後,心灰意冷,要回韓國去。不能讓他就這麼走了,隨他打我罵我,反正我就是要守著他,直到他重拾信心。
沒有規勸,什麼都沒有說,這是宋凱自己的選擇,對或錯,由不得我去判斷,相信他已經成熟到可以對自己所做的一切負責。
張哲,你別怪我,打你是我不對,但我不內疚,到現在我都不覺得你應該替我傷害小金先。經過這次,我更加明白,自己的感情,任何一個局外人都沒有權力插手。
幫宋凱把行李收拾好,一直送到樓下,在小區門口打車。
不經意看到宋凱側臉,雖還是如以往一樣年輕,表情卻再沒有原來的孩子氣。是否每個孩子,都要在不斷受傷後,才能歷練成堅強的大人?只是這成長的代價,是否太過殘酷?
看著宋凱坐上計程車,很快遠去,一個人站在小區門口,站了很久。
然後,走到小區一側的自助銀行,存款。
輸入張先生銀行卡號的時候,感慨萬千。想起當年為了背下來張先生各種號碼,費了多少功夫。
那時候才剛畢業,兩個人租了這個房子,比張先生早下班,每天都先一步回家,看書,聽音樂,直等到張先生買菜回來,看他在廚房做飯。
一日,照例早回家,發現鑰匙跟手機落在公司,想在樓下超市用座機給張先生打電話,卻怎麼都記不起號碼。
從來沒有過的恐慌,突然覺得,連線自己與張先生之間的,就只是一所租來的房子和一串電話號碼,若丟失了這些,這麼大的北京城,會不會再也找不到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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