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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是身為過來人的勸告嗎?”丁晨靦腆地笑了,“你說的沒錯,我是真的沒有遇到,至少,到現在,一顰一笑都讓我牽掛的人,確實沒有出現過。”
“年輕人,彆著急,玫瑰會有的。”段金明打趣他,“有事情就打電話給我,我先走了。”
“嗯,謝謝你幫忙。”丁晨揮手和段金明告別。
晚上丁晨在樓下超市隨便買了幾樣菜回去,進門的時候,程文一手拄著拐,一手端個盆從衛生間裡探出頭來。
“喲,我還以為你會一去不回。”他誇張嘿了一聲,嘴裡說著唱了起來:“愛到心破碎,也別去怪誰,只因為相遇太美,就算流乾淚,傷到底,心成灰也無所謂!”
丁晨:“。。。。。。”
他忍住腦門上跳動的青筋:“你想幹嘛?怎麼不在床上躺著?”
程文停下歌聲:“好幾天沒洗腳,上面蔫搭搭的,難受。”
丁晨猶豫一下:“你回去躺著吧,我幫你倒水。”
“哦,那好啊。”程文拄著拐走到沙發那坐下,“你買菜回來了?”
“嗯,天黑了,也該吃晚飯了。”丁晨把菜拿到廚房放下,走到衛生間,接了溫水,端到程文面前放下。
程文說了聲謝謝,彎腰捲起褲腿,把好的那隻腳浸了進去。
另外一條腿上打了石膏,之前在醫院,張思全臨時找人縫了條帶扣子的棉褲給他,現在要洗腳,得把腿抬起來,解開釦子才行,還得小心不讓石膏浸到水。
丁晨看他艱難的動作,心裡一陣內疚,猶豫了一下,走過去蹲下,幫他挽起褲腿,小心把他腳面沉入水裡。
程文一愣,隨即心裡一樂,嘿,這小子,還挺有心的,眼皮子真漂亮。
丁晨以前從來沒有幫人幹過這活,雖然動手了,但是想到自己幫一個陌生男人洗腳,還是滿身惡寒。
他草草替他把腳面撩點水,實在沒有勇氣細細洗下去,然後就去找條幹毛巾替程文擦乾,當做結束。
程文倒也沒有挑剔,那麼美的一雙手,握著他的腳,他幾乎可以清晰聽到心臟的砰咚聲,心情大爽。
“你以前學過鋼琴?”他看著那雙白皙細長而微涼的手為自己穿上乾淨襪子,挑著眉毛問。
丁晨靦腆著回答:“小時候學過一段時間,後來沒有堅持。”
“怪可惜的。”這麼美的手,不彈鋼琴,真是那個什麼天物來著?總是就是很浪費。
丁晨抬頭看他,臉色平靜:“沒什麼可惜的。”本來就是為了別人學的,那人不在,還學了幹什麼?
“今晚吃什麼飯?”他把盆收好,又拿了拖把把地面上的水拖乾淨,“我會做的菜也不多。”
“你照顧我倒是夠盡心的。”程文嘿了一聲,拄起柺杖去廚房看看他買了什麼菜。
丁晨沉默一下:“自己惹的禍,當然要自己收拾。”
程文轉頭看了看他,沒有說話。
作者有話要說:
☆、胃疼
程文對丁晨的手藝多少是帶了期望的。
丁晨買了西紅柿、黃瓜、雞蛋還有一點排骨,按照程文的想象,應該是一道紅燒排骨、西紅柿炒蛋、蒜瓣小黃瓜。
結果等丁晨端上桌他傻眼了:一盤黃瓜炒西紅柿,一盤幹炒雞蛋,排骨則是燒了湯,湯的顏色倒是清爽,但是上面飄著的一個蛋花是怎麼回事?
程文活到現在,也不是個萬分挑剔的人,但還是第一次見到排骨蛋湯。
丁晨瞅著他精彩萬分的臉色,自己也尷尬了:“我是真不太會做飯,雖然不好看,但是我嘗過了,多少是能吃的。”
能吃啊?程文狐疑看他一眼。
他拿起筷子,夾了塊排骨,吹了幾口咬下去。
肉有點老,湯裡帶著點腥味,他瞅了瞅,沒放蔥姜。
雞蛋炒的有點老,鹽放的有點多,而那道西紅柿炒黃瓜,程文儘量不去想那銷魂的味道。
丁晨很誠實,真的只是能吃而已。
他心裡有點欲哭無淚,但是也沒有多說什麼,拄著拐就要去拿碗裝飯。
“你坐著吧,我來。”這個時候,丁晨心裡也湧起愧疚之情,都是他搞的烏龍,還真是給別人的生活帶來不便了。
丁晨為程文裝了一碗飯,又裝了一碗湯,清淡的湯麵上飄著一個碩大的蛋花。
程文嘴角抽了抽,吃了一口米飯,水放的多了,米飯軟爛,一點嚼勁也沒有。
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