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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他們家金姐兒真的是受害者般!陳氏的態度讓一些不知內情的人受到了誤導,下意識的相信了陳氏的話,開始懷疑齊大郎真的做出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來……
周圍人態度的轉變,讓齊大郎的薄唇緊緊的抿成一條直線,臉色也變得有些難看。不過齊大郎雖然被陳氏囂張的搶白,但他的身板卻依舊筆直如松、神情也是坦坦蕩蕩。
齊大郎那既倔強又脆弱的模樣,張巧兒見了心裡下意識的多了一分心疼,一邊暗罵陳氏母女不長眼,竟然連她的準夫婿都敢搶,一邊開口替齊大郎把場子扳回來:“不敢勞煩三嬸孃替我操心,我自個兒的未來夫婿是什麼品性、我自個兒心裡清楚得很!我相信他從沒做過對不起我的事,所以哪怕是和你們對簿公堂、最終的結果也只會是我們笑著離開!”
張巧兒說著慢慢的走到陳氏母女面前,盯著她們的臉一字一句的說道:“我未來的夫婿誰都別想搶,就連信口雌黃的汙衊我都不會坐視不管!這件事就算你們都不追究了,我也會追究到底!三嬸孃、大堂姐,別以為平日裡我們家的人大多與人為善,就以為我們好欺負、好拿捏了?我們———走、著、瞧!”
張巧兒說完這番話就撇下陳氏母女、帶頭往門外走去,還不忘大聲的說道:“走,我們現在就進城到衙門外擊鼓鳴冤,誰不敢去就表示誰心裡有鬼!”
陳氏母女一見張巧兒搶先了一步,馬上不甘示弱的趕了上去,兩方人很快就浩浩蕩蕩的趕到了城裡的縣衙,擊了鼓後終於對簿公堂。
張巧兒雖然從沒刻意打探過,但卻知道管著他們的父母官姓李,是位遠近聞名的鐵面青天。
據說李縣令為官多年一直是兩袖清風、過著清苦的日子,且他斷案時從不受賄、也沒絲毫私心,無論是皇親國戚、還是平頭百姓他都一視同仁,是位剛正不阿、倍受百姓讚賞的好官。
李縣令是位剛直不阿的好官,對張巧兒等人來說自然也就有了優勢———至少陳家不敢拿銀子賄賂李縣令、讓李縣令判陳家勝訴,也不會不分是非黑白的亂判,至少會按照章程公平、公正的判案。
兩邊的人趕到了衙門外後,張巧兒等人只能在外圍觀,只有齊大郎、陳氏和金姐兒進了大堂。
升了堂後,陳氏和金姐兒先前就是再囂張跋扈,也只能“撲通”一聲乖乖的跪下,反倒是齊大郎依舊身形如松、傲然的站立在眾人面前———齊大郎考過省試便有功名在身、是應舉的秀才,這讓他有了上公堂不必下跪的特權。
李縣令很快就開堂問審,齊大郎和金姐兒依舊是各執一詞,一個說齊大郎玷汙了她的清白,一個說陳氏母女設計誣陷了他,互不相容、互相狀告指責對方……
李縣令聽了雙方的說辭後,一臉嚴肅的指著齊大郎問道:“齊衡,你說陳氏母女合夥誣陷栽贓你,可有人證、物證?”
當時那條小道上只有齊大郎、陳氏和金姐兒三人,齊大郎自是找不到人證了,至於物證就更不好找了———但凡是個女的拉開衣裳就說被調戲輕薄了,讓男方怎麼找證物證明清白?
哪怕是在現代,女人拉了衣服叫非禮,男人不也只有被冤枉的份兒?
於是齊大郎只能據實答道:“回官大人話,當時沒有第四個人在場,因此我既沒有人證、亦沒有物證。”
李縣令聞言點了點頭,隨後轉而問了金姐兒一句:“陳氏,你說齊衡玷汙了你的清白,可有人證、物證?”
金姐兒似乎早有準備,只見她馬上洋洋得意的答道:“回大人話,我有物證可以證明齊衡的的確確輕薄了我!”
李縣令聞言雙眼一沉,語氣威嚴的發話:“什麼物證?即刻呈上堂來給本官過目。”
陳氏一聽這話、馬上急忙忙的開口說道:“回稟大人,我家閨女口中的物證是不可隨意讓男子看去的,大人能不能讓我家閨女避到內堂、然後請大人的夫人出面驗查物證?”
李縣令也不是那不通情理之人,只見他略微思忖了一番便同意了陳氏的請求,隨後便有婆子出來領陳氏母女進了內堂,由李縣令的夫人代替李縣令驗查陳氏母女口中的“物證”。
陳氏母女一避到內堂驗查,張巧兒的腦筋便飛快的轉動起來———這陳氏母女究竟在搞什麼鬼?她們口中的“物證”到底是何物?
那物證真能讓齊大郎背上“調戲良家婦女”的罪名嗎?
同時張巧兒也開始設想最壞的結果,假設陳氏母女的詭計真的得逞、齊大郎真的背了這調戲良家婦女的罪名,縣太爺一般會有兩種判法———一是判齊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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