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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駐在我的臉上,悠悠然地道:“我果真沒看錯人,不知可有興趣和我合作?”
“你的名字?”我起身,輕問。
她微微有些錯愕,只是下一刻馬上恢復了自然,“錦凰。”
“繚綾。”我把手伸到了她的面前,“希望我們合作愉快。”
“繚綾?”她反覆著我的名字,忽而抬首望向了我,“鏡月宮宮主月繚綾?”
我不答反問,“你覺得呢?我會是她嗎?”
用別人的身份,用別人的名字活了太多次,如今我已然不想去掩藏什麼,我是繚綾,只是繚綾。
“你是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的合作。”她沒有再問下去,反而扯開了一抹淡笑,“反倒是你,你不問合作什麼就答應嗎?你不怕我把你賣了?”
“有些事情,問了未必有答案,那麼便索性不問。既然我已經站在了這裡,那麼就只能答應。與其說是合作,或許稱為交易更加合理一些。”我不急不緩地道:“你拿在手上的籌碼便是我的命,而我如果想要命便只能和你合作,這便是我們的交易。我說的對嗎?”
我嘴角微揚,眸底含笑,漫不經心地斜睨著她,看著她嘴角的笑意越來越深,最後伸手握住了我依舊停留在半空中的手。
“看來我是找對人了。你是第一個讓我覺得有志氣的女人。”
“你也是第一個,我覺得可以相交的女人。”眼底依然帶著笑,我輕笑道:“因為我們都是別人眼中的壞女人。”
這一刻,不過是短短的一瞬間,我們便看透了彼此。
我們之間,不會是君子之交,也不可能是伯牙子欺那般的知己,我們只不過是彼此利用,卻又利用的坦坦蕩蕩,明明白白。
不會說什麼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願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豪言壯語,也不會把一切的一切都相互告知,但是如果利益還在,我們便不會互相背叛彼此。
是朋友?不是朋友?
誰也說不明,只知道彼此都是一樣的人,所以不用說什麼,就能從中明白一些什麼。
她依然是錦凰,我依然是繚綾。
不會為了誰而改變什麼,也不會為了誰而拋棄什麼。
看過太多的好友,從相知到相離到反目成仇,所以友情或許也和愛情一樣,誰也無法保證是否真的能地久天長。
所以不必付出太多,也不必妄想得到太多,就這般順其自然,等到真的無法再儲存的時候,也不會太傷心,至少不會爭論到底是誰欠了誰?
也或許終究是我們都太過淡漠,所以都選擇了這種方法。
所以從見面,到達成交易,到離開至尊賭坊,我都只是知道她叫錦凰,塗城的一惡,至尊賭坊的主人。
是的,僅此而已。
回到客棧的時候,心情大好,因為終於又可以過上那些逍遙自在的日子了。
我生性懶散,對於金錢沒有太大的執著,可是卻又偏偏愛亂花錢,而賺錢對我來說實在是一個很頭痛的問題。
☆、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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