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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裡,系統忽然出現兩個選項:
“堅持捕捉路霸歸案。”
“隨路霸去他的巢穴,接受路霸的謝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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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往事
更新時間:2005…3…30 17:36:00 字數:4750
望著路霸獻媚的醜臉,我忽然狂笑起來,隨著我的狂笑,我心中一道記憶的閘門陡然被打了開來,悲憤往事隨著我的淚水一下子湧了出來。
我討厭警察,但是我最尊敬的人,卻是一位警察。
那是我的表哥。
已經去世了五年的表哥。
我之所以討厭現在的警察,是因為我覺得,只有我表哥,才真正有資格擁有“人民警察”這個稱號。
(以下一段,是真實的故事。)
六年前,我的表哥是我的驕傲,也是我的目標。
表哥大我二十歲,他是一名優秀的人民警察,真正的人民警察。不管是遠赴新疆捉拿殺人盜匪,還是前往南海逃竄流犯,他在我眼裡都是那麼的強大,那麼的勇猛無畏。他靠著功績,也順利拿到了公安局副局長的位置。
六年前,他開始辦理關於兩個貪官的調查。幾經壓力,到最後連他們局長都對錶哥說:“這事你就不要管了,反正和你沒什麼關係,你剛剛坐到副局長的位置,不要給自己找麻煩。”
但是我表哥一笑置之,依舊我行我素。
他對我說:“我是人民的警察,不是貪官的走狗。”
(當時檢察院和紀檢,公安還沒有分的很細,我們這裡只是小城市。)
當他終於找到證據,把那位教育部的元老,市重點中學的校長在一隻足以做該校長孫女的雛妓身上提起來的時候,那是表哥最開心的時候。
“你這樣的人也可以做重點高中的校長,簡直是社會的悲哀與恥辱,我要是不辦了你,怎麼還有臉做個男人!”
所以我表哥堅決的將那位校長抓到了局裡,可惜的是,不幾日,那校長便被省裡的人請了去。說是調查,其實也就是免受牢獄之災。
然後又過了幾日,我表哥被接到了通知:暫時離職,接受省公安部對於你經濟問題的調查。
那群小人以為我表哥也是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的人物,便請出高層,將我表哥軟禁看查,同時在表哥家中翻箱倒櫃的查詢了起來。可笑的是,我表哥兩袖清風,哪裡能讓他們找到什麼經濟問題?然後只得把我表哥放了出來。
可是,此時某高層已經清楚我表哥不會和他們同流合汙,自然不想讓我表哥待在副局長的位置上。不幾日,一個女子便拿著一張傷勢證明書,控告我表哥“人民警察濫用私刑”。這個女人便是當日表哥捉拿重點高中校長時,遇到的雛妓。她在當日我表哥辦案拿那校長時撒潑賴騙,自然被修理了一頓,此時卻成為了藉口。
然而,在高層的默許下,這麼一個荒謬的藉口,卻讓我表哥丟了官,成了派出所的一個低層警察。當然,一個低層的警察,是沒有資格和能力繼續去調查高官了。
表哥卻不是這麼容易被打倒的,雖然丟了副局長的位置,但是這點事根本不能打倒我表哥,我表哥更加努力的去做事,一年之後,以他的威望和功績,再次爬到了一個警區的警長,(相當於派出所副所長)然而,就在這個時候,一起離奇的車禍發生了。
一條足以讓四輛大貨車並排透過的公路,發生了建成五年以來,唯一的一起車禍。也是至今為止,建成十年來唯一的一起車禍。一輛公交撞飛了一個前去上班的警察,該警察當場死亡。事後,公交司機賠償了十二萬,然後不了了之。
沒有人懷疑這是一場謀殺,因為所有知情的人,都可以斷定了這是謀殺。
(當時的筆者已經在本地的報紙發表過一些短篇的小說和小小說,當我悲憤的把這個事情以短篇小說的形式寫了出去,發給了我熟悉的編輯。可是編輯無奈的告訴我:“唉,你寫的還是很不錯的,可是這個東西的政治性太強,現在是敏感時期,我們是不敢發的。”我當時手足冰冷,胸中卻難受的彷彿火燒一般,自那以後,我沒在報紙上發表任何東西。)
五年了。
當初的憤怒,悲哀與難受卻是絲毫未消。
呵呵……要我受賄?要我放過你個路霸,然後去接受賄賂?
你覺得我會麼?
即使只是遊戲,如果我這麼做了,我哪裡還有臉面在清明去給我表哥掃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