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1/4 頁)
書名:東京熱愛物語(東京純愛物語系列之二)
作者:米洛
出版社:鮮歡文化
出版日期:2009/10/2
封面文字
青梅竹馬的娛樂八卦,讓張馳還沒告白就已經宣告失戀……為拯救落入花花公子愛情陷阱的公主,張馳一股熱血奮起,獨自前往東京!
本應該是王子般的英勇登場,卻在踏出機場後誤上了賊車,更被錯認為男妓,一開場就不慎的被「吃」掉了!
而那個罪魁禍首,竟是紅遍全球的知名設計師?
腹黑王牌設計師×體育系熱血少年一段熱情激昂的異國之戀
封底文字:
張馳吃驚地瞪著森英,那眼神就像是看著鬼似的,他怎麼可以大言不慚地說自己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好人呢?!媽媽也不會相信啊!
「您要是不介意的話,我會招待他,直到他回國為止的。」
「當然不介意,這是我們家的榮幸!」張媽媽的聲音聽上去興奮極了。
『忍耐到找到林初就好了……』張馳在心裡默默想著,儘量不去回憶昨天發生的事情,不管怎樣,他是不會原諒森英這個大變態的!
1
「別哭了,我以後一定會娶你的。」
「嗚……真的?」
「當然,只要長大了,就可以結婚,電視上都這麼演。」
「可、可是……」
「你不想嫁給我?」
「不,我喜歡小馳。」
「那不就沒問題了,走吧,我們回家。」六歲大的張馳奮力地伸出小手,將蜷縮在滑梯下的夥伴拉了出來……
就算已經過去了十二年,張馳依然記得自己答應過的事情,不過林初只是把它當作兒戲吧。
畢竟,男生之間,是不可以結婚的。
當年,從老師那裡知道這一點的時候,張馳受了不小的打擊,明明林初比女孩子還要可愛上一百倍,為什麼不能娶他呢?
還好他沒有把這句話問出口,現在想來真是挺慚愧的。
張馳輕嘆一口氣,託著下巴,出神地看著攤開在書桌上的相簿,高中以前的照片,幾乎都是和林初一起拍的合影。
白皙的面板,大大的烏黑明亮的眼睛,就連鼻子都十分俊俏,從六歲到十八歲,林初是越長越秀氣,和他正好相反。
張馳看著照片中的「自己」,那還是十四歲的時候,個頭高出林初一截,制服從來不認真扣好,白色球鞋當成拖鞋穿。
當然,那也是因為他個頭竄太快的關係,鞋跟總是勒得很緊,老師又不肯讓他穿拖鞋,只好這樣邋遢地踩著了。
鞋子上的學號,還是林初幫他繡的,應該是從國小三年級開始吧,運動服、毛巾什麼的,只要需要刺繡學號的東西,林初都會幫他搞定。
林初的手很巧,這大概和他的家庭環境有關。他的媽媽在他三歲時就去世了,欠下醫院一大筆治療費;他的爸爸是廚師,為了賺更多的錢,遠赴日本打工。
林初交由爺爺、奶奶照顧,但他們只有一份微薄的收入,身體還不好。
為了生活,林初的奶奶經常接一些需要加工的零活來做,從給玩具熊釘眼睛,到縫紉汽車裡的座套,他家的房間和客廳,總是堆滿這些東西。
林初放學回家,就會幫奶奶做事,久而久之,也就練出一套不錯的縫紉、編織技術,班裡的女生都不是他的對手。
張馳也嘗試過幫他的忙,但是他太野蠻了,老是弄斷針頭,或穿不進針線,最後只有放棄。
「那是小馳手太大的關係。」林初攤開手,重迭上張馳的手,兩人差了半個指節。
「真的呢!」
「呵呵,我很羨慕你哦,可以一下子就把籃球抓起來。」林初溫柔的一笑,他也想打籃球,但是個子不高,體能也差,連替補資格都沒有,只能做後勤。
而張馳卻是學校籃球隊的主力,強大到連敵校的女生都會為他吶喊助威。
張馳想說,「我就是喜歡你這個樣子。」但是沒能說出口。
——男生之間,果然還是不能在一起的。還沒告白就已經失戀,張馳沮喪得很。
但是,前幾天的娛樂新聞,卻像晴天霹靂一樣把他震在原地!
原本去東京參加父親婚禮的林初,竟然在電視螢幕上,和紅得發紫的明星龍野千秋接吻,這讓他整顆心都化成玻璃,碎掉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