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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小帥雖然還不至於胡思亂想,但翻翻手機,發現除了不能被告知實情的老爸老媽之外居然沒有一個人可以安撫他受傷的心靈,他就鬱悶了。
於是乎,曾小帥決定去路口找家小酒館,幹上幾杯解解悶。
喝悶酒是最容易醉人的,酒不醉人人自醉,平日裡,曾小帥的酒量就不咋地,這下可好,七八瓶啤酒灌下去,差點連自己姓什麼都忘的一乾二淨了。
等小酒館的老闆潘哥發現的時候,曾小帥已經從醉酒的白痴狀態究極進化成了弱智,抱著一個空酒瓶,坐在他店門口的馬路牙子上,流著口水,望著天。
勸走了圍觀的群眾,潘哥一副過來人的樣子拍了拍曾小帥的肩膀,從懷裡掏出那個曾經被曾小帥視為裝X的神器——鋁製扁酒瓶,據說是潘哥爺爺輩傳下來的——和曾小帥碰了個杯,“走你!”
一仰頭,潘哥把酒瓶裡的酒喝了個乾淨,不能怪曾小帥說潘哥裝X,這麼個破瓶子,一口就幹了,以潘哥的酒量,倒酒倒累死了才能喝個半飽。
這會兒曾小帥就沒那個精力顧及到潘哥略顯帥氣的喝酒姿勢,只聽見熟悉的聲音,把曾小帥從爛醉的深淵裡給拉出來了一點點,“潘……潘……得(哥)?”
潘哥第一次聽見有人喝醉大舌頭的,一口老酒嗆在喉嚨,兩眼翻白,差點沒過去了,這下準備好的說辭都被他忘到九霄雲外了,兩個人醉眼迷離的對視起來。
“哎!我說小曾啊,怎麼著?失戀啦?走你!失戀算個屁啊!瞧見沒?哥,哥開這小酒館,分分鐘給你扒拉個好的!”
潘哥到底是常年在酒罈子裡打滾的人物,很快就找回了自己的思緒,據潘哥自己說,他曾經在萬花叢中過,不留半點腥,最瞧不起的就是曾小帥這樣失戀了借酒消愁的。好傢伙,那蒲扇大巴掌好懸沒把曾小帥心肝脾肺拍震出來。
乾嘔了半天,曾小帥總算是恢復了點意識,眼淚水汪汪地看了一眼潘哥,心裡腹誹著:幸虧是沒吃東西,要不然連出生第一口奶都能給拍出來。
天已經黑了,現代的生活不比從前,太陽還沒下山呢,燈就先亮起來了,走哪兒都能給你照的燈火通明,就算你想找個不明亮地方嚇自己個魂7飛7魄7散,都難。
曾小帥撐著潘哥的肩膀,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衝潘哥搖搖手,“得(哥)偶(我)回疼(去)了!”
潘哥攢了一肚子的話,被曾小帥的大舌頭嚇得全沒了蹤影,本能地伸手跟曾小帥搖了搖,看著曾小帥東倒西歪的走得還算正常,潘哥才拍了拍衣服,咂咂嘴,回店裡去了。
天雖然黑了,但時間還很早,回去也是一個人,曾小帥扶著路邊一切能扶得東西,晃悠著。
潘哥的話匣子一開啟,那質量必須是驚人的,曾小帥覺得自己雖然是失戀了,但還不至於淪落到和潘哥疼陳過去未來的地步。還是回家睡一覺,他記得明天要去上班呢,至於醫生說的換藥這件事情,已經被他忘到了爪哇國了。
曾小帥住的房子也是分配的,整個樓一看就沒有經過認真設計,灰濛濛的沒有美感,要不是豎了幾個電線杆子、燃氣管道,簡直就跟古代的樓房沒有區別。
樓道里的聲控燈,在曾小帥入住的第二天就壞了,只能沒事神經病一樣的刺啦兩聲,根本就亮不起來,曾小帥摸著黑上了二樓,倚在門框上掏鑰匙。
“你去哪裡啦?”通往三樓的樓梯上猛然躥下個人來,抱著曾小帥的腦袋就啃了一口,“怎麼喝酒了?”
酒精會麻痺人的神經,俗話說,酒壯慫人膽嘛,某種意義上來講,酒可以把人不想看到的一切變成人想看到的東西。
但,這個人,曾小帥怎麼也說服不了自己,是喬娜啃了自己一口。
因為,這個人實在是……太高了!曾小帥自己有一米七八,喬娜只有一米六,就算他倚在門框上,喬娜也不可能啃到他的腦袋。
曾小帥暗自佩服了一下自己,酒喝成這樣居然還能有這麼縝密的思維,不去幹偵探簡直就是國際偵探界的損失。
但這位國際偵探同志忘記了,既然不是喬娜,那啃他就是不對滴!那就應該反抗滴!他卻沒有。
那個聲音的主人,自來熟的從曾小帥的褲兜裡拿出了鑰匙,順便還在曾小帥的大腿上摸了一把。
後知後覺的國際偵探同志曾小帥用力的蹦了起來,準備給那人來個致命一擊,結果因為酒精導致判斷誤差,左腳踢右腳,嘭的一聲,摔在了自己的地板磚上。
鼻子一酸,曾小帥失去了知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