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2/4 頁)
頭再也忍耐不住,管他會不會被發現弱點,他已經想發火了。
手肘往後一頂,雖聽不見悶哼,不過他倒是能起身了。
“性騷擾的定義,不只男對女。”他冷冷地警告,面無表情。
連放焱一副痞樣。“可惜,我的律師沒告訴過我。不知者無罪。”對峙一會兒,強與弱有了初步的證明。
江若雅當然曉得自己的冷靜與自制很令人傷腦筋,但顯然對連放火焱言,還算小兒科。不過本來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說不清,反正一個月而已,忍耐之後,就雨過天晴了。
就當作收留一名尚未完成進化的人類吧!
“我既然答應了,就不會再無緣無故趕你離開。”他是個講信用的人。
“看在江若原的份上?”
“當然。不過也希望你能遵守這個房子裡的所有規矩。”
連放焱躺臥在他床上,笑問:“說來聽聽!”不“合理”的,他不會遵守。
“第一,不準隨便進我的房間;第二,不準干涉我的事情;第三,不準對我動手動腳。”
嘖嘖!全部都不合理。他會想住進來,就是為了隨時隨地都能進入他的房間,時時關心他的事情,順便再討一點甜頭吃。不過初來乍到,乖一點,總是會比較好。
“好,我答應你。”暫時的。
連放焱眼底的放肆隱藏得極好,讓閱人無數的江若雅也無法看出端倪。
“很好,那現在請你離開我的房間。”他下逐客令。
慢慢地移動身體,下了床經過他身邊時,連放焱喚了他的名字:“雅。”江若雅回頭,正想跟他說也不能這樣喊他時,卻讓他搶得先機,在他唇上偷了一個吻。
“我說過——不準動手動腳!”他冷漠地說。
連放焱笑得極為迷人,微眯的眼眸彷彿帶了電。“我沒動‘手’動‘腳’啊。”他回得理所當然。
鑽法律漏洞,可不只是律師的專利。
“忘了補充最重要的一點,第四——不、準、碰、我!”看來,要連放焱懂得自律,大概他做好自保工阼還比較好些。
“你不能愛男人?”問得好似他不愛男人,是個遺憾。
“全天下,我只會愛我弟弟。”意思是,他不可能列名在內。“再多愛一個?”
“我未來的兒子。”他微微斂眉。
雖然他是行事請求中立,也明白凡事不應太鐵齒,但當下他所面對的是纏人的連放焱,他決定徹底斷絕他的歹念。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
再問下去,大概他家整串男性的親人都會供出來了。
連放焱雙手盤胸,細細打量江若雅俊秀的臉龐,他發覺到,好似每當遇上棘手的事情,他就會將那份感覺表現在眉間。
瞧!他剛剛不知不覺就洩露了困擾的情緒。
“不試試看怎麼知道?”
以前也不是沒遇過自己看上的男人是這種“良家婦男”的型別,只是從來不曾有這樣的人能勾動他想引人沉淪的動機,除了江若雅。第一眼,他雖然是為他俊美的容貌所傾倒,但經過這兩次的對談,他卻發覺他的內在好似比外表還來得精彩,令人心生嚮往,欲探究竟。
江若雅直直迎上他審視的目光,毫不避諱。男人盯著男人看根本沒什麼,再說,他是光明磊落,更不必刻意避開。
“不需要,因為我遵循自然法則,不想逆天而行。”
嗯,他的眸子透著淺淺的冰,似乎不讓人靠近般。
“錯了喔,從‘斷袖分桃’的典故便足以證明同性戀一點也不逆天,從古至今,都有的。”他愛男人,愛得光明,絕對不是因為遭遇什麼不人道的待遇而改變性向,純粹就是愛男人——或許正如現在的人所說,他們這種人的身上基因是有點特別!
江若雅聽得出連放焱對自己很自豪,一點也不覺得自己的性向有何怪異。
基本上,他是很欣賞這樣的性格,只是……總不能因為他喜歡,而要逼他也變成那種人吧?
“連先生……”
連放焱打斷他的話,笑著提醒:“喊我放焱,或是……焱。”
江若雅交過女朋友,每當她們要他這樣親密的喊時,臉上的表情總是帶點怯意,或是幸福的模樣。
可是連放焱同樣的舉動,卻是一臉的絕對,其中還摻有一絲的強迫性,好似要他這麼喊他,是天經地義、不容拒絕的。這是異性戀與同性戀的不同嗎?還是連放焱天生的霸氣個性所致?每當他遇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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