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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覺得你很傻。拼命袒護我,為了我,通宵和一群人解釋。只是一個網友而已,你卻能對我這麼好……後來我自暴自棄承認我就是色誘他們騙點卡,你拉著我苦口婆心地勸,還替我跟他們道歉,用自己的名譽來保我……其實我真不明白你為什麼要對我這麼好。那時候你幾乎是按著我的頭跟別人道歉,其實要不是為你,我早就直接棄號了,反正我玩遊戲只是消遣。你追著我說不怕犯錯,就怕不肯改正……你說你怎麼那麼天真?
漸漸的,就有什麼不對了。我發現喜歡上了你。
可能你也不知道,那天一上線,發現你為了我一晚上沒睡的時候,我就喜歡上你了……我想見現實中的你,想和你成為朋友,想當面聽你說話。
後來,想牽手,想擁抱,想做所有的事。
我家裡人都是基督徒,我剛出生就受洗了。我一直的認知就是我的一生要侍奉主,主會賜福給我。
利未記二十章13節說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利未記十八章22節說: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你大概不知道‘可憎惡的’意思,神所憎惡的東西有殺人奸。淫偷盜……而喜歡上同性被至於和這些相同的地位。作為基督徒,和上帝交流,聆聽上帝的教誨是責任和義務。在最初皈依於主的時候,我們就會被要求要去接受上帝的指引,我們被告知人類是會犯錯的,只有上帝才能告訴我們正確的道路,上帝是唯一的全能的神,他會帶我們無限的福祉……
可是越是禁忌的,似乎總是越發誘人,就像禁。果至於夏娃,夏娃的話至於亞當……
但又或許,僅僅是因為,我真的很想和你在一起。因為你,我開始喜歡撲克牌裡的小丑,我開始喜歡看電視上的馬戲,我開始想去嘗試聽五月天,聽初音……那時,我才明白,我是真的喜歡你,很喜歡。
我急不可耐地想要逃脫父親的控制,可是隻有高二的我太弱了。
暑假我急著和家裡脫離關係,我想出去住,我去ktv兼職賺錢,想自己養活自己……可惜我失敗了。那天你來到s市和我見面,被跟蹤我的父親發現了,他強行把我帶了回去……他把我的手機卡剪了,手機電腦也一併沒收了,把我鎖在家裡,不讓我出門,天天在我耳邊放聖經……
我絕食到暈過去,結果父親給我我掛上了葡萄糖……他還說我要是絕食,他就把我送醫院捆在床上插上管子灌流食,死不了就行,就算要一輩子把我捆在床上他也不許我和一個男人在一起……
教會里的弟兄姊妹輪番上陣勸我不要再當同性戀,連我當時最好的朋友都來勸我不要喜歡男人……全世界都不讓我喜歡你。
父親說的對,就算我逃,我一個高中沒畢業的人我能逃到哪裡去?我最好的朋友,他告訴我,等我交了女朋友我就會忘掉你,他告訴我我只是年齡到了需要談女朋友了,我只是錯把你當成了女生……
全世界,都不讓我喜歡你。
我沒辦法,我受不了了,我認輸了……
我開始交女朋友,我開始相信他們說的你是誘惑我走上歧途的惡魔……
或許你放棄了,我就能放棄了……我對你說了最殘忍的話,可是你為什麼還不放棄?而我也忘不了你,我想和你去實現我們曾經的約定。
愛情真奇怪,2010到2014,我們無法見面,很少交流,可我無時無刻不在想著你,而我知道你也一直在想我。後來,你不玩網遊了,開始畫畫。你知道麼,最開始你畫的爛透了,我不明白你為什麼要做這種沒意義的事。可是你就是一心想畫,一年後,你竟然開始出本子了,我甚至聽同學談起過你……他們都說,你的畫很溫柔,說明你是個很溫暖的人,就算畫面何其悲傷,人物的眼睛依然溫柔……你真的就是太溫暖了。我比任何人都清楚。
這四年的煎熬,你卻沒有變的冷酷……而我卻開始出問題。我沒有辦法喜歡你以外的人,我腦子裡全是你。
我開始收集你的本子,想方設法地靠近你。我傷害了你,所以不敢再用曾經的面目去面對你,我不知道該怎麼再和你和好,只想能看見你就好。所以我才裝成陌生人,想和你重新認識。
後來,你在qq上告訴我你想聯絡高價買本的人時,我高興壞了,覺得終於有機會再和你接近了,立刻就在微博上發了帖子,一邊激動地期待你能看到我,又害怕你發現我的真實身份後不會原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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