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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似乎是由最出色的工匠精心雕琢過的,在醜奴的印象中,師父是個很冷漠的人,可這樣一張很少表露出情緒的臉仍然帶著一股不容忽視的美。
此時的琅狐渾身浴血,有幾滴順著他的臉流下,配上白瓷般的面板使他整個人都散發著一種殘忍到極致的暴戾和攝人心魄的豔麗。他慢悠悠地走過去,握住劍柄輕輕一拔,動作輕柔得似乎一點力道也沒有,屍體沒了支撐重重倒地發出“咚”的一聲,琅狐看都沒看一眼,右手舉起寶劍,左手在劍身上輕輕撫摸著,噬魂劍劍身很長,直立起來能到琅狐的胸口,明明是這樣的一把巨劍,琅狐用起來卻很稱手,劍上的鮮血沾到他的手上,流過手掌順著手腕滑下,閃電的光照進來,照出滿屋的鮮血與腳下慘不忍睹的屍體,琅狐站在血泊中凝視寶劍,嘴角居然帶著一絲若有若無的微笑,剎那間醜奴幾乎覺得師父連眼中都泛著血光,他渾身一個冷顫,不由自主就想到了佛家說的羅剎鬼,生食人肉,吸食鮮血。
隨後趕來的藥童們提來不少燈籠,齊齊擠在房中對著琅狐下跪,琅狐頭都沒抬,只淡淡吩咐“都打掃乾淨。”
“是。”
琅狐一步步地踏出門去,藥童們齊聲道“恭送師父,”隨後大家都忙碌起來,有人過來請醜奴去別院休息,醜奴沒動,他只是默默地跪在地上,眼睛望著琅狐消失的方向。
別人都說他是琅狐煉出來的稀世珍品,是琅狐的寶貝,只有他自己知道不是。他的師父眼中從來沒有過任何人,或者說在琅狐的眼中,從未把別人當成過人。
就像剛剛那隔空劈過來的一劍,凌厲果決,殺氣騰騰,絲毫沒有考慮過那凌冽的劍氣會不會傷及醜奴。
琅狐是天下第一神醫,天下皆傳他有生死人肉白骨之能,可醜奴覺得,比起救人來,師父更喜歡殺人。
醜奴是他煉出來的第一藥人,於他的價值,也許只和他房中那隻紫砂壺差不多。
等到醜奴睡到第二日醒來的時候,整個山莊已經收拾得乾乾淨淨,一絲血跡也無,就像那些闖入者從未出現過。
稍一打聽,醜奴才知昨晚偷襲的歹人足有三十到四十之數,剛進山莊就中了師父的毒藥,當場就死了大半,剩下有幾個被藥童殺了,別的都成了師父的劍下亡魂。山莊裡的藥童在亂鬥中死了三個,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
醜奴坐在琅狐下首,仔仔細細地稟告了昨晚發生的事,其實琅狐並沒有要問他,但他還是說了。
等他說完以後,琅狐問了他一個完全不相關的問題“第一次殺人,什麼感覺?”
醜奴愣住了,然後很認真的回答他的師父“回師父,我不喜歡殺人。”
“是嗎?”明明是問句,琅狐卻完全沒有要他回答的意思,“我第一次殺人的時候,可是喜歡極了。”
這是琅狐第一次說起自己以前的事,醜奴一時間竟然不知道怎麼回話了。
琅狐沒有再說下去,只是擺擺手讓他下去,一副很累的樣子,醜奴想了想還是決定不說了,便向師父告退。
他能想到的事情,師父自然能想到,既然師父沒有吩咐,當然是自有成算。
那晚的不速之客並沒有給醜奴的生活帶來任何影響,他的日子依然過得平平淡淡,隔三差五地背個竹簍子上山採藥,給師父補充一些不夠用的藥草。
琅狐把山莊建在深山之中,這裡毒蛇猛獸常年出沒,是一點人跡也沒有的。醜奴的身體早就是百毒不侵,所以在密林中走來走去反而頗為悠閒。
琅狐不許他們與外界接觸,所以從小到大丑奴的世界就只有那四四方方的一小片天,每次出門採藥的時候就是他最自由的時候,反正這裡地處十萬大山的最深處,方圓幾千裡杳無人煙,他只要能記住回家的路,就是走得遠了在外面待上個三五天琅狐也不會管的。
醜奴在外面待了兩晚,第三天又從清晨走到黑夜,這裡離家已經很遠了,他倒是一點不擔心,他記得附近有個洞穴,他可以去那裡生火,就著隨身的毯子過一晚。
走到離洞口不遠的地方,醜奴突然聞到一絲熟悉的味道,他嚇了一大跳,那是人血的味道,洞裡有人!
難道是上次那些人的同夥?!有人逃掉了?!
不對!都過去兩個多月了,難道是自己不在的這兩天又有人殺來了?!
醜奴仔細地辨了辨空氣中的味道,連樹林子的溼氣都蓋不住的血腥,想來是有人受了重傷。
那個洞穴不大,要藏也藏不了幾個人,還是去確認一下,如果真是那幫人的同夥,就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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