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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根據護照資料,他是德國人,三十五歲,生於漢堡。既然奧巴影印了護照,可見尼德曼只是客戶而非朋友。
奧巴在那頁底部寫了一個手機號碼,和一個歌德堡的郵政信箱。莎蘭德將資料夾放回原位,關上電腦。四下張望之後,在前門旁邊發現一個橡膠門擋,便撿起來走回櫃子前面,用槍柄敲敲門。
“你在裡面聽得到我說話嗎?”
“可以。”
“你知道我是誰嗎?”
沒有作聲。
除非是瞎子才會認不得我。
“好,你知道我是誰,那你怕我嗎?”
“怕。”
“別害怕,奧巴先生,我不會傷害你。這裡的事我辦得差不多了,很抱歉造成你的困擾。”
“呃……沒關係。”
“在裡面呼吸沒問題吧?”
“沒有……你到底想幹什麼?”
“我想看看兩年前有沒有一個女人向你們租過車。”她回答道:“沒找到,但不是你的錯。再過幾分鐘我就要走了,我會在櫃門這裡放個門擋,這門不厚實,你可以撞得出來,只不過需要點時間。你以後再也不會看到我,所以不必報警,今天也可以照常開門營業,就當什麼也沒發生。”
他不報警的機率微乎其微,但提出另一個選擇供他參考無妨。她離開車廠走向停在轉角的花冠後,迅速變成奈瑟。沒能找到尼德曼在斯德哥爾摩地區的確切地址,卻只有一個位於瑞典另一端的郵政信箱,實在令人氣惱。但這是唯一查到的線索。所以呢,上歌德堡去。
她開上E20公路,轉往西邊的阿爾博加方向。開啟收音機時,剛好播完新聞,只聽到一些廣告。她聽著大衛·鮑伊唱到“以汽油滅火”(putting out fire with gasoline),雖然不知道歌名,卻覺得這句歌詞未卜先知。
第三十章
四月七日星期四
布隆維斯特凝神看著菲斯卡街九號的大門口,這是斯德哥爾摩最高階的地盤之一。他將鑰匙插入門鎖一轉,全無障礙。門廳裡的住戶名單並無幫助。布隆維斯特以為這裡多半是供公司租用的飯店式高階公寓,但似乎也有一兩間私人住宅。名單上沒有莎蘭德的名字,他一點也不驚訝,只不過這種地方再怎麼看都不像她的藏身之處。他一樓一樓往上爬,邊看門牌上的姓名,沒有一個能激起聯想。最後來到頂樓,看見門牌上寫著“V·庫拉”。
布隆維斯特拍了一下額頭,忍不住微笑。選擇這個名字應該不是為了取笑他個人,反倒比較像是反映出莎蘭德內心某種具有諷刺意味的想法--不過以林格倫小說中的主角為綽號的“小偵探布隆維斯特”,要尋找另一名主角長襪皮皮,還有什麼地方比“維庫拉屋”①更適當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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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長襪皮皮居住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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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按了門鈴等候片刻,才掏出鑰匙開啟安全鎖和下方的鎖。門一開啟,立刻啟動了警報器。
※※※
手機開始嘩嘩響時,莎蘭德正來到厄勒布魯外圍的格蘭斯哈瑪附近,她踩下剎車停到路肩,從夾克口袋拿出掌上電腦,連上手機。十五秒鐘前,她公寓的門被人開啟了。警報器並未連線到任何安保公司,唯一的目的只是警告她有人闖入或以某種方法開啟了門。三十秒後警鈴會開始鳴響,不速之客也會意外受到漆彈襲擊,而漆彈就藏在門邊一個偽裝的保險絲盒內。她面帶微笑一邊期待一邊倒數。布隆維斯特受挫地瞪著門邊的警報顯示器,不知為何他想都沒想過公寓裡會裝警報器,此時只能眼看著數字鐘面開始倒數。進《千禧年》辦公室,若未能在三十秒內鍵入正確的四位數字,警報器便會啟動,接著很快就會有幾名人高馬大的安保人員衝進來。他第一個反應是關上門,趕緊離開大樓,但實際上卻定定地站在原地不動。
四位數字。不可能隨便猜。
二五--二四--二三--二二……
該死的長襪皮……
一九--一八……
你會用什麼密碼呢?
一五--一四--一三……
他愈來愈驚慌。
一○--九--八……
於是他抬起手,絕望地按下唯一想得到的數字:九二七七。這四個數字剛好與觸控鍵上W-A-S-P(黃蜂)四個字母相對應。出乎意外的是倒數停止了,還剩下六秒。警報器嗶了最後一聲,面板上顯示的數字歸零,同時亮起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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