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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議會的兩大險情(上)
現在我們就面臨著一個重大的問題——既然我們瞭解到議會是如此的愚蠢,那麼它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呢?
我們的答案是肯定的,議會必須存在,而且要永遠地存在下去。
儘管議會的運作要面對所有這些困難,但它仍然是人類迄今為止已經發現的最佳統治方式,尤其是人類已經找到的擺脫個人專制的最佳方式。不管是對於哲學家、思想家、作家、藝術家還是有教養的人,一句話,對於所有構成文明主流的人,議會無疑是理想的統治。
不過,在現實中,我們的議會制度極有可能導致兩大嚴重的危險,這都是由群體的特性所導致的。我們需要在這裡將它們指出來。
第一大危險是不可避免的財政浪費。它是各種緊迫問題和當選群體缺少遠見的必然產物。
假設有個議員提出一項顯然符合民主理念的政策,比如說,在議案中建議保證使所有的工人能得到養老津貼,或建議為所有級別的國家僱員加薪,那麼,會出現怎樣的狀況呢?
於是我們就會看到,其他眾議員因為害怕失去自己的選民,就立即會成為這一提議的犧牲品,他們絕不敢無視後者的利益,反對這種提議中的政策。雖然他們清楚這是在為預算增加新的負擔,必然造成新稅種的設立。但他們不可能在投票時遲疑不決,因為增加開支的後果屬於遙遠的未來,不會給他們自己帶來不利的結果,如果投了反對票,當他們為連選連任而露面時,其後果就會清楚地展現在他們面前。
除了這第一個擴大開支的原因外,還有一個同樣具有強制性的原因,即必須投票贊成一切為了地方目的的補助金。一名眾議員沒辦法反對這種補助,因為它們同樣反映著選民的迫切需要,也因為每個眾議員只有同意自己同僚的類似要求,才有條件為自己的選民爭取到這種補助金。
(10)議會的兩大險情(下)
議會將會導致的第二大危險,是對個人自由不斷增加的限制。
這方面看起來不那麼明顯,但是卻是十分真實的。議會總是認為自己有義務表決透過,但是由於眼光短淺,它在很大程度上對其結果茫然無知。
這種危險其實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即使在英國這個提供了最通行的議會體制、議員對其選民保持了最大獨立性的國家,也沒有逃脫這種危險。
我們必須要指出一點:表面自由的增加必然伴隨著真正自由的減少。
首先,每年都有大量的法律被制定出來,對一些過去公民行為完全自由的事務進行限制,強迫他做一些過去他可做可不做的事情。
同時,日益沉重的公共負擔,尤其是地方公共負擔,透過減少他可以自由支配的收益份額,增加公共權力取之於他並根據自己的喜好花銷的份額,進一步限制了他的自由。
這種對個人自由日益增加的限制,在每個國家都存在著各種具體的表現形式。正是這些大量的限制性法令的透過,才大大增加了負責實施它們的公務員的數量、權力和影響。
我們可以設想一下,每增加一條限制性法令,就需要增加一批公務員負責執行它,或是讓那些從前的公務員權力更大,議會不斷地增加限制法令,就意味著對公務員勢力的不斷培養。
沿著這個方向走下去,這些公務員就會成為一個新興的貴族階層,最終有可能成為文明國家的真正主人。
這樣的前景殊為可怖,即使是一場革命,也很難動搖公務員的力量,因為在政府不斷更換的過程中,只有他們不會受到這種不斷變化的觸動,只有他們不承擔責任,也不需要個性,因此才能永久地存在,永遠地儲存著他們手中的權力。
當一個人既不需要承擔責任,也不需要個性,還能保有永遠的權力時,那麼他和那些實施壓迫性專制的皇帝,又有何區別呢?不幸的是,就目前的形勢看來,我們的公務員階層,正在成為這樣的專制力量。
如果議會不斷制定一些限制性法規,用最復(。:)雜的條'炫'條框框把'書'最微不足'網'道的生活行為包圍起來,那麼就意味著公民自由活動的空間越來越小,公民的自由越來越壓縮,整個國家又將重回舊日的一片死氣沉沉之中。
在世界各國的政界與學界看來,保障自由與平等的最好辦法就是多多地制定法律,因此它們每天都在批准進行一些越來越不堪忍受的束縛。
它們已經習慣於給人上套,很快便會達到需要奴才的地步,失去一切自發精神與活力。那時他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