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部分(第3/4 頁)
”
“你們交談之後,那兒還繼續發臭嗎?”
“差不多隔了有一、兩天吧,老林主動跟我提起說,是條死貓掉進汙水池裡淹死了,他撈上來挖了個坑埋了,可能還有點味道,過一兩天就會消散,讓我放心。過了一陣子,那兒確實不那麼臭了。”
“他說處理所謂死貓大概是什麼時候?”
“這個……確切時間我記不起來了,反正是十一月中旬,大概是十三、四號吧,我們發工資沒多久的事。”
“你知道那女孩叫什麼名字,哪兒的人嗎?”
“好像是叫小梅什麼的,姓什麼、哪兒的人我不清楚。跟老林應該是同一個村子的吧,他們不是親戚嗎?”
“她什麼時候失蹤的?”
他象袁毅剛一樣驚叫道:“失蹤?他跟我們說那孩子回老家了,因為生活不習慣之類的原因。”
“什麼時候沒看見人的?”
“現在想起來,就在大夥兒聞到異味之前,大概是十月底或十一月初吧,確切時間搞不清。那女孩個頭那麼小,而且成天都不出聲,她人在不在你也不清楚……咳,那孩子真可憐,如果橋涵中的那具、那具無名女屍真的是她的話!”
名單上的人以及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一一被叫進來問話,個個都很合作,完全不像先前那般桀驁不馴。
他們所說的情況大同小異,所有的人都指認畫上的人與他們的炊事員林金根口中的侄女有點兒相像。
在眾人記憶的相互補充之下,警方初步確定,女孩失蹤時間大約在去年十月二十八日左右,最先聞到異味的時間大約在十一月六日前後,異味消失的時間大概在十一月十四日左右。
這些情況與法醫判斷的無名女屍的死亡時間基本吻合,
發現女屍的那座彩虹橋的橋面和護欄都是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模板拆除時間是十一月二十一日。從十一月二十二日起,他們這個施工班組就沒有再去到彩虹橋施工了。直到撤離那個施工段,他們都沒有聞到過任何異味。也就是說,屍體是在十一月二十二日之後才被人移到橋涵內的。
“在林金根的侄女失蹤到發現異味,以及後來異味消失的那段時間裡,有沒有發現什麼人有什麼異常表現?”民警們一遍又一遍地詢問證人。
終於有一位工人提到,大概是十一月中旬或下旬的某天夜裡,他一點多起來解手時,看見林金根的屋裡亮著燈。起先他沒在意,因為年紀大的人多半睡眠比較淺,夜裡經常起來走動,抽抽菸、喝喝水什麼的。可是當他解手回來時,卻看見老林手裡拎著一把類似鐵鍬的東西,悄悄溜回屋裡,看上去有點兒鬼鬼祟祟的。
第二天上午吃早飯時,他開玩笑地問老林說,昨晚他半夜三更拿鐵鍬幹嘛呢,挖寶藏啊?只見林金根臉色蒼白,顯得有點慌張,不過也就一會兒,他當時還想也許是自己的心理作用吧。後來老林笑笑說,他要是知道哪兒有什麼寶藏就好了,也不用這麼辛苦了。他還說,哪是挖什麼寶藏啊,還不是年紀大了睡不著,索性起來把一些讓大雨給衝得坑坑窪窪的地方填平了,免得第二天大家不小心摔倒。
這位工人說,當時他還有點感動,心想這老林的覺悟還挺高的,這麼為大夥兒著想。
“記得確切的日期嗎?”王熙榮問道。
“我記得那天白天下了一場大暴雨,施工場地很糟糕,我們很早就收工了。”那名工人答道。
很顯然,條條線索都指向了林金根,這位自稱是死者叔叔的人。
此外,工人們的證詞也讓民警們醒悟到,橋涵不僅不是第一案發現場,而且也並非第一棄屍地點。第一棄屍地點很可能就是工人們口中的那個排汙口,由於異味太大,兇手----現在基本可以肯定就是林金根----擔心屍體被人發現,便挖坑掩埋了屍體。坑顯然挖得不深,一場大雨把屍體又給衝了出來。
此時正好彩虹橋體施工完畢,於是他就想到把屍體移到涵洞中。根據工人們的回憶,當時涵洞中水深大約有八十多公分。那裡距離小梅溪村有十幾公里遠,平常人跡罕至,除了清鋼廠的貨車每日呼嘯而過外,根本沒有閒人去到那兒,是個理想的藏屍場所。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在那裡作業的工人,始終沒有聞到屍臭的原因。
王熙榮從市公安局調來了警犬和死者的遺物,讓警犬嗅過死者的遺物後,領著民警們追蹤死亡的蹤跡。
警犬一下子就把民警們領到了那個一再被人們提到的排汙口。
這個排汙口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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